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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省法院庭审纪实的结局 2001年5月底安省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我的案件

加拿大安省法院庭审纪实的结局
2001年5月底安省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我的案件,由于控方即检查人员未出庭, 所以我就这样把两张指控我的告票打飞了。

“疑点:如果检查时老板不在, 检查人员如何知道公司没有执照?如果老板在, 又如何告票开到员工身上?“

检查时老板的确不在,检查人员让我拿出执照,我把墙上的执照指给他看。对方直摇头,执照是真的,但是和公司的营业内容不相符,所以算非法营业。(当时才来加拿大3个月,英语又不好,哪能识别得出来啊)

尽管我再三声明我不是老板,对方仍然将告票开给我,实在是很不公平。对方说你在现场你就是老板。我反问对方你认为我是老板,那我现在把这家公司5加币卖给你,行吗?对方无言以对,最后告诉我你不服去给法官讲,我们不管。

“只是奇怪他老板为什么不注册(费用也不过100-200元)?如果干的是非法生意就难说了。老板溜了,当事人就成了替罪羊。”

我后来也觉得很奇怪,但老板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的确,当时检查人员就警告我--如果在公司里发现非法活动,立刻拘捕!

最后,学好英语,去给西人打工--老移民的名言,我再转贴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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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加拿大安省法院庭审纪实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000年10月18日加拿大安省法院庭审纪实

    一个月以前我在一家公司做事,是part-time的职位。谁知公司被突然检查,发现竟没有营业执照(我进入时曾问过老板执照的事情,他很肯定的讲执照绝对有)。由于是我值班,所以给了我一张黄颜色的告票,控告我无照经营。无论我如何解释对方也不听,让我一个月后上法庭。我是一位刚到加拿大不久的新移民,要是留下了案底,对以后的入籍和工作会有很大的影响。

    在随后的一个月,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年!我一边要找工作,一边要找住房,还要联系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移民辅导机构和一些义工机构。其中的滋味非亲临而不能体会。每天都是在凌晨1-2点钟才休息。通过咨询专业人士,对我的案件众说纷纭:

    1。来检查的执法人员讲这只是罚款,上庭后认罪即可。但我心里总是七上八下,该不是故意诱使我认罪吧?

    2。华人法律援助机构讲:这是一个轻微的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入籍。但会对到政府机关,银行等去工作造成妨碍。

    3。商业律师讲: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可能会入狱并留下案底,7年后才能申请撤销案底。对入籍和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不管花多少钱也要打赢诉讼,否则后患无穷。

    4。义工律师讲:这是一个可大可小的案件,主要看法官如何判定。

    我心里一直处于很紧张的状态,离开庭还有两周的时候我去了一次法庭。一来为了熟悉一下环境,二来告诉法庭我需要一个讲国语的翻译,这是免费的,由法院提供。安省法院在queen st west 60号,出了queen地铁向西大约100米即到。

    负责各种语言翻译的部门在一楼的8号房间,里面有会讲国语的工作人员。我进门后说明来意,对方复印了我的告票即可。我顺便又问对方关于我的案件,对方讲这个案件不大,但还要看法官如何判。我心里又开始发毛。

    接下来的两周我先去申请法律援助,我排了4个小时的队,工作人员只对我讲了3分钟,‘你不会去坐牢,这个案子不大,我们不受理’。我失望之下反问对方‘是否我杀了人或炸掉一架飞机,你们才会提供法律援助?!‘对方竟然回答‘是’。我的上帝啊!

    我又去了约克大学的法律援助中心,对方讨论的好半天最后对我说先登记,10天左右告知是否受理,如受理需要我交纳20元费用。于是我先做了登记。

    10月17日晚我将这一个月来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重新细读了一遍,然后放在资料袋中。没有办法明天只好一个人上法庭了。
    10月18日我7点30即出发(9点整开庭),途中在yong 地铁转车时,可能由于太紧张耽误了15分钟!等我出了queen地铁,已经8点50分。我赶紧冲向法院,在法院一楼入口又被挡住,这里有警卫和安全门,进入要检查。我钥匙链上系了一个很小的折叠剪刀,我用了七八年。但法院的警卫说这有可能作为凶器,来
    伤害法官!必须留在法院外!我解释我是一个人来上庭,留在外面等于扔掉。

