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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悲痛无助!! -- 宁死不回上海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尊敬的市委市府信访办主任:
我是一名刚刚退休的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高级教师。我之所以向
您交代我的教师身份,是为了向您表明我说话的负责任性正像我一辈子从
事的教师工作一样,是认真负责的。
我今天向您反映的是有关一条人命的大事。而付出这条性命的人
,正是我那已年迈的可怜的父亲。
据我们事后了解,与父亲死亡事件相关的单位有以下5个:闸北区
派出所、甘泉路派出所、普陀区城管队3 分队、普陀区救助站、铜川路府
村路上的市救助站。
我父亲今年实足81岁,因生日年份的关系,他喜称自己83岁。他实际
工作到73岁才从岗位上真正退下来。近来,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主要是
方向不辨,但其他方面均属正常,身体状况良好,那么大年纪,基本没看
过病。
父亲于04年11月24日上午10:00左右从位于公兴路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临
山路离家走失,至11月29日从府村路市救助站送至西宝兴路殡仪馆,流落
街头6天5夜。在他生命历程中最后的这6天5夜中的最后4天3夜是在普陀区
的甘泉路休闲街上度过的,具体地说,是从11月26日——11月29日11:30
或13:00(据不同市民反映)左右为止,因为,其后,他被甘泉路派出所
收进去了。其实,从父亲走失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全家出动,到处奔走找
寻。可是,大路朝天,我们哪儿也找不着。让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是,
父亲走到了由普陀区精心打造的,有那么多人流量的,那么热闹的一条休
闲街上去了。
当然,我们要做调查。我们原来的出发点不过是想弄清楚父亲去世的确切
时间和地点。但整个调查的过程却让我们揪心顿足,痛哭不止。我们终于
真切地懂得了什么叫敷衍了事,什么叫冷漠推诿,什么叫生硬蛮横,什么
叫草菅人命!!!!!!!
据目击者称,父亲至少11月26日就出现在休闲街上,因为那天她家的
小孩生日,她来买蛋糕因而看见了老人。那时,老人的上身已没外套,只
一件毛线背心,下身只穿着短裤,光着脚。他的衣裤不知哪里去了?
后来,很多人就天天看见我父亲整天坐在一张水泥的石凳上,光脚踩
在地砖上,没吃没喝地坐着。我的可怜的父亲!!04年11月25、26日正是
冷空气袭击上海、气温最冷的两天,气象局预报气温要骤降8——10度,
最低气温只有5度。80高龄的父亲怎么办呀!!!!
一个下午,他挪步到公共厕所卖手纸的窗前趴着,脸和手很脏,把坐在里
面的阿姨吓了一跳。看清楚后,那位好心的阿姨给他吃了一颗糖。
另据一位清晨扫地的清洁工说,一天清晨,他在休闲街边上的绿
化地——竹林丛处打扫时也突然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父亲躺在
竹林丛的泥地上,因为,那里的地上有一点落叶铺着。父亲就这样躺着。
天亮后,父亲又摇摇晃晃的坐到他的老位子上去了。
直至11月29日凌晨1:00左右,有一家小吃店的门还开着,小店的老板见
父亲喘着气,手和脚抖得相当厉害,穿着条子纹的老头短衬裤(这位老板
据此断定父亲是上海人),几乎是半寸半寸地移动着步子,向他这儿“走
”来。这位老板边说边流泪,边学着父亲喘气挪步的样子给我们看。在场
的人哭声一片。他见父亲实在太可怜了,便把父亲拉到店里坐下,他说,
老人的手臂冰凉冰凉的,真是那种透心的凉。他给父亲吃一碗小馄饨。但
父亲的人抖得实在厉害,舀起馄饨却送不进嘴里。那位好心肠的小店老板
就喂父亲吃,刚吃了3个,父亲便摇头,说“不吃了,谢谢”。父亲待人
是很客气的呀,他肯定是不好意思了呀。这位老板又喂了他3个,父亲连
声说“谢谢”。老板问父亲,“有儿子吗?”父亲点点头说“有”,问
“有老婆吗?”父亲又点点头说“有”,再问“你今年几岁?”“83岁”
,又问“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父亲说“走不动了”,再问住址,
父亲便“mo mo mo ”地说不出了。他其实是冻僵了呀,他是心里清楚,
嘴上说不了了呀!那么多天回不了家,他着实是害怕了呀。如果只在外一
天的话,他是肯定能说出姓名、地址,街道、派出所的呀!!!!呜~~~
呜~~~,我可怜的父亲!!!
忽然,父亲看见了老板的儿子,他起身拉着老板儿子的手说,
“困觉去,困觉去”,老板说,恍惚中老人以为在家里了。但店堂实在太
小,他就让父亲坐在楼梯口地上的硬纸板上。清早起来。老板见父亲身下
的硬纸板被扯得很碎。老板推断晚上父亲身体肯定非常难受,很受罪的样
子。
小店要做生意了,父亲又坐到石凳上去了。上午8,9点钟的样子,有
人见父亲不行了,连打了两次110,却不见人来。到10点左右的样子,那
里的人只听见“砰”的很响的一个声响,是父亲轰然倒在地上了!!!!
!!!人们围上去看,有人想去扶父亲,有人劝阻说“要怪你的”。这时
另一个小店的老板又去打110报警,此时,父亲就一直躺在冰一样的地砖
上,据说,此时,父亲连这条贴身的短裤也没有了,他光着下身躺在地上
2、3个小时。这真正是连最后的一点尊严也没有了呀!至11:30分(也有
人估计是13:00)左右,才见甘泉路派出所的警察开了一辆警车过来,但
只看一眼就走了。一会儿,他们叫来了一辆黄鱼三轮车(有人估计是从宜
川路上叫来的),叫民工把父亲抬上车。一个外地人模样的好心人给父亲
穿上了毛线裤。这几个警察轻描淡写地说,“这种事见得多了,都送医院
,那还救得过来啊。”在场的人敢怒不敢言。
这时候,这些开着警车来的“人民警察”见到已经倒在地上的、只穿着毛
线背心、还光着下身的正气喘吁吁老人竟然不直接把人送往医院,还竟然
说出这种有损于人民警察形象的没有人性的话来!他们是渎职啊!他们是
见死不救啊!!!!!!!!!!!这时送医院,肯定来得及救的呀!!
!!!
就这样,喘着粗气的,抖抖索索的父亲,被几个民工“送”到了
派出所。据当班的警察自己讲,仅给老人喝了几口水。在“人民警察”的
身边,父亲连午饭也没吃上一口,大概他们自己已经吃过饭了,以为父亲
也应该吃过了。说实话,如果从外面领回一只流浪的小狗,也总要多少给
它吃一点东西吃吧,更何况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那样需要人民警察来保
护、帮助的老人呢!!他们这些穿着制服的代表国家形象的警察,哪里比
得上那些从外地到上海来谋生的小店老板!他们的良心,他们的同情心,
他们的基本人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也有父母,他们自己也会老去,说不定
哪一天他们自己也会得痴呆症或其他重病的,他们为什么待人如此冷酷?
为什么如此玩忽职守????他们的职业道德哪里去了?????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
令人意想不到的、出乎一般人常识的是他们竟然让父亲在甘泉路派出所一
直“坐”到他们将要下班!!真是匪夷所思啊!可以想象喘着粗气的父亲
是怎样“坐”的!而派出所离同济医院只有将近1公里的路啊!!真正是
痛心啊!那几个警察冷漠敷衍,身为公务员,却将一个命悬一线的老人的
性命玩弄于股掌之间。不是到处可见“有困难找警察”的标语吗?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据了解,那天当班的警长姓徐!
作为了解情况,我的家人曾和当班的警察有过当面的交谈。当时,他
们说,不见父亲身体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能“走”路。目击他29日身体
状况的老百姓有的是!父亲一贯节约,他身边一般只带零星小钱。24日他
离家时亦如此,因为他当时说,就在门口站站的。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穿
着,他这样的年纪,已经饿了冻了几天的摇摇晃晃的、喘着粗气的身子,
他们难道连最普通的推断力也没有了吗?他们还算是警察呢!他们竟然昧
着良心瞎说!!!
写到这里,我的心象刀剜一样,生疼,生疼。
由于父亲的外套不见了,他的联系方式也没有了。即使这样,要不要
先救人?人是第一位的呀!他们的人性哪里去了?《人民警察法》第21条
说:“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
,应当立即救助……”他们是不是触犯天条了呢?
据他们说,他们向分局打了电话。有没有打电话?可以查得出。即使
打了,你就完事了吗?人就在你身边,你就再也没有责任了吗?
由于宝山路派出所的敷衍了事(具体情况在P.7的(6)中叙述),在
我们从24日——27日的据理力争下,至11月27日(星期六)的下午,才终
于给我们上了网,父亲的年龄、外貌、穿着特征等资料终于上了“迷途走
失人员网”(是否叫这个名称待查)。我们要责问甘泉路派出所的当事人
,11月29日下午,父亲在派出所“坐”着的时候,你们上网查找了没有?
???你们认真查找了没有????在你们的心底深处,在你们的骨子里
,你们是怎样看待父亲的,你们心中有数!如果你们认真了,如果你们把
年迈的父亲当作一个“人”来看待的话,我们领回的将是一个活着的父亲
啊!!!!!呜~~~呜~~~
到将下班时候(17:00——17:30分),他们打电话叫城管队的
人来(城管队难道是他们的下属单位?据了解,是普陀区城管3 分队),
要他们把可怜的父亲送到普陀区救助站。当车子停在区救助站门口(长风
二村82号)时,据那里的黄姓工作人员说,此时,父亲见有人向他走来,
还想勉强撑起身子,因为父亲生前是很硬气的,但此时,父亲已撑不起来
了。他说,他一看就判断父亲是上海人。他问父亲家在哪里,父亲仍然只
张着口说不了话的样子。当然,区救助站又要他们将父亲送往市救助站。
城管队的车子开到半路,他们突然打电话给区救助站的黄姓工作人员,说
“人快不行了”,老黄同志说“快送医院!同济医院近,快送同济医院!
”城管队的人说“我们没钱”,老黄同志说“我马上过去”。在04年12月
1日我们到普陀区救助站与老黄师傅和他的一个领导交谈的时候,黄师傅
还出示了一张22元的“打的”车费。但城管队的人却还是将父亲送到了市
救助站!!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我们曾和他们有过电话联系,他们说,知道他是上海
人,我们就救他了。对这句话,我们不屑一驳。现在,这个上海人的子女
找上门来了,你们怎么办???还我父亲!!还我父亲!!!!呜~~~呜
~~~ 明明叫你们送医院,为什么不送!!!是你们直接断送了父亲的性命
了呀!!!!从派出所到区救助站,再到市救助站,这么一个大三角兜过
来,一路颠簸下来,父亲断了气了!!!!!
