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开喷之前,先请看以下事实:
1 美国以金融欺诈罪,指控孟晚舟,三年后,孟晚舟承认事实,误导金融机构,然后获释回到中国。这个事实是否等于犯罪?这不是由各位读者来判,而是由美国法庭来判,但法庭没判,让她回中国了。
说明什么?只有两种可能:
1.1 这个事实不足以判罪, 孟晚舟是冤枉的,三年后,在她本人,律师团队及祖国的强力营救下,终于平反昭雪。
1.2 这个事实足以判罪,这个事实就是犯罪。但美国不判,或者判不了。一个人犯了罪,却判不了刑。说明美国的国家精神,法律意志,无法彰显。说明美国无能,他没有能力将此罪名,变成事实。
两种可能,都证明了美国的无能,中国的有能!
2,孟晚舟事件,其大背景是两国相争: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在这个国家,成为英雄,另一国家,成为战犯,这种事不鲜见吧?
彼之仇寇,我之蜜糖。那么事实上,她得到了英雄的待遇?还是战犯的待遇?
取决于这两个国家交锋的能力。
与伊朗做生意,违背美国的利益,但符合中国的利益。孟晚舟误导金融机构,目的是,华为既能和伊朗做生意,还能和美国做生意,这更加符合中国的利益,当然也就更加损害美国的利益。
美国发现华为及孟晚舟的伎俩,事实上,关押她三年,这就是代价,这个代价够不够?
各位随便说。事实上,她得到了三年战犯的待遇,但以后回国,享受英雄的待遇。
但美国原本是要她付出更大的代价,现在撤了,美国的原意没有实现,退让了,这是事实。中国的反制成功,这也是事实。
3,有人说,孟晚舟承认了这个事实,华为要倒霉了。
呵呵,她不承认,华为就不倒霉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