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理解你的心情,从你连着跟了四个贴可以看出你的心情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我是胡说八道,那大家当然是该口诛笔伐的。不过正是为了不误导后来人,我还是要争辩几句。
1。真的要感谢版主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好象刚发几十分钟)就把我的这篇拙文收入精华区里了。真是承蒙版主错爱了。假如有一天被大家一致要求放入糟粕区,我也无怨了。
2。我所说的真金不怕火炼就是指的一种基本的信心,可没有说让你什么都别交。别忘了我也说了“叫你交什么就交什么”(要交的文件在CIC的GUIDE里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在这个前提下有什么就交什么,没有的别去创造。移民官凭的就是这些来判断!我不认同材料越多越好的说法。说难听一点,移民官难道不知道什么证据都是可以伪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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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前面的有个贴子说:她怕被怀疑是假结婚,所以问先怀上孩子会不会好一点? 确实,在把人道放在第一位的加拿大移民官面前这很可能能加快进度(也是网友总结的)。且不说把“爱情的结晶”这么神圣的事降低到用来创造证据是不是合适,反过来证明,这种证据其实也可以做假的。如果是假结婚,这孩子也可以是完全可以是那个“真爸爸”而不是“假爸爸”的。所以有什么是不能做假的呢? 我相信移民官是有她的思路的,决不会按你提供证据的思路走的。所以我以为,证据要够(标准就是移民官提出来而你又有的),而不是泛。
不要以为移民官不会嫌你的资料多,前面就有个帖子说,她交了200多张相,领事馆抱怨说太多了。。。你自己站在移民官的位置想一想吧。
2。我不认为我的是个别现象。说DM最快,和BJ的就不去比了(我在那可能是差点就最慢的啦),就HK的CASE来说,我写这些话之前才看到一位和我差不多完全同进度的朋友也DM啦,也是8。6DM的。(这证明确实是一批批过了然后上CIC的网的)。
说材料最少,楼上不就有一位只交了三张相的吗?以前还有。。。(不过我没有说要你只交3张相就够了,关键看你要证明多大的时间和空间跨度,但有代表性就行了,一个时间空间点一张足已。)
3。上面有几位以他们的进度来证明我说话不腰疼。我也一再指出,用按旧法办的和按新法办的CASE来比是不具可比性的。程序不同,办法不同,标准不同。刚好又碰上过渡期,(你看看技术移民那边的情况就是同样的道理)。在新办法下领事馆是要承诺更短的结案时间的,旧法则按以前的较长的结案时间的承诺(网站上有)。
好了,有人说我也是新法呀,怎么怎么样。。。我反问一句,为什么你的不能是个别现象呢?你仔细想想,你的申请过程就那么天衣无缝,就一定是移民官在无故拖延而不是你的情况有问题吗? 当然我希望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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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来说香港的进度大大加快了的,应该不是只有我在空口说瞎话吧?
4。好象我的DM“快”就不腰疼了,就吹“有好心态”了。我不否认我现在DM了心情比等待的时候要高兴,人之常情。可你看我等的时候在这冒过一个泡说BJ那些两个月拿到签证的让我腰疼了吗? 大家可以看到在这坛子里有很多等了很久还没有消息但心态依然比我还好的朋友,他们在等的时候还在不断地帮助别人。这是我很敬佩又没能做到的。丽夫泰勒就是其中的一个。
5。最后,好象我是因为受了HK移民官的恩惠就在这替他们拍马了。这个我不想多说,我和我的亲人有过跑了几千公里,花了无数的时间精力而被拒签六次的经历。如果你觉得加拿大的移民官那么可恶,你可以去试试签签美国的证,比较一下。 再者,总不能因为BJ的快了一点就都是好的,HK的慢一点就十恶不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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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所说的真金不怕火炼就是指的一种基本的信心,可没有说让你什么都别交。别忘了我也说了“叫你交什么就交什么”(要交的文件在CIC的GUIDE里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在这个前提下有什么就交什么,没有的别去创造。移民官凭的就是这些来判断!我不认同材料越多越好的说法。说难听一点,移民官难道不知道什么证据都是可以伪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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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前面的有个贴子说:她怕被怀疑是假结婚,所以问先怀上孩子会不会好一点? 确实,在把人道放在第一位的加拿大移民官面前这很可能能加快进度(也是网友总结的)。且不说把“爱情的结晶”这么神圣的事降低到用来创造证据是不是合适,反过来证明,这种证据其实也可以做假的。如果是假结婚,这孩子也可以是完全可以是那个“真爸爸”而不是“假爸爸”的。所以有什么是不能做假的呢? 我相信移民官是有她的思路的,决不会按你提供证据的思路走的。所以我以为,证据要够(标准就是移民官提出来而你又有的),而不是泛。
不要以为移民官不会嫌你的资料多,前面就有个帖子说,她交了200多张相,领事馆抱怨说太多了。。。你自己站在移民官的位置想一想吧。
2。我不认为我的是个别现象。说DM最快,和BJ的就不去比了(我在那可能是差点就最慢的啦),就HK的CASE来说,我写这些话之前才看到一位和我差不多完全同进度的朋友也DM啦,也是8。6DM的。(这证明确实是一批批过了然后上CIC的网的)。
说材料最少,楼上不就有一位只交了三张相的吗?以前还有。。。(不过我没有说要你只交3张相就够了,关键看你要证明多大的时间和空间跨度,但有代表性就行了,一个时间空间点一张足已。)
3。上面有几位以他们的进度来证明我说话不腰疼。我也一再指出,用按旧法办的和按新法办的CASE来比是不具可比性的。程序不同,办法不同,标准不同。刚好又碰上过渡期,(你看看技术移民那边的情况就是同样的道理)。在新办法下领事馆是要承诺更短的结案时间的,旧法则按以前的较长的结案时间的承诺(网站上有)。
好了,有人说我也是新法呀,怎么怎么样。。。我反问一句,为什么你的不能是个别现象呢?你仔细想想,你的申请过程就那么天衣无缝,就一定是移民官在无故拖延而不是你的情况有问题吗? 当然我希望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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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来说香港的进度大大加快了的,应该不是只有我在空口说瞎话吧?
4。好象我的DM“快”就不腰疼了,就吹“有好心态”了。我不否认我现在DM了心情比等待的时候要高兴,人之常情。可你看我等的时候在这冒过一个泡说BJ那些两个月拿到签证的让我腰疼了吗? 大家可以看到在这坛子里有很多等了很久还没有消息但心态依然比我还好的朋友,他们在等的时候还在不断地帮助别人。这是我很敬佩又没能做到的。丽夫泰勒就是其中的一个。
5。最后,好象我是因为受了HK移民官的恩惠就在这替他们拍马了。这个我不想多说,我和我的亲人有过跑了几千公里,花了无数的时间精力而被拒签六次的经历。如果你觉得加拿大的移民官那么可恶,你可以去试试签签美国的证,比较一下。 再者,总不能因为BJ的快了一点就都是好的,HK的慢一点就十恶不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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