写到此,我已泪流满面。我早已不想再去触碰心底的疮疤了!!但,我要
为父亲叫屈鸣冤。因为,作为一个老年人,作为一个弱者,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他原本是应得到我们这个社会
的尊重、关心、帮助和保护的呀!!!令人心痛的是——甘泉路派出所、
普陀区城管队3分队的人,他们干了些什么呀,他们在联手害人呀!!!
他们硬生生地剥夺了父亲的生存权了呀!!!!
据市救助站称,18:35分,人到;18:55分,120到,连医院也
没送,20:42分,接尸车就来了!人还软着那!!!他是因冻僵而停止心
跳的呀!他们为什么不试图去救他一救啊?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父母,他们
会这样果断地了事吗???呜~~~呜~~~
惨无人道!!!惨像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国际化大都市的
上海,发生在一条环境优美的充满现代概念的休闲街上,而出事地点距派
出所仅200米左右,派出所距同济医院只900米左右!!!汽车开开只要3
、4分钟!!从上午8、9点钟开始到晚上5、6点钟,可救但不救,把一个
老人当作市容垃圾一样运来运去,天理难容,法理何在???????甘
泉派出所,你这个执法部门啊!甘泉派出所,你们这些穿着国家制服的国
家形象的代表啊!!!!!!!!!!!!!!普陀区城管队啊,你们在
人命关天的时候,心肠竟然像铁石一样硬!你们是想赶快摆脱干系吗?如
果是你们的父母,你们会这样做吗?
惨无人道啊惨无人道!!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一个穿
着单薄的患老年痴呆症的病人,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寒流即刻冻死,也没有
因缺吃而饿死,他凭着自己的身体底子硬撑到29日,当他在生命垂危的时
刻有幸进入了110的“视线”(我们走过好些派出所,他们都说,只要进
入我们的视线,就不会有问题的,你们放心好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拯
救;当他在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却被人往死路上赶!他连一丝应有的人
文关怀、人道主义援助也未得到。父亲生前基本不进医院,现在在他生命
垂危的关头,能送医院抢救而却被人自作主张地毅然决然地不送医院,他
死了。——父亲死了!!天乎,人乎?!我们要追查,这个主张是谁作出
的?!这个人该承担何种责任?那些一起送父亲的人必须向我们家属当面
作出解释!!
对于市救助站,我想简单地向您诉说,希望您能了解到事情的结果。
父亲11月24日走失之后,我们在11月25、26、27连续3天到市救助站登记
寻人。3天里面,于25日、27日共填了2张“迷途走失人员查寻登记表”,
两张登记表的编号分别为040066和040067;26日交了1张将在27日刊登在
《新民晚报》上“寻人启事”的小样;他们又要我们交1张大一些的照片
,我们于27日再去交了1张2寸的照片,此中父亲的一些特征,我们家属的
3个联系电话一应俱全。不料,两天后,即11月29日18:35分,父亲真的
被送去了!——但市救助站失职了!!他们压根儿没想到赶快来通知我们
一下,让我们赶来看看他是不是我们要找的老人!擦肩而过呀!失之交臂
了呀!!天人永隔了呀!!!如果通知我们赶到的话,我们知道他是冻僵
的,凭着他的身体底子或许可以抢救过来的呀,至少父亲不会被当作无名
尸被随意一丢了之了呀!!!丧失了最后一次的抢救机会,真正令人痛惜
,真正作孽啊!!!
最最让我们心痛的是——我们到过,登记过,报过案的地方,父亲都跟着
到过了,但是,没有一个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把寻人、找人这样有关一个
家庭幸福与否的事认真当作一件事情,当作一项工作,当作自己应具有的
工作责任来对待。像派出所啊,城管队啊,救助站啊,他们本身做的就是
要跟人打交道的工作,但他们不作为啊!!他们渎职了呀!!!!!!
离父亲去世转眼已一月有余了,家里还有一个缠绵病榻的八十多岁的老母
亲,我们没敢告诉她,这本身又是件多么残忍的事。面对父亲的不幸遭遇
,怎么向老母亲说?我们内心所受的煎熬无法向人倾诉。但她似乎有感应
,她会突然说“老头子你死啦?”“老头子怎么还不回来?”原先母亲还
能每天起床到客堂间坐坐,能坐在饭桌旁自己端碗吃饭,能和父亲拉拉家
常,自12月2日在家设灵堂起,母亲就一卧不起,病情急转直下,现在已
仅剩一口气,基本处于弥留状态了。我们几个子女惦着母亲的病,不敢大
哭,还要装出没什么事的样子,我们在内心痛哭欲绝,不能自拔。我们还
有一个就住在我们隔壁的、已经90岁的姑妈,她把她的大弟弟——我们的
父亲17岁从无锡老家领到上海后,就一直没有分开,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
好的呀。每个星期“做七”,她都要到父亲的遗像前伤心痛哭!面对姑妈
,我们束手无策,哭坏了身子怎么向她的家人交代?家里简直乱成一锅粥
!!
我们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好了!!!我们太把政府机构作为我们老百姓的依
靠了!!!!我们太相信有些人的信誓旦旦了!!!我们以为,在派出所
上了公安系统内部的寻找走失人员的网站,给全市大部分的区救助站打了
询问电话,又连续几天到市救助站登记寻人,在市政府为老百姓搭建的这
个社会保障网络架构中,我们大大可以放心了。于是,我们包了一辆出租
车专门往稍稍冷落的地方找。可是…… 上海,这座正向国际化大都市迈
进的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在哪里啊??!! 作为代价,我们付出的实在太
大了—— 一条能救没救,硬生生给拖死的人命啊!!!!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谢谢您花时间读完我的这封投诉兼申诉的信。我们
今天来找您,是想得到您的帮助,想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求迅速查处有
关职能部门,查处有关责任人。
(1)责成普陀区政府向我们家属如实说明——我的父亲就算是在13:00
点进甘泉路派出所的,那么,从13:00——18:35分,这五个半小时中,
一个活人怎么会死的?在13:00——18:55之间,作为政府部门,究竟采
取了哪些救助行动?
(2)普陀区休闲街的管理部门。这条街隶属谁管?一个孤苦无告的老人
,整日整夜地在此坐了4天3夜,他不乞讨不胡闹没有吃也没有喝,只是一
声不响地坐着坐着,眼看着一天天地衰弱下去,是不是有些异常?是不是
该有休闲街的管理人员前去询问一下、关心一下?晚上不是应该有派出所
安排巡逻的吗?我们到其他派出所去询问找人时,他们都说,不会有问题
的,晚上有巡警和城管巡逻的。我们不放心,还问“全市都一样吗?”回
答说,“你们放心好了。”甘泉路派出所跟休闲街仅咫尺之遥啊,从某个
角度说,父亲其实就已坐在甘泉路派出所的门口了呀,更何况,街口还设
有治安岗!父亲在这儿不是偶然一过,可怜的他在此已几天几夜了呀!他
们的管理能允许如此粗疏吗?该有关责任部门一定要当面向我们解释清
楚。
仔细想想,一个人,在上海这样一个令国人向往的社会环境中,在市区这
样一个热闹的街市里,老老实实地几天几夜地在一个基本固定的地方一直
等到死神降临,这是让思维正常的人感到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使你想
死也无法如愿以偿呢。现在,谁对我父亲的不幸遭遇负责呢???
(3)甘泉路派出所的当班警察。作为当事人,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该
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许他们会抵赖,将自己在休闲街老百姓面前做过的事
说过的话赖掉,他们以为没有证据。其实,当时的目击者不少,出于对同
样处于弱者地位的小老百姓的保护,我们不会将他们推到前线。但是,这
几个警察必须回答——我们在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了案,上了网,他们在
11月29日那天为老人上网去寻找过亲人没有?他们骨子里到底想不想救他
??他们有没有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去为走失的老人主动联络??
?在我父亲被送进派出所一直到他们要下班的这4、5个小时中他们有哪些
作为????他们拖延了对我父亲可以实施抢救的时间,他们该当何罪?
????他们出于何种目的让城管队去送人?他们自己为什么不送?!这
几个当事人必须跟我们直接面对,直接交代清楚。
中央政法委曾颁布过“四条禁令”中的第二条说:“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
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公安部“五个不准”
中第二条说:“不准对报案,办事,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
诿态度。”在从群众打电话报警到他们出现在现场,以及在事发现场所讲
的话,综合起来,他们该受怎样的处罚?他们玷污了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玷污了这身警服!他们还配做警察吗?他们简直就是穿着制服的流氓!
(4)普陀区城管大队3分队的当事人。他们在接受甘泉路派出所“任务”
的时候,父亲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他们有何权将父亲“运”走?在父亲
奄奄一息的关头,他们出于什么目的不直接把父亲送入医院???这些当
事人该当何责?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必须向我们子女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
(5)上海市救助站。这是可以抢救父亲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在12月5
日按习俗给父亲做过“头七”后去找过他们——这是我和我丈夫第四次踏
进这个大门。当我们戴着黑纱再次走进这个大门的时候,您可以想见我们
的心情。当时我们遇见的是副站长,他说正站长去市里开会了。我们刚申
明来意,他立刻说“我是管后勤的。”后来我们找到办公室一个姓康的女
同志,据说是办公室主任。她起先还不知道这里出了人命大事,等稍一了
解,她马上本能地推卸责任,说他们的工作程序是得到市里批准的;父亲
的事应该由区救助站承担。这就是市救助站官老爷的嘴脸!她全然没想到
,即使她的说法能够成立,她怎么对我们连续3天的报案做出解释!经过
多方交涉,目前,市救助站的领导表示要登门道歉。其实,此时的道歉还
有什么用呢?我们要的是父亲!!但对他们的态度,我们还是心领的,接
下来要看这个道歉的实质内容了。但他们必须向我们讲清楚,如果我们不
是主动找上门去,他们将怎样处置我们报的这个案?
