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为什么2020大选舞弊案川普束手无策,而不是所谓“根本没有舞弊,他在搞事”。美国之前也没有过如此大规模舞弊,所以可以说整个国家在法律上没有准备,导致受害者处处碰壁:
第一步,你可以在法院提出诉讼,但由于各州尚未认证其选举结果,你没有诉讼资格。
第二步,认证好了,具备诉讼资格了,但这个时候,法院无法推翻立法机构的决定。
第三步,你可以召集alternate electors,但国会并没有义务接受他们。尤其是不喜欢你的国会。
第四步,路都堵死了,你想上诉到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不希望开“介入大选”这个口子,一旦开了,最高法理论上就权力无限大,这会侵蚀三权分立,以谦抑为原则的最高法院宁愿牺牲一个总统,不愿意开辟扩权先例。
第五步,以上四步都此路不通,最后的可能性就是1月6日是副总统正式认证选举的那一天,有骨头的副总统会说,我相信有大规模舞弊,我不认证。没骨头的副总统……哎哟,他叫彭斯。
以上是为什么即使证据满坑满谷,川普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希望以后不要再有黄左汪汪叫了,听着烦,看着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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