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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从你给的网站上找的。PERSONAL USE BY THE LANDLORD OR LANDLORD’S FAMILY--包括父母,详情见内: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PERSONAL USE BY THE LANDLORD OR LANDLORD’S FAMILY

Section 51 of the Act permits the landlord to give notice of termination to a tenant if the landlord, in good faith, requires the unit for residential occupation by the landlord, the landlord’s spouse or same-sex partner, or child or a parent of one of them. The termination date in the landlord’s notice of termination must be the last day of a fixed term tenancy, or if there is no fixed term, on the last day of a rental period.

The landlord may apply to the Tribunal as soon as this notice has been given, but any order issued may not be effective before the termination date in the notice, which must be a date at least 60 days after the notice was given. During the notice period, the tenant may give ten days written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tenancy earlier.

The issue that arises in some cases is whether the landlord or a family member has a real intention to reside in the rental unit. This appears to be the reason that subsection 70(1) of the Act provides that it is necessary for such an application that:

… the person who personally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 files with the Tribunal a declaration certifying that the person in good faith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 for his or her personal use.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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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住房话题 / 求 救 ! 他 们 真 能 做 的 出 来 !
    我 在 租 房 时 没 签 协 议 ,当 时 感 觉 房 东 人 不 错, 就 没 在 意 ,每 月 付 房 租 也 没 要 收 据 . 但 如 今 他 们 以 其 父 母 来 探 亲 房 子 不 够 住 为 由 令 我 一 个 月 内 搬 走 ,现 我 毫 无 准 备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求 他 宽 限 几 日 , 他 非 但 不 肯 还 说 要 报 警 .求 大 侠 们 帮 助 .
    • he did nothing wrong? a month is enough for you to find another place to live
      • 可 是 我 住 的 好 好 ,不 想 搬 走 ,他 楼 上 有 三 室 ,我 认 为 他 不 是 不 够 住 .
        • 这就不好说了。因为他亲属来住是正当理由,你就很难替他判断他是否够住。而且,即使你勉强留下来,我想两方面都会别扭,何必呢。
          • 可 我 刚 住 了 半 年 ,且 这 离 我 上 班 的 地 方 很 近 ,我 不 想 搬
            • 现在是租方市场,我相信你应该能找到起码相等,没准儿更好的房子。关键的关键是我个人觉得,如果双方的和睦气氛破坏了的话,天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很难受的。你愿意每天一进门就看见一个拉长的脸吗?
              • 我 是 分 门 ,一 般 不 见 房 东 ,主 要 是 在 堵 口 气 ,我 又 没 反 法 ,他 为 啥 要 报 警 !
                • 你赖着不走就是违法,怎么不能报警?
                  • Which phone number they can dial to call a police, 911? Do please show me?
                    • 911是紧急电话,他要是CALL911来赶你,人家警察才没时间和义务做这这种事情呢
                  • 赖着不走不违法!就算你不交房租,房东一样没有权利把你赶走!只有法院才可以下这个令。如果你事后发现你住的那间房并没有像房东说的那样住了她父母或自用,你可以去Landlord & Tenant Tribunal告他!!
        • 房东如果不想把房子出租根本不需要和你交待理由,况且他已经提前一个月告诉你,我觉得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 如 果 我 就 是 不 搬 ,超 人 ,他 能 把 我 怎 样 ?
            • 有本事你就别搬!让我们看看他能把你怎么样