(6)宝山路派出所。这是我们找寻父亲的第一站,简直困难重重!简直
让我们感觉不到有一点点依靠!!他们受理窗口警察的敷衍塞责,极大地
牵制了我们寻找父亲的时间和精力。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我们在父亲
走失当晚21:30分急急去报“走失”。根据要求,在24小时后(11月25日
)再去报“失踪”,同时询问有无消息,他们回答“回家去等”。当天16
:00时左右,我本人再次前去报案,并要求他们当着我的面向外联系。一
个理平顶头发式的未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拿起一个话筒随意地叫了一声什么
,随后他对我说“好了,全都知道了。回家去等消息吧”。我将信将疑地
回家。我不放心,11月26日,我叫我妹妹再次打电话去问消息,回答仍是
那句话。11月27日凌晨4:30分,我弟弟到派出所再次问询,几个民警躺
在竹榻上,回答的仍是那句话。我们几个不约而同地对他们产生了不信任
感:这句话是他们专门用来打发老百姓的职业用语!他们真的会把我们的
事放在心上吗?这种腔调,这种工作态度,找得到人啊?于是我通过其他
途径去了解他们上网了没有,了解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他们竟然欺骗我
们!!他们根本就没有帮我们上网!!这样,在11月27日下午,我去派出
所当面责问,双方产生争执。结果,那天当班的警长杨帆只好给我们做了
笔录,在对他们先前的所作所为毫无歉意的情况下给我们上了网,并告之
明天送一张照片去,说要扫描到网上。28日,我如约去交照片,但回答说
要7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当然又是一次争执。——现在,当然已经不用再
扫描了!目前,照片还应该在他们手上。他们应该还我父亲的照片。父亲
没找到,他死于非命,我们对不起父亲,我不忍心将父亲的照片留在这样
一些人的手中。
这就是宝山路派出所的工作状态。要上个网有那么难吗?公安系统建立这
样一个寻人的网络平台是干什么的?从24日——28日,我们家里几乎天天
有人去派出所交涉,这极大的牵制了我们的精力,制约了我们找寻的时
间。他们对求助的老百姓欺骗,敷衍,推诿,搪塞,直接触犯了政法部门
的禁令。他们该当何责,有关的当事人该受怎样的惩处?作为我们户籍所
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至今没意识到他们在处理这个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
对于父亲的不幸遭遇,对于我家的飞来横祸,至今未见户籍警登门慰问。
如果我们在报失踪的过程中一帆风顺,得到过他们的热情关照,没有和他
们产生过什么纠葛,我们是不会提那样一个小小的要求的。
(7)上海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倡导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
人的社会风尚,不让发生在我父亲身上的悲剧重演?老实说,我父亲在这
条休闲街上的悲惨遭遇,是对上海的口号“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
”的极大讽刺,与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某些国家
公务员随意践踏人民的生命,违背了“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这一最基本
的社会伦理,其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就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八届
六次全会中,亦将“以人为本”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一个
高度来认识。我们父亲这样的悲惨结局,于情于理,让我们心中难平。现
在我们甚至听到、看到“普陀区”、“甘泉路”、“休闲街”、“派出所
”这些词语就惊悚,还遑论其他?!
我周围的亲朋好友,父母家已相处了半个多世纪的好心的邻居们,甚至我
在海外的同事们,在同情我家不幸遭遇的同时,知道我们要为父亲讨还公
道,都极力赞成。他们开导我说,你这是在为社会做一件大好事。我知道
我这是在以父亲的生命为代价,呼吁政府要唤醒某些政府机构人员的起码
的工作良知,要唤醒社会的同情心,让每一个老年人能尽享天年。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先生,我们亟盼您的回音,我们需要:
(1)普陀区政府应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给出如实的书面的说明,并告知
具体的处理意见。
(2)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父亲之死该负的责任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有书面
道歉。
(3)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处理;责成其向家属当面道歉
,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我们希望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得到您的答复。
谢谢您,我们全家人向您鞠躬!!尊敬的市委市府信访办主任:
我是一名刚刚退休的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高级教师。我之所以向
您交代我的教师身份,是为了向您表明我说话的负责任性正像我一辈子从
事的教师工作一样,是认真负责的。
我今天向您反映的是有关一条人命的大事。而付出这条性命的人
,正是我那已年迈的可怜的父亲。
据我们事后了解,与父亲死亡事件相关的单位有以下5个:闸北区
派出所、甘泉路派出所、普陀区城管队3 分队、普陀区救助站、铜川路府
村路上的市救助站。
我父亲今年实足81岁,因生日年份的关系,他喜称自己83岁。他实际
工作到73岁才从岗位上真正退下来。近来,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主要是
方向不辨,但其他方面均属正常,身体状况良好,那么大年纪,基本没看
过病。
父亲于04年11月24日上午10:00左右从位于公兴路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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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走到了由普陀区精心打造的,有那么多人流量的,那么热闹的一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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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要做调查。我们原来的出发点不过是想弄清楚父亲去世的确切
时间和地点。但整个调查的过程却让我们揪心顿足,痛哭不止。我们终于
真切地懂得了什么叫敷衍了事,什么叫冷漠推诿,什么叫生硬蛮横,什么
叫草菅人命!!!!!!!
据目击者称,父亲至少11月26日就出现在休闲街上,因为那天她家的
小孩生日,她来买蛋糕因而看见了老人。那时,老人的上身已没外套,只
一件毛线背心,下身只穿着短裤,光着脚。他的衣裤不知哪里去了?
后来,很多人就天天看见我父亲整天坐在一张水泥的石凳上,光脚踩
在地砖上,没吃没喝地坐着。我的可怜的父亲!!04年11月25、26日正是
冷空气袭击上海、气温最冷的两天,气象局预报气温要骤降8——10度,
最低气温只有5度。80高龄的父亲怎么办呀!!!!
一个下午,他挪步到公共厕所卖手纸的窗前趴着,脸和手很脏,把坐在里
面的阿姨吓了一跳。看清楚后,那位好心的阿姨给他吃了一颗糖。
另据一位清晨扫地的清洁工说,一天清晨,他在休闲街边上的绿
化地——竹林丛处打扫时也突然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父亲躺在
竹林丛的泥地上,因为,那里的地上有一点落叶铺着。父亲就这样躺着。
天亮后,父亲又摇摇晃晃的坐到他的老位子上去了。
直至11月29日凌晨1:00左右,有一家小吃店的门还开着,小店的老板见
父亲喘着气,手和脚抖得相当厉害,穿着条子纹的老头短衬裤(这位老板
据此断定父亲是上海人),几乎是半寸半寸地移动着步子,向他这儿“走
”来。这位老板边说边流泪,边学着父亲喘气挪步的样子给我们看。在场
的人哭声一片。他见父亲实在太可怜了,便把父亲拉到店里坐下,他说,
老人的手臂冰凉冰凉的,真是那种透心的凉。他给父亲吃一碗小馄饨。但
父亲的人抖得实在厉害,舀起馄饨却送不进嘴里。那位好心肠的小店老板
就喂父亲吃,刚吃了3个,父亲便摇头,说“不吃了,谢谢”。父亲待人
是很客气的呀,他肯定是不好意思了呀。这位老板又喂了他3个,父亲连
声说“谢谢”。老板问父亲,“有儿子吗?”父亲点点头说“有”,问
“有老婆吗?”父亲又点点头说“有”,再问“你今年几岁?”“83岁”
,又问“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父亲说“走不动了”,再问住址,
父亲便“mo mo mo ”地说不出了。他其实是冻僵了呀,他是心里清楚,
嘴上说不了了呀!那么多天回不了家,他着实是害怕了呀。如果只在外一
天的话,他是肯定能说出姓名、地址,街道、派出所的呀!!!!呜~~~
呜~~~,我可怜的父亲!!!
忽然,父亲看见了老板的儿子,他起身拉着老板儿子的手说,
“困觉去,困觉去”,老板说,恍惚中老人以为在家里了。但店堂实在太
小,他就让父亲坐在楼梯口地上的硬纸板上。清早起来。老板见父亲身下
的硬纸板被扯得很碎。老板推断晚上父亲身体肯定非常难受,很受罪的样
子。
小店要做生意了,父亲又坐到石凳上去了。上午8,9点钟的样子,有
人见父亲不行了,连打了两次110,却不见人来。到10点左右的样子,那
里的人只听见“砰”的很响的一个声响,是父亲轰然倒在地上了!!!!
!!!人们围上去看,有人想去扶父亲,有人劝阻说“要怪你的”。这时
另一个小店的老板又去打110报警,此时,父亲就一直躺在冰一样的地砖
上,据说,此时,父亲连这条贴身的短裤也没有了,他光着下身躺在地上
2、3个小时。这真正是连最后的一点尊严也没有了呀!至11:30分(也有
人估计是13:00)左右,才见甘泉路派出所的警察开了一辆警车过来,但
只看一眼就走了。一会儿,他们叫来了一辆黄鱼三轮车(有人估计是从宜
川路上叫来的),叫民工把父亲抬上车。一个外地人模样的好心人给父亲
穿上了毛线裤。这几个警察轻描淡写地说,“这种事见得多了,都送医院
,那还救得过来啊。”在场的人敢怒不敢言。
这时候,这些开着警车来的“人民警察”见到已经倒在地上的、只穿着毛
线背心、还光着下身的正气喘吁吁老人竟然不直接把人送往医院,还竟然
说出这种有损于人民警察形象的没有人性的话来!他们是渎职啊!他们是
见死不救啊!!!!!!!!!!!这时送医院,肯定来得及救的呀!!
!!!
就这样,喘着粗气的,抖抖索索的父亲,被几个民工“送”到了
派出所。据当班的警察自己讲,仅给老人喝了几口水。在“人民警察”的
身边,父亲连午饭也没吃上一口,大概他们自己已经吃过饭了,以为父亲
也应该吃过了。说实话,如果从外面领回一只流浪的小狗,也总要多少给
它吃一点东西吃吧,更何况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那样需要人民警察来保
护、帮助的老人呢!!他们这些穿着制服的代表国家形象的警察,哪里比
得上那些从外地到上海来谋生的小店老板!他们的良心,他们的同情心,
他们的基本人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也有父母,他们自己也会老去,说不定
哪一天他们自己也会得痴呆症或其他重病的,他们为什么待人如此冷酷?
为什么如此玩忽职守????他们的职业道德哪里去了?????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
令人意想不到的、出乎一般人常识的是他们竟然让父亲在甘泉路派出所一
直“坐”到他们将要下班!!真是匪夷所思啊!可以想象喘着粗气的父亲
是怎样“坐”的!而派出所离同济医院只有将近1公里的路啊!!真正是
痛心啊!那几个警察冷漠敷衍,身为公务员,却将一个命悬一线的老人的
性命玩弄于股掌之间。不是到处可见“有困难找警察”的标语吗?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据了解,那天当班的警长姓徐!
