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谁买的。而且如果老婆不工作的话,离婚的时候如果她请的律师比较nb,可以让丈夫付巨额赡养费,这个时候很可能一幢房子都给老婆,哪怕婚前全是丈夫淘的腰包,并且只是丈夫的名字也没有用,老婆天然享有一半权利(这点和天朝有很大区别)。即使不是primary residence(比如度假屋,第二套房),根据加拿大婚后财产夫妻共享一半的法律原则,如果是婚前一方全额买的,离婚时,增值部分的一半将归对方,如果是贷款买的,比如房价70万,结婚那天丈夫贷款10万,那么剩下60万和增值部分在离婚的时候,老婆也有权利要求一半。即使签了婚前财产协议,虽然房产原价是保住了不会被分割,但好像增值部分还是要和老婆分一半(这点不是很确定,咨询一下离婚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