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公寓单位曾租给房客,里面种植大麻,房客没找到。现管理处寄来帐单让我支付十个月的超额电费,收费依据是他们自己推测的,如一共几个灯泡多少KW使用了10个月,每天24小时,共用电几度每度电4分5共讲一千多元。我回信给他们让他们拿出十个月的依据,把每个月详细的帐单给我。因为都是公用的,他们当然拿不出具体帐单。没有收到他们的回信,每个月的STATEMENT上依然挂着那笔欠款,收到这个月的STATEMENT,附一封信说没有收到我的RESPONSE,限我十天之内付清全额欠款,否则他们将找律师,有关费用概由我承担。因为搬家,今天才收到信,他们所说的十五天就是明天,我该怎么办?付这笔钱真是不甘心,不付又怕到时候连律师费都搭进去。不知道象这种情况,他们找律师会怎么样?他们是拿不出让我付这笔钱的证据的。出出主意吧。人在他乡,有事就更麻烦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