作为了解情况,我的家人曾和当班的警察有过当面的交谈。当时,他
们说,不见父亲身体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能“走”路。目击他29日身体
状况的老百姓有的是!父亲一贯节约,他身边一般只带零星小钱。24日他
离家时亦如此,因为他当时说,就在门口站站的。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穿
着,他这样的年纪,已经饿了冻了几天的摇摇晃晃的、喘着粗气的身子,
他们难道连最普通的推断力也没有了吗?他们还算是警察呢!他们竟然昧
着良心瞎说!!!
写到这里,我的心象刀剜一样,生疼,生疼。
由于父亲的外套不见了,他的联系方式也没有了。即使这样,要不要
先救人?人是第一位的呀!他们的人性哪里去了?《人民警察法》第21条
说:“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
,应当立即救助……”他们是不是触犯天条了呢?
据他们说,他们向分局打了电话。有没有打电话?可以查得出。即使
打了,你就完事了吗?人就在你身边,你就再也没有责任了吗?
由于宝山路派出所的敷衍了事(具体情况在P.7的(6)中叙述),在
我们从24日——27日的据理力争下,至11月27日(星期六)的下午,才终
于给我们上了网,父亲的年龄、外貌、穿着特征等资料终于上了“迷途走
失人员网”(是否叫这个名称待查)。我们要责问甘泉路派出所的当事人
,11月29日下午,父亲在派出所“坐”着的时候,你们上网查找了没有?
???你们认真查找了没有????在你们的心底深处,在你们的骨子里
,你们是怎样看待父亲的,你们心中有数!如果你们认真了,如果你们把
年迈的父亲当作一个“人”来看待的话,我们领回的将是一个活着的父亲
啊!!!!!呜~~~呜~~~
到将下班时候(17:00——17:30分),他们打电话叫城管队的
人来(城管队难道是他们的下属单位?据了解,是普陀区城管3 分队),
要他们把可怜的父亲送到普陀区救助站。当车子停在区救助站门口(长风
二村82号)时,据那里的黄姓工作人员说,此时,父亲见有人向他走来,
还想勉强撑起身子,因为父亲生前是很硬气的,但此时,父亲已撑不起来
了。他说,他一看就判断父亲是上海人。他问父亲家在哪里,父亲仍然只
张着口说不了话的样子。当然,区救助站又要他们将父亲送往市救助站。
城管队的车子开到半路,他们突然打电话给区救助站的黄姓工作人员,说
“人快不行了”,老黄同志说“快送医院!同济医院近,快送同济医院!
”城管队的人说“我们没钱”,老黄同志说“我马上过去”。在04年12月
1日我们到普陀区救助站与老黄师傅和他的一个领导交谈的时候,黄师傅
还出示了一张22元的“打的”车费。但城管队的人却还是将父亲送到了市
救助站!!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我们曾和他们有过电话联系,他们说,知道他是上海
人,我们就救他了。对这句话,我们不屑一驳。现在,这个上海人的子女
找上门来了,你们怎么办???还我父亲!!还我父亲!!!!呜~~~呜
~~~ 明明叫你们送医院,为什么不送!!!是你们直接断送了父亲的性命
了呀!!!!从派出所到区救助站,再到市救助站,这么一个大三角兜过
来,一路颠簸下来,父亲断了气了!!!!!
写到此,我已泪流满面。我早已不想再去触碰心底的疮疤了!!但,我要
为父亲叫屈鸣冤。因为,作为一个老年人,作为一个弱者,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他原本是应得到我们这个社会
的尊重、关心、帮助和保护的呀!!!令人心痛的是——甘泉路派出所、
普陀区城管队3分队的人,他们干了些什么呀,他们在联手害人呀!!!
他们硬生生地剥夺了父亲的生存权了呀!!!!
据市救助站称,18:35分,人到;18:55分,120到,连医院也
没送,20:42分,接尸车就来了!人还软着那!!!他是因冻僵而停止心
跳的呀!他们为什么不试图去救他一救啊?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父母,他们
会这样果断地了事吗???呜~~~呜~~~
惨无人道!!!惨像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国际化大都市的
上海,发生在一条环境优美的充满现代概念的休闲街上,而出事地点距派
出所仅200米左右,派出所距同济医院只900米左右!!!汽车开开只要3
、4分钟!!从上午8、9点钟开始到晚上5、6点钟,可救但不救,把一个
老人当作市容垃圾一样运来运去,天理难容,法理何在???????甘
泉派出所,你这个执法部门啊!甘泉派出所,你们这些穿着国家制服的国
家形象的代表啊!!!!!!!!!!!!!!普陀区城管队啊,你们在
人命关天的时候,心肠竟然像铁石一样硬!你们是想赶快摆脱干系吗?如
果是你们的父母,你们会这样做吗?
惨无人道啊惨无人道!!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一个穿
着单薄的患老年痴呆症的病人,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寒流即刻冻死,也没有
因缺吃而饿死,他凭着自己的身体底子硬撑到29日,当他在生命垂危的时
刻有幸进入了110的“视线”(我们走过好些派出所,他们都说,只要进
入我们的视线,就不会有问题的,你们放心好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拯
救;当他在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却被人往死路上赶!他连一丝应有的人
文关怀、人道主义援助也未得到。父亲生前基本不进医院,现在在他生命
垂危的关头,能送医院抢救而却被人自作主张地毅然决然地不送医院,他
死了。——父亲死了!!天乎,人乎?!我们要追查,这个主张是谁作出
的?!这个人该承担何种责任?那些一起送父亲的人必须向我们家属当面
作出解释!!
对于市救助站,我想简单地向您诉说,希望您能了解到事情的结果。
父亲11月24日走失之后,我们在11月25、26、27连续3天到市救助站登记
寻人。3天里面,于25日、27日共填了2张“迷途走失人员查寻登记表”,
两张登记表的编号分别为040066和040067;26日交了1张将在27日刊登在
《新民晚报》上“寻人启事”的小样;他们又要我们交1张大一些的照片
,我们于27日再去交了1张2寸的照片,此中父亲的一些特征,我们家属的
3个联系电话一应俱全。不料,两天后,即11月29日18:35分,父亲真的
被送去了!——但市救助站失职了!!他们压根儿没想到赶快来通知我们
一下,让我们赶来看看他是不是我们要找的老人!擦肩而过呀!失之交臂
了呀!!天人永隔了呀!!!如果通知我们赶到的话,我们知道他是冻僵
的,凭着他的身体底子或许可以抢救过来的呀,至少父亲不会被当作无名
尸被随意一丢了之了呀!!!丧失了最后一次的抢救机会,真正令人痛惜
,真正作孽啊!!!
最最让我们心痛的是——我们到过,登记过,报过案的地方,父亲都跟着
到过了,但是,没有一个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把寻人、找人这样有关一个
家庭幸福与否的事认真当作一件事情,当作一项工作,当作自己应具有的
工作责任来对待。像派出所啊,城管队啊,救助站啊,他们本身做的就是
要跟人打交道的工作,但他们不作为啊!!他们渎职了呀!!!!!!
离父亲去世转眼已一月有余了,家里还有一个缠绵病榻的八十多岁的老母
亲,我们没敢告诉她,这本身又是件多么残忍的事。面对父亲的不幸遭遇
,怎么向老母亲说?我们内心所受的煎熬无法向人倾诉。但她似乎有感应
,她会突然说“老头子你死啦?”“老头子怎么还不回来?”原先母亲还
能每天起床到客堂间坐坐,能坐在饭桌旁自己端碗吃饭,能和父亲拉拉家
常,自12月2日在家设灵堂起,母亲就一卧不起,病情急转直下,现在已
仅剩一口气,基本处于弥留状态了。我们几个子女惦着母亲的病,不敢大
哭,还要装出没什么事的样子,我们在内心痛哭欲绝,不能自拔。我们还
有一个就住在我们隔壁的、已经90岁的姑妈,她把她的大弟弟——我们的
父亲17岁从无锡老家领到上海后,就一直没有分开,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
好的呀。每个星期“做七”,她都要到父亲的遗像前伤心痛哭!面对姑妈
,我们束手无策,哭坏了身子怎么向她的家人交代?家里简直乱成一锅粥
!!
我们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好了!!!我们太把政府机构作为我们老百姓的依
靠了!!!!我们太相信有些人的信誓旦旦了!!!我们以为,在派出所
上了公安系统内部的寻找走失人员的网站,给全市大部分的区救助站打了
询问电话,又连续几天到市救助站登记寻人,在市政府为老百姓搭建的这
个社会保障网络架构中,我们大大可以放心了。于是,我们包了一辆出租
车专门往稍稍冷落的地方找。可是…… 上海,这座正向国际化大都市迈
进的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在哪里啊??!! 作为代价,我们付出的实在太
大了—— 一条能救没救,硬生生给拖死的人命啊!!!!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谢谢您花时间读完我的这封投诉兼申诉的信。我们
今天来找您,是想得到您的帮助,想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求迅速查处有
关职能部门,查处有关责任人。
(1)责成普陀区政府向我们家属如实说明——我的父亲就算是在13:00
点进甘泉路派出所的,那么,从13:00——18:35分,这五个半小时中,
一个活人怎么会死的?在13:00——18:55之间,作为政府部门,究竟采
取了哪些救助行动?
(2)普陀区休闲街的管理部门。这条街隶属谁管?一个孤苦无告的老人
,整日整夜地在此坐了4天3夜,他不乞讨不胡闹没有吃也没有喝,只是一
声不响地坐着坐着,眼看着一天天地衰弱下去,是不是有些异常?是不是
该有休闲街的管理人员前去询问一下、关心一下?晚上不是应该有派出所
安排巡逻的吗?我们到其他派出所去询问找人时,他们都说,不会有问题
的,晚上有巡警和城管巡逻的。我们不放心,还问“全市都一样吗?”回
答说,“你们放心好了。”甘泉路派出所跟休闲街仅咫尺之遥啊,从某个
角度说,父亲其实就已坐在甘泉路派出所的门口了呀,更何况,街口还设
有治安岗!父亲在这儿不是偶然一过,可怜的他在此已几天几夜了呀!他
们的管理能允许如此粗疏吗?该有关责任部门一定要当面向我们解释清
楚。
仔细想想,一个人,在上海这样一个令国人向往的社会环境中,在市区这
样一个热闹的街市里,老老实实地几天几夜地在一个基本固定的地方一直
等到死神降临,这是让思维正常的人感到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使你想
死也无法如愿以偿呢。现在,谁对我父亲的不幸遭遇负责呢???
(3)甘泉路派出所的当班警察。作为当事人,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该
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许他们会抵赖,将自己在休闲街老百姓面前做过的事
说过的话赖掉,他们以为没有证据。其实,当时的目击者不少,出于对同
样处于弱者地位的小老百姓的保护,我们不会将他们推到前线。但是,这
几个警察必须回答——我们在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了案,上了网,他们在
11月29日那天为老人上网去寻找过亲人没有?他们骨子里到底想不想救他
??他们有没有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去为走失的老人主动联络??