    对方仍坚持我不能带它入内。最后只剩下3分钟了只好妥协,将折叠剪刀放在大门外的柱子旁边。

    赶快跑啊!我一路冲上3楼,从1楼到3楼人很多,看来西方国家的确是法制国家,上法院是家常便饭。等我跑到法庭门口刚有一位年龄较大的女士在开门,而门口已经有十几人。我随众人进入法庭,法庭面积约50平方米,靠南的一面有三排阶梯式的桌椅,是给法庭的工作人员坐的。靠北的一面有五排椅子,是给被告和旁听的人坐的。靠西一面有一排仅能容纳2个人坐的桌椅,是给警卫的。

    我坐在第一排,心想我要第一个出庭了。这时法官,工作人员,警卫等纷纷入场。法官坐在最高的椅子上,是一个50多岁的男人,并没有什么法官制服,西装而已。一个华人拿着一张纸似乎在找寻什么,我迎了上去果然是在找我。他就是法院派
    来作国语翻译。他问我是否认罪,我表示绝对不认罪,因为我没有犯罪。他接着讲如果不认罪就要再选择一个日期来专门审理我的案件。我表示可以接受。正在我们交谈时突然众人全部起立,原来法官宣布开庭。我面向法官与众人一起讲早上好。接下来便开始逐一审理案件。有一位女士按照告票叫名字,被叫到的人便上前站在房间中央靠近工作人员座位的地方,接受法官的询问。一连叫了七八个人,却没有我。我明白过来,告票上的时间只是叫你几点到,并不是在这个时间准时审理。被叫到的人有白人,黑人,印巴人等,罪名有欠债,交通违规,影响他人等 。这些人全部认罪当场交罚款走人。正在我想来想去的时候,听到叫我的名字。那个翻译也示意我上前。我先向法官问候,法官回礼后即问我是否愿意在另外的日期来审理我的案件。我表示同意。法官又问我是否请律师?因为前面这几位全部有律师陪同。我摇摇头。他追问为什么?我讲律师收费很高我难以承受。他表示理解。随后工作人员给我一张还是黄色的纸,上面有下一次的出庭时间。这时翻译告诉我可以退场了。我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随后离开法庭。翻译也离开法庭,于是我又向他询问我的案件。他讲这是个民事案件,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也就不会影响打入籍和其他诸如信用等。最多是罚款,可能几十块到一百多,看法官的判定。

    出了法院大门,在柱子旁我的剪刀仍然安静的躺着。终于一个月来的驿动心可以松弛一下了,虽然最后的结果还没有出来。总之教训深刻,希望大家吸取。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不知此案最后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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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关心,愿闻其详。
          • 加拿大安省法院庭审纪实的结局 2001年5月底安省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我的案件
            加拿大安省法院庭审纪实的结局
            2001年5月底安省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我的案件,由于控方即检查人员未出庭, 所以我就这样把两张指控我的告票打飞了。

            “疑点:如果检查时老板不在, 检查人员如何知道公司没有执照?如果老板在, 又如何告票开到员工身上?“

            检查时老板的确不在,检查人员让我拿出执照,我把墙上的执照指给他看。对方直摇头,执照是真的,但是和公司的营业内容不相符,所以算非法营业。(当时才来加拿大3个月,英语又不好,哪能识别得出来啊)

            尽管我再三声明我不是老板,对方仍然将告票开给我,实在是很不公平。对方说你在现场你就是老板。我反问对方你认为我是老板,那我现在把这家公司5加币卖给你,行吗?对方无言以对,最后告诉我你不服去给法官讲,我们不管。

            “只是奇怪他老板为什么不注册(费用也不过100-200元)?如果干的是非法生意就难说了。老板溜了,当事人就成了替罪羊。”

            我后来也觉得很奇怪,但老板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的确,当时检查人员就警告我--如果在公司里发现非法活动,立刻拘捕!

            最后,学好英语,去给西人打工--老移民的名言,我再转贴一次吧。
        • 瓦赛,过了这么多年?而且你都变了名字。
    • 估计是没事了。我看开头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什么叫案底?案底不是应该是刑事犯罪纪录的意思吗?果然最后“他讲这是个民事案件,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也就不会影响打入籍和其他诸如信用等。”
      • 只是奇怪他老板为什么不注册(费用也不过100-200元)?如果干的是非法生意就难说了。老板溜了,当事人就成了替罪羊。
    • 疑点:如果检查时老板不在, 检查人员如何知道公司没有执照?如果老板在, 又如何告票开到员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