              • 我 是 在 问 他 可 能 用 什 么 方 法 对 付 我 , 如 后 果 严 重 ,当 然 只 有 忍 了 .否 则 ,哼 !
                • 他报警没用的,警察不会赶你走.他只能上法庭申请强制令让你搬走.在这之前如果他自己强迫你搬,你可以报警反告他
                  • 到 那 里 去 告 ,要 多 长 时 间 才 能 告 下 来 ,费 用 是 多 少 ? 请 明 示
    • 1。亲人来住绝对是正当理由。2。一个月内搬出也非常正常。这个房东真是不错,一切都是按照规矩来的。你可能是非常不便,但赶紧找新的地方吧。
      • 难 道 法 律 不 在 我 这 边 吗 ? 我 能 用 法 律 保 护 自 己 吗 ?秧 子 你 见 多 识 广 please help!
        • 在未来的30天或者60天(却绝于双方事前的商定)内,法律在你这一边,也在房东这一边,过了这个期限之后,恐怕法律就不会保护你了。
        • 法律来讲,房东在理.不过你可以赖着不走,恶心他
          • 恶心的人真多,怎么恶心怎么做吧。
          • 房东无理。请参考相关法律,这是个法制社会,什么都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 #1177858
      • 错,只有配偶来住才是合法的理由,父母不是理由。
    • 你在这个地方住了多长时间?如果是按天、按周租的,至少28天通知,如果是按月租的,至少60天通知,而且得到正常租约结束之日;一是学学条例,二是和房东好好商量
      • 问 题 是 他 说 没 合 同 ,我 不 受 法 律 保 护 .
        • 你在那里住了多长时间?
          • 刚 半 年
            • 事实在此;让业主给你60天时间,你尽快找合适的地方;够不够父母住没有标准,也不必计较;#1177706说得对
    • 一般的规矩是60天通知,但是双方可以有其他的约定。例如,假如你提出要搬走,房东要求你提前多少天通知呢?如果也是三十天,那我想你房东现在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对的。赶紧找地方吧,现在房源多,还怕找不到更好的?
      • 当 时 确 是 说 好 提 前 一 个 月 通 知 对 方 .
        • 那你现在还有什么可以气愤的呢????
      • 如果是没有租约的长租,给业主也得60天通知,对等
    • 1.以自用为理由中止租房,正当. 2.如果月付房租,应提前60天通知 3.报警并不意味着你会被警察逐出(从司法实践上,房客被逐出是很头疼的)
      • 嘿,房东是以父母来住为由的,不是收回自用,所以不正当。关键是要房东写书面通知给你,说明什么理由,如果理由不合法的话,完全可以不搬。
        • You make a mistake :-) 父母是可以的
          51. (1) A landlord may, by notice, terminate a tenancy if the landlord in good faith requires possession of the rental unit for the purpose of residential occupation by the landlord, the landlord's spouse or same-sex partner or a child or parent of one of them
    • 一个月之内让你搬走,那你就搬走。
    • You are wrong. 30 days is longer enough, you have to move.
    • 虽然现在双方都闹得很不愉快,但是大家都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你坚持不搬(最多也就是拖一段时间,你没可能永远不走),那么天平就将倒向房东那边,到头来,你还是得走,而且是被evict。何苦呢?
      • Could you please show me how they can evict me?
        • You are sick!
          • The sick thing does happen to me now, I am looking for a method to cure it!Please help!!!
    • 你们没签合同,提早30天通知可以了,而且收回自住是正当理由。换个窝吧,毕竟不是你自己房子,即使你很喜欢,住了10年照旧要搬。
    • 你可以不搬,父母来住不是让房客搬家的合法理由。安省法律有规定,法律站在你这一边,请进。
      1. 你要想清楚,以后和房东见面会像仇人一样,你是否真要这么做。
      2. 这个网站供你法律咨询,因为我有可能把相关规定记错了。http://www.orht.gov.on.ca
      3. 这个电话是租客协会的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s 416-921-9494你可以打去咨询。
      4. 法律基本是说要提前60天通知,此外父母来不是让房客搬家的正当理由,这个很关键,请去2所提的网站核对,因为我可能记错了。
      5. 这种事喊警察是没用的,警察无权赶你出门,你们要上法院,你可以要求3所提的协会帮忙。所以真是打起官司来,恐怕你房东短期内还没法赶你走。我就是气不过房东这么跟你说,才告诉你这些。其实大家住在一起,好聚好散,干啥要拔刀动枪的。早知父母要过来,干嘛还出租房子,半年就让人搬家,我觉得这是恶意的行为。
      6. 就象大家说的,现在房子很好租,你30天内绝对能找到很好的房子。
      • 1、“收回房子自用”绝对是正当、合法的理由;2、你很有正义感,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房东会告诉你另外一个故事呢?——产生纠纷的双方肯定会有不同的说辞,你能根据一面之词做出判断吗?
        • In fact, 我 知 道 他 闲 我 洗 衣 时 关 了 凉 水,且 一 周 2~3次 ,冬 天 ,天 天 开 窗 ,等 等
          • in fact,你这样的住客,只能去住APARTMENT,不然没一个HOUSE房东喜欢。
          • 挺牛啊
      • 这是我从你给的网站上找的。PERSONAL USE BY THE LANDLORD OR LANDLORD’S FAMILY--包括父母,详情见内: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PERSONAL USE BY THE LANDLORD OR LANDLORD’S FAMILY