?在我父亲被送进派出所一直到他们要下班的这4、5个小时中他们有哪些
作为????他们拖延了对我父亲可以实施抢救的时间,他们该当何罪?
????他们出于何种目的让城管队去送人?他们自己为什么不送?!这
几个当事人必须跟我们直接面对,直接交代清楚。
中央政法委曾颁布过“四条禁令”中的第二条说:“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
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公安部“五个不准”
中第二条说:“不准对报案,办事,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
诿态度。”在从群众打电话报警到他们出现在现场,以及在事发现场所讲
的话,综合起来,他们该受怎样的处罚?他们玷污了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玷污了这身警服!他们还配做警察吗?他们简直就是穿着制服的流氓!
(4)普陀区城管大队3分队的当事人。他们在接受甘泉路派出所“任务”
的时候,父亲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他们有何权将父亲“运”走?在父亲
奄奄一息的关头,他们出于什么目的不直接把父亲送入医院???这些当
事人该当何责?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必须向我们子女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
(5)上海市救助站。这是可以抢救父亲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在12月5
日按习俗给父亲做过“头七”后去找过他们——这是我和我丈夫第四次踏
进这个大门。当我们戴着黑纱再次走进这个大门的时候,您可以想见我们
的心情。当时我们遇见的是副站长,他说正站长去市里开会了。我们刚申
明来意,他立刻说“我是管后勤的。”后来我们找到办公室一个姓康的女
同志,据说是办公室主任。她起先还不知道这里出了人命大事,等稍一了
解,她马上本能地推卸责任,说他们的工作程序是得到市里批准的;父亲
的事应该由区救助站承担。这就是市救助站官老爷的嘴脸!她全然没想到
,即使她的说法能够成立,她怎么对我们连续3天的报案做出解释!经过
多方交涉,目前,市救助站的领导表示要登门道歉。其实,此时的道歉还
有什么用呢?我们要的是父亲!!但对他们的态度,我们还是心领的,接
下来要看这个道歉的实质内容了。但他们必须向我们讲清楚,如果我们不
是主动找上门去,他们将怎样处置我们报的这个案?
(6)宝山路派出所。这是我们找寻父亲的第一站,简直困难重重!简直
让我们感觉不到有一点点依靠!!他们受理窗口警察的敷衍塞责,极大地
牵制了我们寻找父亲的时间和精力。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我们在父亲
走失当晚21:30分急急去报“走失”。根据要求,在24小时后(11月25日
)再去报“失踪”,同时询问有无消息,他们回答“回家去等”。当天16
:00时左右,我本人再次前去报案,并要求他们当着我的面向外联系。一
个理平顶头发式的未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拿起一个话筒随意地叫了一声什么
,随后他对我说“好了,全都知道了。回家去等消息吧”。我将信将疑地
回家。我不放心,11月26日,我叫我妹妹再次打电话去问消息,回答仍是
那句话。11月27日凌晨4:30分,我弟弟到派出所再次问询,几个民警躺
在竹榻上,回答的仍是那句话。我们几个不约而同地对他们产生了不信任
感:这句话是他们专门用来打发老百姓的职业用语!他们真的会把我们的
事放在心上吗?这种腔调,这种工作态度,找得到人啊?于是我通过其他
途径去了解他们上网了没有,了解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他们竟然欺骗我
们!!他们根本就没有帮我们上网!!这样,在11月27日下午,我去派出
所当面责问,双方产生争执。结果,那天当班的警长杨帆只好给我们做了
笔录,在对他们先前的所作所为毫无歉意的情况下给我们上了网,并告之
明天送一张照片去,说要扫描到网上。28日,我如约去交照片,但回答说
要7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当然又是一次争执。——现在,当然已经不用再
扫描了!目前,照片还应该在他们手上。他们应该还我父亲的照片。父亲
没找到,他死于非命,我们对不起父亲,我不忍心将父亲的照片留在这样
一些人的手中。
这就是宝山路派出所的工作状态。要上个网有那么难吗?公安系统建立这
样一个寻人的网络平台是干什么的?从24日——28日,我们家里几乎天天
有人去派出所交涉,这极大的牵制了我们的精力,制约了我们找寻的时
间。他们对求助的老百姓欺骗,敷衍,推诿,搪塞,直接触犯了政法部门
的禁令。他们该当何责,有关的当事人该受怎样的惩处?作为我们户籍所
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至今没意识到他们在处理这个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
对于父亲的不幸遭遇,对于我家的飞来横祸,至今未见户籍警登门慰问。
如果我们在报失踪的过程中一帆风顺,得到过他们的热情关照,没有和他
们产生过什么纠葛,我们是不会提那样一个小小的要求的。
(7)上海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倡导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
人的社会风尚,不让发生在我父亲身上的悲剧重演?老实说,我父亲在这
条休闲街上的悲惨遭遇,是对上海的口号“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
”的极大讽刺,与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某些国家
公务员随意践踏人民的生命,违背了“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这一最基本
的社会伦理,其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就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八届
六次全会中,亦将“以人为本”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一个
高度来认识。我们父亲这样的悲惨结局,于情于理,让我们心中难平。现
在我们甚至听到、看到“普陀区”、“甘泉路”、“休闲街”、“派出所
”这些词语就惊悚,还遑论其他?!
我周围的亲朋好友,父母家已相处了半个多世纪的好心的邻居们,甚至我
在海外的同事们,在同情我家不幸遭遇的同时,知道我们要为父亲讨还公
道,都极力赞成。他们开导我说,你这是在为社会做一件大好事。我知道
我这是在以父亲的生命为代价,呼吁政府要唤醒某些政府机构人员的起码
的工作良知,要唤醒社会的同情心,让每一个老年人能尽享天年。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先生,我们亟盼您的回音,我们需要:
(1)普陀区政府应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给出如实的书面的说明,并告知
具体的处理意见。
(2)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父亲之死该负的责任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有书面
道歉。
(3)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处理;责成其向家属当面道歉
,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我们希望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得到您的答复。
谢谢您,我们全家人向您鞠躬!!
家人代表 蒋霞君 徐国亮
电话:6536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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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社会 / 真正的悲痛无助!! -- 宁死不回上海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尊敬的市委市府信访办主任:
    我是一名刚刚退休的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高级教师。我之所以向
    您交代我的教师身份,是为了向您表明我说话的负责任性正像我一辈子从
    事的教师工作一样,是认真负责的。
    我今天向您反映的是有关一条人命的大事。而付出这条性命的人
    ,正是我那已年迈的可怜的父亲。
    据我们事后了解,与父亲死亡事件相关的单位有以下5个:闸北区
    派出所、甘泉路派出所、普陀区城管队3 分队、普陀区救助站、铜川路府
    村路上的市救助站。
    我父亲今年实足81岁,因生日年份的关系,他喜称自己83岁。他实际
    工作到73岁才从岗位上真正退下来。近来,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主要是
    方向不辨,但其他方面均属正常,身体状况良好,那么大年纪,基本没看
    过病。
    父亲于04年11月24日上午10:00左右从位于公兴路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临
    山路离家走失,至11月29日从府村路市救助站送至西宝兴路殡仪馆,流落
    街头6天5夜。在他生命历程中最后的这6天5夜中的最后4天3夜是在普陀区
    的甘泉路休闲街上度过的,具体地说,是从11月26日——11月29日11:30
    或13:00(据不同市民反映)左右为止,因为,其后,他被甘泉路派出所
    收进去了。其实,从父亲走失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全家出动,到处奔走找
    寻。可是,大路朝天,我们哪儿也找不着。让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是,
    父亲走到了由普陀区精心打造的,有那么多人流量的,那么热闹的一条休
    闲街上去了。
    当然,我们要做调查。我们原来的出发点不过是想弄清楚父亲去世的确切
    时间和地点。但整个调查的过程却让我们揪心顿足,痛哭不止。我们终于
    真切地懂得了什么叫敷衍了事,什么叫冷漠推诿,什么叫生硬蛮横,什么
    叫草菅人命!!!!!!!
    据目击者称,父亲至少11月26日就出现在休闲街上,因为那天她家的
    小孩生日,她来买蛋糕因而看见了老人。那时,老人的上身已没外套,只
    一件毛线背心,下身只穿着短裤,光着脚。他的衣裤不知哪里去了?
    后来,很多人就天天看见我父亲整天坐在一张水泥的石凳上,光脚踩
    在地砖上,没吃没喝地坐着。我的可怜的父亲!!04年11月25、26日正是
    冷空气袭击上海、气温最冷的两天,气象局预报气温要骤降8——10度,
    最低气温只有5度。80高龄的父亲怎么办呀!!!!
    一个下午,他挪步到公共厕所卖手纸的窗前趴着,脸和手很脏,把坐在里
    面的阿姨吓了一跳。看清楚后,那位好心的阿姨给他吃了一颗糖。
    另据一位清晨扫地的清洁工说,一天清晨,他在休闲街边上的绿
    化地——竹林丛处打扫时也突然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父亲躺在
    竹林丛的泥地上,因为,那里的地上有一点落叶铺着。父亲就这样躺着。
    天亮后,父亲又摇摇晃晃的坐到他的老位子上去了。
    直至11月29日凌晨1:00左右,有一家小吃店的门还开着,小店的老板见
    父亲喘着气,手和脚抖得相当厉害,穿着条子纹的老头短衬裤(这位老板
    据此断定父亲是上海人),几乎是半寸半寸地移动着步子,向他这儿“走
    ”来。这位老板边说边流泪,边学着父亲喘气挪步的样子给我们看。在场
    的人哭声一片。他见父亲实在太可怜了,便把父亲拉到店里坐下,他说,
    老人的手臂冰凉冰凉的,真是那种透心的凉。他给父亲吃一碗小馄饨。但
    父亲的人抖得实在厉害,舀起馄饨却送不进嘴里。那位好心肠的小店老板
    就喂父亲吃,刚吃了3个,父亲便摇头,说“不吃了,谢谢”。父亲待人
    是很客气的呀,他肯定是不好意思了呀。这位老板又喂了他3个,父亲连
    声说“谢谢”。老板问父亲,“有儿子吗?”父亲点点头说“有”,问
    “有老婆吗?”父亲又点点头说“有”,再问“你今年几岁?”“83岁”
    ,又问“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父亲说“走不动了”,再问住址,
    父亲便“mo mo mo ”地说不出了。他其实是冻僵了呀,他是心里清楚,
    嘴上说不了了呀!那么多天回不了家,他着实是害怕了呀。如果只在外一
    天的话,他是肯定能说出姓名、地址,街道、派出所的呀!!!!呜~~~
    呜~~~,我可怜的父亲!!!
