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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风波吵的很热闹,觉得至少“至ROLLOR”的公开信中有些描述让人费解。谁都不认识,所以没有倾向性,就事论事,写完就睡了。

1,“因为我的朋友两口子都在打工,收入很低,首期拿不出25%的房款所以他们坚持要加上fiancial condition ,就是如果没有贷到款的话, 就取消这个offer, 但是王莹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 又说因为还有别人在争这个房子,房屋检查也要取消,结果我的朋友在agent 信誓旦旦的没有问题的保证下,接受了这个危险的deal”。
买房的人应该有自己的主意,如果说谁买房自己没主义,都听AGENT的,那是骗人。FIANCIAL CONDITION,这个条件我觉得没有那么重要,只要你真想买,肯定知道能不能带来款。再者,AGENT 说没问题就没问题了?AGENT又不是银行的人。
2。“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我的朋友跑了几家银行都没有贷到款.因为他们是新移民,没有信用,收入也低. 我的朋友想退房”。 想买房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如果OFFER都签了,还不知道能不能贷来款,那只能说买主是牛人,没贷款也可以付清。
从这两点我认为,其他的那些都是瞎扯,就是买主签了OFFER后想毁约。至于毁约牵扯到的其他问题,我也不清楚,旧不乱说了。
一句话,买房子是大事(对大部分移民来说,大款除外),一定要慎重。还有,移民都是新来的,AGENT都是互相介绍的,如果因为这个把介绍人扯进去,实在有点不应该。好了,洗洗睡了,明天还有类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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