        Section 51 of the Act permits the landlord to give notice of termination to a tenant if the landlord, in good faith, requires the unit for residential occupation by the landlord, the landlord’s spouse or same-sex partner, or child or a parent of one of them. The termination date in the landlord’s notice of termination must be the last day of a fixed term tenancy, or if there is no fixed term, on the last day of a rental period.

        The landlord may apply to the Tribunal as soon as this notice has been given, but any order issued may not be effective before the termination date in the notice, which must be a date at least 60 days after the notice was given. During the notice period, the tenant may give ten days written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tenancy earlier.

        The issue that arises in some cases is whether the landlord or a family member has a real intention to reside in the rental unit. This appears to be the reason that subsection 70(1) of the Act provides that it is necessary for such an application that:

        … the person who personally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 files with the Tribunal a declaration certifying that the person in good faith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 for his or her personal use.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呵呵,还是秧子动作快,我也找到相关条例了,我所记得的是一年前的,现在看来有改动。是30天通知,父母来是正当理由。抱歉抱歉!
          • 是60天通知,抱歉我没时间看了,麻烦自看一下吧。http://www.orht.gov.on.ca/userfiles/HTML/nts_3_8096_1.html#Landlord%20own%20use
            • 还 是 秧 子 明 白 我 的 心 ,谢 谢 了 . 眼 镜 ,有 没 有 Landlord association的 电 话 呀 ???
          • 嘿嘿,几年前我就知道收房自用包括父母等直系亲属,但不包括远房亲戚。:)
      • “求他宽限几日”会直接导致“他非但不肯还说要报警”这样的僵局吗?这中间是否省略了一些什么?这种因果关系不太合常理;何况,事主很明显并不单单是希望“宽限几日”,而是不太愿意搬走;
        • 高 人 也 !不 过 不 算 最 高 !还 有 更 大 的 秘 密 ,可 否 猜 得 出 ???
          • #1177892 #1177900
            • >^.^< KEY POINT, 其实人家房东也没什么大错. 好聚好散, 别太恶心人家了. 来,说说你要找什么地方的房,大家帮忙找找.
    • 你这样闹来闹去有意思吗?人家自己要用,你赶快搬走,大家还是朋友。现在也不是租不到房子,大老爷们别心眼太小了,让人笑话!!!
    • 光听你一方的陈述,就知道你是个比较差劲的人。谁摊上你真是倒霉。希望你的房东走运,或你良心发现,如果你还有的话。
    • 感觉你象个赖皮!
    • 法律规定应该是提前60天,他要你搬走,应该出一个书面的通知信,信上写明理由,这封信将来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看他的房子是否真的收回自用。
      你不能死赖着不走,30天后你交租金给他他不收,或要扔你的东西,或改门锁等等都是他的不对,他若这么做了,你可以叫警察。但60天后你还不走,就是你的不对了。这时他有权叫警察。
    • 我是房东,我也遇到和你一样的情况,我的父母来了,家里住不开,我提前一个半月通知我的房客让他们搬家,他们居然说是我让他们搬的,我须负但他们的搬家费和挪电话费。当时我们也是讲好互相提前30 天通知的。真是岂有此理!
      • 所以也难怪房东们在租房时的种种不合情理的行为.
    • 找法律援助吧.
    • 坚决不搬,警察来了又怎样,你的通信地址,driver licence, health card都是这个地址,足以说明你们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你又不欠他的钱,警察不会赶你走。他要敢破门而入,你还可以告他呢。换锁,和他干到底。
      • 老兄,法律不是斗气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