    忽然,父亲看见了老板的儿子,他起身拉着老板儿子的手说,
    “困觉去,困觉去”,老板说,恍惚中老人以为在家里了。但店堂实在太
    小,他就让父亲坐在楼梯口地上的硬纸板上。清早起来。老板见父亲身下
    的硬纸板被扯得很碎。老板推断晚上父亲身体肯定非常难受,很受罪的样
    子。
    小店要做生意了,父亲又坐到石凳上去了。上午8,9点钟的样子,有
    人见父亲不行了,连打了两次110,却不见人来。到10点左右的样子,那
    里的人只听见“砰”的很响的一个声响,是父亲轰然倒在地上了!!!!
    !!!人们围上去看,有人想去扶父亲,有人劝阻说“要怪你的”。这时
    另一个小店的老板又去打110报警,此时,父亲就一直躺在冰一样的地砖
    上,据说,此时,父亲连这条贴身的短裤也没有了,他光着下身躺在地上
    2、3个小时。这真正是连最后的一点尊严也没有了呀!至11:30分(也有
    人估计是13:00)左右,才见甘泉路派出所的警察开了一辆警车过来,但
    只看一眼就走了。一会儿,他们叫来了一辆黄鱼三轮车(有人估计是从宜
    川路上叫来的),叫民工把父亲抬上车。一个外地人模样的好心人给父亲
    穿上了毛线裤。这几个警察轻描淡写地说,“这种事见得多了,都送医院
    ,那还救得过来啊。”在场的人敢怒不敢言。
    这时候,这些开着警车来的“人民警察”见到已经倒在地上的、只穿着毛
    线背心、还光着下身的正气喘吁吁老人竟然不直接把人送往医院,还竟然
    说出这种有损于人民警察形象的没有人性的话来!他们是渎职啊!他们是
    见死不救啊!!!!!!!!!!!这时送医院,肯定来得及救的呀!!
    !!!
    就这样,喘着粗气的,抖抖索索的父亲,被几个民工“送”到了
    派出所。据当班的警察自己讲,仅给老人喝了几口水。在“人民警察”的
    身边,父亲连午饭也没吃上一口,大概他们自己已经吃过饭了,以为父亲
    也应该吃过了。说实话,如果从外面领回一只流浪的小狗,也总要多少给
    它吃一点东西吃吧,更何况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那样需要人民警察来保
    护、帮助的老人呢!!他们这些穿着制服的代表国家形象的警察,哪里比
    得上那些从外地到上海来谋生的小店老板!他们的良心,他们的同情心,
    他们的基本人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也有父母,他们自己也会老去,说不定
    哪一天他们自己也会得痴呆症或其他重病的,他们为什么待人如此冷酷?
    为什么如此玩忽职守????他们的职业道德哪里去了?????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
    令人意想不到的、出乎一般人常识的是他们竟然让父亲在甘泉路派出所一
    直“坐”到他们将要下班!!真是匪夷所思啊!可以想象喘着粗气的父亲
    是怎样“坐”的!而派出所离同济医院只有将近1公里的路啊!!真正是
    痛心啊!那几个警察冷漠敷衍,身为公务员,却将一个命悬一线的老人的
    性命玩弄于股掌之间。不是到处可见“有困难找警察”的标语吗?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据了解,那天当班的警长姓徐!
    作为了解情况,我的家人曾和当班的警察有过当面的交谈。当时,他
    们说,不见父亲身体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能“走”路。目击他29日身体
    状况的老百姓有的是!父亲一贯节约,他身边一般只带零星小钱。24日他
    离家时亦如此,因为他当时说,就在门口站站的。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穿
    着,他这样的年纪,已经饿了冻了几天的摇摇晃晃的、喘着粗气的身子,
    他们难道连最普通的推断力也没有了吗?他们还算是警察呢!他们竟然昧
    着良心瞎说!!!
    写到这里,我的心象刀剜一样,生疼,生疼。
    由于父亲的外套不见了,他的联系方式也没有了。即使这样,要不要
    先救人?人是第一位的呀!他们的人性哪里去了?《人民警察法》第21条
    说:“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
    ,应当立即救助……”他们是不是触犯天条了呢?
    据他们说,他们向分局打了电话。有没有打电话?可以查得出。即使
    打了,你就完事了吗?人就在你身边,你就再也没有责任了吗?
    由于宝山路派出所的敷衍了事(具体情况在P.7的(6)中叙述),在
    我们从24日——27日的据理力争下,至11月27日(星期六)的下午,才终
    于给我们上了网,父亲的年龄、外貌、穿着特征等资料终于上了“迷途走
    失人员网”(是否叫这个名称待查)。我们要责问甘泉路派出所的当事人
    ,11月29日下午,父亲在派出所“坐”着的时候,你们上网查找了没有?
    ???你们认真查找了没有????在你们的心底深处,在你们的骨子里
    ,你们是怎样看待父亲的,你们心中有数!如果你们认真了,如果你们把
    年迈的父亲当作一个“人”来看待的话,我们领回的将是一个活着的父亲
    啊!!!!!呜~~~呜~~~
    到将下班时候(17:00——17:30分),他们打电话叫城管队的
    人来(城管队难道是他们的下属单位?据了解,是普陀区城管3 分队),
    要他们把可怜的父亲送到普陀区救助站。当车子停在区救助站门口(长风
    二村82号)时,据那里的黄姓工作人员说,此时,父亲见有人向他走来,
    还想勉强撑起身子,因为父亲生前是很硬气的,但此时,父亲已撑不起来
    了。他说,他一看就判断父亲是上海人。他问父亲家在哪里,父亲仍然只
    张着口说不了话的样子。当然,区救助站又要他们将父亲送往市救助站。
    城管队的车子开到半路,他们突然打电话给区救助站的黄姓工作人员,说
    “人快不行了”,老黄同志说“快送医院!同济医院近,快送同济医院!
    ”城管队的人说“我们没钱”,老黄同志说“我马上过去”。在04年12月
    1日我们到普陀区救助站与老黄师傅和他的一个领导交谈的时候,黄师傅
    还出示了一张22元的“打的”车费。但城管队的人却还是将父亲送到了市
    救助站!!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我们曾和他们有过电话联系,他们说,知道他是上海
    人,我们就救他了。对这句话,我们不屑一驳。现在,这个上海人的子女
    找上门来了,你们怎么办???还我父亲!!还我父亲!!!!呜~~~呜
    ~~~ 明明叫你们送医院,为什么不送!!!是你们直接断送了父亲的性命
    了呀!!!!从派出所到区救助站,再到市救助站,这么一个大三角兜过
    来,一路颠簸下来,父亲断了气了!!!!!
    写到此,我已泪流满面。我早已不想再去触碰心底的疮疤了!!但,我要
    为父亲叫屈鸣冤。因为,作为一个老年人,作为一个弱者,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他原本是应得到我们这个社会
    的尊重、关心、帮助和保护的呀!!!令人心痛的是——甘泉路派出所、
    普陀区城管队3分队的人,他们干了些什么呀,他们在联手害人呀!!!
    他们硬生生地剥夺了父亲的生存权了呀!!!!
    据市救助站称,18:35分,人到;18:55分,120到,连医院也
    没送,20:42分,接尸车就来了!人还软着那!!!他是因冻僵而停止心
    跳的呀!他们为什么不试图去救他一救啊?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父母,他们
    会这样果断地了事吗???呜~~~呜~~~
    惨无人道!!!惨像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国际化大都市的
    上海,发生在一条环境优美的充满现代概念的休闲街上,而出事地点距派
    出所仅200米左右,派出所距同济医院只900米左右!!!汽车开开只要3
    、4分钟!!从上午8、9点钟开始到晚上5、6点钟,可救但不救,把一个
    老人当作市容垃圾一样运来运去,天理难容,法理何在???????甘
    泉派出所,你这个执法部门啊!甘泉派出所,你们这些穿着国家制服的国
    家形象的代表啊!!!!!!!!!!!!!!普陀区城管队啊,你们在
    人命关天的时候,心肠竟然像铁石一样硬!你们是想赶快摆脱干系吗?如
    果是你们的父母,你们会这样做吗?
    惨无人道啊惨无人道!!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一个穿
    着单薄的患老年痴呆症的病人,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寒流即刻冻死,也没有
    因缺吃而饿死,他凭着自己的身体底子硬撑到29日,当他在生命垂危的时
    刻有幸进入了110的“视线”(我们走过好些派出所,他们都说,只要进
    入我们的视线,就不会有问题的,你们放心好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拯
    救;当他在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却被人往死路上赶!他连一丝应有的人
    文关怀、人道主义援助也未得到。父亲生前基本不进医院,现在在他生命
    垂危的关头,能送医院抢救而却被人自作主张地毅然决然地不送医院,他
    死了。——父亲死了!!天乎,人乎?!我们要追查,这个主张是谁作出
    的?!这个人该承担何种责任?那些一起送父亲的人必须向我们家属当面
    作出解释!!
    对于市救助站,我想简单地向您诉说,希望您能了解到事情的结果。
    父亲11月24日走失之后,我们在11月25、26、27连续3天到市救助站登记
    寻人。3天里面,于25日、27日共填了2张“迷途走失人员查寻登记表”,
    两张登记表的编号分别为040066和040067;26日交了1张将在27日刊登在
    《新民晚报》上“寻人启事”的小样;他们又要我们交1张大一些的照片
    ,我们于27日再去交了1张2寸的照片,此中父亲的一些特征,我们家属的
    3个联系电话一应俱全。不料,两天后,即11月29日18:35分,父亲真的
    被送去了!——但市救助站失职了!!他们压根儿没想到赶快来通知我们
    一下,让我们赶来看看他是不是我们要找的老人!擦肩而过呀!失之交臂
    了呀!!天人永隔了呀!!!如果通知我们赶到的话,我们知道他是冻僵
    的,凭着他的身体底子或许可以抢救过来的呀,至少父亲不会被当作无名
    尸被随意一丢了之了呀!!!丧失了最后一次的抢救机会,真正令人痛惜
    ,真正作孽啊!!!
    最最让我们心痛的是——我们到过,登记过,报过案的地方,父亲都跟着
    到过了,但是,没有一个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把寻人、找人这样有关一个
    家庭幸福与否的事认真当作一件事情,当作一项工作,当作自己应具有的
    工作责任来对待。像派出所啊,城管队啊,救助站啊,他们本身做的就是
    要跟人打交道的工作,但他们不作为啊!!他们渎职了呀!!!!!!
    离父亲去世转眼已一月有余了,家里还有一个缠绵病榻的八十多岁的老母
    亲,我们没敢告诉她,这本身又是件多么残忍的事。面对父亲的不幸遭遇
    ,怎么向老母亲说?我们内心所受的煎熬无法向人倾诉。但她似乎有感应
    ,她会突然说“老头子你死啦?”“老头子怎么还不回来?”原先母亲还
    能每天起床到客堂间坐坐,能坐在饭桌旁自己端碗吃饭,能和父亲拉拉家
    常,自12月2日在家设灵堂起,母亲就一卧不起,病情急转直下,现在已
    仅剩一口气,基本处于弥留状态了。我们几个子女惦着母亲的病,不敢大
    哭,还要装出没什么事的样子,我们在内心痛哭欲绝,不能自拔。我们还
    有一个就住在我们隔壁的、已经90岁的姑妈,她把她的大弟弟——我们的
    父亲17岁从无锡老家领到上海后,就一直没有分开,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
    好的呀。每个星期“做七”,她都要到父亲的遗像前伤心痛哭!面对姑妈
    ,我们束手无策,哭坏了身子怎么向她的家人交代?家里简直乱成一锅粥
    !!
    我们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好了!!!我们太把政府机构作为我们老百姓的依
    靠了!!!!我们太相信有些人的信誓旦旦了!!!我们以为,在派出所
    上了公安系统内部的寻找走失人员的网站,给全市大部分的区救助站打了
    询问电话,又连续几天到市救助站登记寻人,在市政府为老百姓搭建的这
    个社会保障网络架构中,我们大大可以放心了。于是,我们包了一辆出租
    车专门往稍稍冷落的地方找。可是…… 上海,这座正向国际化大都市迈
    进的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在哪里啊??!! 作为代价,我们付出的实在太
    大了—— 一条能救没救,硬生生给拖死的人命啊!!!!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谢谢您花时间读完我的这封投诉兼申诉的信。我们
    今天来找您,是想得到您的帮助,想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求迅速查处有
    关职能部门,查处有关责任人。
    (1)责成普陀区政府向我们家属如实说明——我的父亲就算是在13:00
    点进甘泉路派出所的,那么,从13:00——18:35分,这五个半小时中,
    一个活人怎么会死的?在13:00——18:55之间,作为政府部门,究竟采
    取了哪些救助行动?
    (2)普陀区休闲街的管理部门。这条街隶属谁管?一个孤苦无告的老人
    ,整日整夜地在此坐了4天3夜,他不乞讨不胡闹没有吃也没有喝,只是一
    声不响地坐着坐着,眼看着一天天地衰弱下去,是不是有些异常?是不是
    该有休闲街的管理人员前去询问一下、关心一下?晚上不是应该有派出所
    安排巡逻的吗?我们到其他派出所去询问找人时,他们都说,不会有问题
    的,晚上有巡警和城管巡逻的。我们不放心,还问“全市都一样吗?”回
    答说,“你们放心好了。”甘泉路派出所跟休闲街仅咫尺之遥啊,从某个
    角度说,父亲其实就已坐在甘泉路派出所的门口了呀,更何况,街口还设
    有治安岗!父亲在这儿不是偶然一过,可怜的他在此已几天几夜了呀!他
    们的管理能允许如此粗疏吗?该有关责任部门一定要当面向我们解释清
    楚。
    仔细想想,一个人,在上海这样一个令国人向往的社会环境中,在市区这
    样一个热闹的街市里,老老实实地几天几夜地在一个基本固定的地方一直
    等到死神降临,这是让思维正常的人感到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使你想
    死也无法如愿以偿呢。现在,谁对我父亲的不幸遭遇负责呢???
    (3)甘泉路派出所的当班警察。作为当事人,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该
    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许他们会抵赖,将自己在休闲街老百姓面前做过的事
    说过的话赖掉,他们以为没有证据。其实,当时的目击者不少,出于对同
    样处于弱者地位的小老百姓的保护,我们不会将他们推到前线。但是,这
    几个警察必须回答——我们在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了案,上了网,他们在
    11月29日那天为老人上网去寻找过亲人没有?他们骨子里到底想不想救他
    ??他们有没有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去为走失的老人主动联络??
    ?在我父亲被送进派出所一直到他们要下班的这4、5个小时中他们有哪些
    作为????他们拖延了对我父亲可以实施抢救的时间,他们该当何罪?
    ????他们出于何种目的让城管队去送人?他们自己为什么不送?!这
    几个当事人必须跟我们直接面对,直接交代清楚。
    中央政法委曾颁布过“四条禁令”中的第二条说:“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
    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公安部“五个不准”
    中第二条说:“不准对报案,办事,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
    诿态度。”在从群众打电话报警到他们出现在现场,以及在事发现场所讲
    的话,综合起来,他们该受怎样的处罚?他们玷污了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玷污了这身警服!他们还配做警察吗?他们简直就是穿着制服的流氓!
    (4)普陀区城管大队3分队的当事人。他们在接受甘泉路派出所“任务”
    的时候,父亲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他们有何权将父亲“运”走?在父亲
    奄奄一息的关头,他们出于什么目的不直接把父亲送入医院???这些当
    事人该当何责?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必须向我们子女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
    (5)上海市救助站。这是可以抢救父亲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在12月5
    日按习俗给父亲做过“头七”后去找过他们——这是我和我丈夫第四次踏
    进这个大门。当我们戴着黑纱再次走进这个大门的时候,您可以想见我们
    的心情。当时我们遇见的是副站长,他说正站长去市里开会了。我们刚申
    明来意,他立刻说“我是管后勤的。”后来我们找到办公室一个姓康的女
    同志,据说是办公室主任。她起先还不知道这里出了人命大事,等稍一了
    解,她马上本能地推卸责任,说他们的工作程序是得到市里批准的;父亲
    的事应该由区救助站承担。这就是市救助站官老爷的嘴脸!她全然没想到
    ,即使她的说法能够成立,她怎么对我们连续3天的报案做出解释!经过
    多方交涉,目前,市救助站的领导表示要登门道歉。其实,此时的道歉还
    有什么用呢?我们要的是父亲!!但对他们的态度,我们还是心领的,接
    下来要看这个道歉的实质内容了。但他们必须向我们讲清楚,如果我们不
    是主动找上门去,他们将怎样处置我们报的这个案?
    (6)宝山路派出所。这是我们找寻父亲的第一站,简直困难重重!简直
    让我们感觉不到有一点点依靠!!他们受理窗口警察的敷衍塞责,极大地
    牵制了我们寻找父亲的时间和精力。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我们在父亲
    走失当晚21:30分急急去报“走失”。根据要求,在24小时后(11月25日
    )再去报“失踪”,同时询问有无消息,他们回答“回家去等”。当天16
    :00时左右,我本人再次前去报案,并要求他们当着我的面向外联系。一
    个理平顶头发式的未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拿起一个话筒随意地叫了一声什么
    ,随后他对我说“好了,全都知道了。回家去等消息吧”。我将信将疑地
    回家。我不放心,11月26日,我叫我妹妹再次打电话去问消息,回答仍是
    那句话。11月27日凌晨4:30分,我弟弟到派出所再次问询,几个民警躺
    在竹榻上,回答的仍是那句话。我们几个不约而同地对他们产生了不信任
    感:这句话是他们专门用来打发老百姓的职业用语!他们真的会把我们的
    事放在心上吗?这种腔调,这种工作态度,找得到人啊?于是我通过其他
    途径去了解他们上网了没有,了解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他们竟然欺骗我
    们!!他们根本就没有帮我们上网!!这样,在11月27日下午,我去派出
    所当面责问,双方产生争执。结果,那天当班的警长杨帆只好给我们做了
    笔录,在对他们先前的所作所为毫无歉意的情况下给我们上了网,并告之
    明天送一张照片去,说要扫描到网上。28日,我如约去交照片,但回答说
    要7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当然又是一次争执。——现在,当然已经不用再
    扫描了!目前,照片还应该在他们手上。他们应该还我父亲的照片。父亲
    没找到,他死于非命,我们对不起父亲,我不忍心将父亲的照片留在这样
    一些人的手中。
    这就是宝山路派出所的工作状态。要上个网有那么难吗?公安系统建立这
    样一个寻人的网络平台是干什么的?从24日——28日,我们家里几乎天天
    有人去派出所交涉,这极大的牵制了我们的精力,制约了我们找寻的时
    间。他们对求助的老百姓欺骗,敷衍,推诿,搪塞,直接触犯了政法部门
    的禁令。他们该当何责,有关的当事人该受怎样的惩处?作为我们户籍所
    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至今没意识到他们在处理这个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
    对于父亲的不幸遭遇,对于我家的飞来横祸,至今未见户籍警登门慰问。
    如果我们在报失踪的过程中一帆风顺,得到过他们的热情关照,没有和他
    们产生过什么纠葛,我们是不会提那样一个小小的要求的。
    (7)上海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倡导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
    人的社会风尚,不让发生在我父亲身上的悲剧重演?老实说,我父亲在这
    条休闲街上的悲惨遭遇,是对上海的口号“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
    ”的极大讽刺,与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某些国家
    公务员随意践踏人民的生命,违背了“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这一最基本
    的社会伦理,其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就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八届
    六次全会中,亦将“以人为本”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一个
    高度来认识。我们父亲这样的悲惨结局,于情于理,让我们心中难平。现
    在我们甚至听到、看到“普陀区”、“甘泉路”、“休闲街”、“派出所
    ”这些词语就惊悚,还遑论其他?!
    我周围的亲朋好友,父母家已相处了半个多世纪的好心的邻居们,甚至我
    在海外的同事们,在同情我家不幸遭遇的同时,知道我们要为父亲讨还公
    道,都极力赞成。他们开导我说,你这是在为社会做一件大好事。我知道
    我这是在以父亲的生命为代价,呼吁政府要唤醒某些政府机构人员的起码
    的工作良知,要唤醒社会的同情心,让每一个老年人能尽享天年。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先生,我们亟盼您的回音,我们需要:
    (1)普陀区政府应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给出如实的书面的说明,并告知
    具体的处理意见。
    (2)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父亲之死该负的责任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有书面
    道歉。
    (3)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处理;责成其向家属当面道歉
    ,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我们希望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得到您的答复。
    谢谢您,我们全家人向您鞠躬!!尊敬的市委市府信访办主任:
    我是一名刚刚退休的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高级教师。我之所以向
    您交代我的教师身份,是为了向您表明我说话的负责任性正像我一辈子从
    事的教师工作一样,是认真负责的。
    我今天向您反映的是有关一条人命的大事。而付出这条性命的人
    ,正是我那已年迈的可怜的父亲。
    据我们事后了解,与父亲死亡事件相关的单位有以下5个:闸北区
    派出所、甘泉路派出所、普陀区城管队3 分队、普陀区救助站、铜川路府
    村路上的市救助站。
    我父亲今年实足81岁,因生日年份的关系,他喜称自己83岁。他实际
    工作到73岁才从岗位上真正退下来。近来,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主要是
    方向不辨,但其他方面均属正常,身体状况良好,那么大年纪,基本没看
    过病。
    父亲于04年11月24日上午10:00左右从位于公兴路长途汽车站附近的临
    山路离家走失,至11月29日从府村路市救助站送至西宝兴路殡仪馆,流落
    街头6天5夜。在他生命历程中最后的这6天5夜中的最后4天3夜是在普陀区
    的甘泉路休闲街上度过的,具体地说,是从11月26日——11月29日11:30
    或13:00(据不同市民反映)左右为止,因为,其后,他被甘泉路派出所
    收进去了。其实,从父亲走失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全家出动,到处奔走找
    寻。可是,大路朝天,我们哪儿也找不着。让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是,
    父亲走到了由普陀区精心打造的,有那么多人流量的,那么热闹的一条休
    闲街上去了。
    当然,我们要做调查。我们原来的出发点不过是想弄清楚父亲去世的确切
    时间和地点。但整个调查的过程却让我们揪心顿足,痛哭不止。我们终于
    真切地懂得了什么叫敷衍了事,什么叫冷漠推诿,什么叫生硬蛮横,什么
    叫草菅人命!!!!!!!
    据目击者称,父亲至少11月26日就出现在休闲街上,因为那天她家的
    小孩生日,她来买蛋糕因而看见了老人。那时,老人的上身已没外套,只
    一件毛线背心,下身只穿着短裤,光着脚。他的衣裤不知哪里去了?
    后来,很多人就天天看见我父亲整天坐在一张水泥的石凳上,光脚踩
    在地砖上,没吃没喝地坐着。我的可怜的父亲!!04年11月25、26日正是
    冷空气袭击上海、气温最冷的两天,气象局预报气温要骤降8——10度,
    最低气温只有5度。80高龄的父亲怎么办呀!!!!
    一个下午,他挪步到公共厕所卖手纸的窗前趴着,脸和手很脏,把坐在里
    面的阿姨吓了一跳。看清楚后,那位好心的阿姨给他吃了一颗糖。
    另据一位清晨扫地的清洁工说,一天清晨,他在休闲街边上的绿
    化地——竹林丛处打扫时也突然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父亲躺在
    竹林丛的泥地上,因为,那里的地上有一点落叶铺着。父亲就这样躺着。
    天亮后,父亲又摇摇晃晃的坐到他的老位子上去了。
    直至11月29日凌晨1:00左右,有一家小吃店的门还开着,小店的老板见
    父亲喘着气,手和脚抖得相当厉害,穿着条子纹的老头短衬裤(这位老板
    据此断定父亲是上海人),几乎是半寸半寸地移动着步子,向他这儿“走
    ”来。这位老板边说边流泪,边学着父亲喘气挪步的样子给我们看。在场
    的人哭声一片。他见父亲实在太可怜了,便把父亲拉到店里坐下,他说,
    老人的手臂冰凉冰凉的,真是那种透心的凉。他给父亲吃一碗小馄饨。但
    父亲的人抖得实在厉害,舀起馄饨却送不进嘴里。那位好心肠的小店老板
    就喂父亲吃,刚吃了3个,父亲便摇头,说“不吃了,谢谢”。父亲待人
    是很客气的呀,他肯定是不好意思了呀。这位老板又喂了他3个,父亲连
    声说“谢谢”。老板问父亲,“有儿子吗?”父亲点点头说“有”,问
    “有老婆吗?”父亲又点点头说“有”,再问“你今年几岁?”“83岁”
    ,又问“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父亲说“走不动了”,再问住址,
    父亲便“mo mo mo ”地说不出了。他其实是冻僵了呀,他是心里清楚,
    嘴上说不了了呀!那么多天回不了家,他着实是害怕了呀。如果只在外一
    天的话,他是肯定能说出姓名、地址,街道、派出所的呀!!!!呜~~~
    呜~~~,我可怜的父亲!!!
    忽然,父亲看见了老板的儿子,他起身拉着老板儿子的手说,
    “困觉去,困觉去”,老板说,恍惚中老人以为在家里了。但店堂实在太
    小,他就让父亲坐在楼梯口地上的硬纸板上。清早起来。老板见父亲身下
    的硬纸板被扯得很碎。老板推断晚上父亲身体肯定非常难受,很受罪的样
    子。
    小店要做生意了,父亲又坐到石凳上去了。上午8,9点钟的样子,有
    人见父亲不行了,连打了两次110,却不见人来。到10点左右的样子,那
    里的人只听见“砰”的很响的一个声响,是父亲轰然倒在地上了!!!!
    !!!人们围上去看,有人想去扶父亲,有人劝阻说“要怪你的”。这时
    另一个小店的老板又去打110报警,此时,父亲就一直躺在冰一样的地砖
    上,据说,此时,父亲连这条贴身的短裤也没有了,他光着下身躺在地上
    2、3个小时。这真正是连最后的一点尊严也没有了呀!至11:30分(也有
    人估计是13:00)左右,才见甘泉路派出所的警察开了一辆警车过来,但
    只看一眼就走了。一会儿,他们叫来了一辆黄鱼三轮车(有人估计是从宜
    川路上叫来的),叫民工把父亲抬上车。一个外地人模样的好心人给父亲
    穿上了毛线裤。这几个警察轻描淡写地说,“这种事见得多了,都送医院
    ,那还救得过来啊。”在场的人敢怒不敢言。
    这时候,这些开着警车来的“人民警察”见到已经倒在地上的、只穿着毛
    线背心、还光着下身的正气喘吁吁老人竟然不直接把人送往医院,还竟然
    说出这种有损于人民警察形象的没有人性的话来!他们是渎职啊!他们是
    见死不救啊!!!!!!!!!!!这时送医院,肯定来得及救的呀!!
    !!!
    就这样,喘着粗气的,抖抖索索的父亲,被几个民工“送”到了
    派出所。据当班的警察自己讲,仅给老人喝了几口水。在“人民警察”的
    身边,父亲连午饭也没吃上一口,大概他们自己已经吃过饭了,以为父亲
    也应该吃过了。说实话,如果从外面领回一只流浪的小狗,也总要多少给
    它吃一点东西吃吧,更何况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那样需要人民警察来保
    护、帮助的老人呢!!他们这些穿着制服的代表国家形象的警察,哪里比
    得上那些从外地到上海来谋生的小店老板!他们的良心,他们的同情心,
    他们的基本人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也有父母,他们自己也会老去,说不定
    哪一天他们自己也会得痴呆症或其他重病的,他们为什么待人如此冷酷?
    为什么如此玩忽职守????他们的职业道德哪里去了?????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
    令人意想不到的、出乎一般人常识的是他们竟然让父亲在甘泉路派出所一
    直“坐”到他们将要下班!!真是匪夷所思啊!可以想象喘着粗气的父亲
    是怎样“坐”的!而派出所离同济医院只有将近1公里的路啊!!真正是
    痛心啊!那几个警察冷漠敷衍,身为公务员,却将一个命悬一线的老人的
    性命玩弄于股掌之间。不是到处可见“有困难找警察”的标语吗?他们还
    配做警察吗?据了解,那天当班的警长姓徐!
    作为了解情况,我的家人曾和当班的警察有过当面的交谈。当时,他
    们说,不见父亲身体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能“走”路。目击他29日身体
    状况的老百姓有的是!父亲一贯节约,他身边一般只带零星小钱。24日他
    离家时亦如此,因为他当时说,就在门口站站的。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穿
    着,他这样的年纪,已经饿了冻了几天的摇摇晃晃的、喘着粗气的身子,
    他们难道连最普通的推断力也没有了吗?他们还算是警察呢!他们竟然昧
    着良心瞎说!!!
    写到这里,我的心象刀剜一样,生疼,生疼。
    由于父亲的外套不见了,他的联系方式也没有了。即使这样,要不要
    先救人?人是第一位的呀!他们的人性哪里去了?《人民警察法》第21条
    说:“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
    ,应当立即救助……”他们是不是触犯天条了呢?
    据他们说,他们向分局打了电话。有没有打电话?可以查得出。即使
    打了,你就完事了吗?人就在你身边,你就再也没有责任了吗?
    由于宝山路派出所的敷衍了事(具体情况在P.7的(6)中叙述),在
    我们从24日——27日的据理力争下,至11月27日(星期六)的下午,才终
    于给我们上了网,父亲的年龄、外貌、穿着特征等资料终于上了“迷途走
    失人员网”(是否叫这个名称待查)。我们要责问甘泉路派出所的当事人
    ,11月29日下午,父亲在派出所“坐”着的时候,你们上网查找了没有?
    ???你们认真查找了没有????在你们的心底深处,在你们的骨子里
    ,你们是怎样看待父亲的,你们心中有数!如果你们认真了,如果你们把
    年迈的父亲当作一个“人”来看待的话,我们领回的将是一个活着的父亲
    啊!!!!!呜~~~呜~~~
    到将下班时候(17:00——17:30分),他们打电话叫城管队的
    人来(城管队难道是他们的下属单位?据了解,是普陀区城管3 分队),
    要他们把可怜的父亲送到普陀区救助站。当车子停在区救助站门口(长风
    二村82号)时,据那里的黄姓工作人员说,此时,父亲见有人向他走来,
    还想勉强撑起身子,因为父亲生前是很硬气的,但此时,父亲已撑不起来
    了。他说,他一看就判断父亲是上海人。他问父亲家在哪里,父亲仍然只
    张着口说不了话的样子。当然,区救助站又要他们将父亲送往市救助站。
    城管队的车子开到半路,他们突然打电话给区救助站的黄姓工作人员,说
    “人快不行了”,老黄同志说“快送医院!同济医院近,快送同济医院!
    ”城管队的人说“我们没钱”,老黄同志说“我马上过去”。在04年12月
    1日我们到普陀区救助站与老黄师傅和他的一个领导交谈的时候,黄师傅
    还出示了一张22元的“打的”车费。但城管队的人却还是将父亲送到了市
    救助站!!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我们曾和他们有过电话联系,他们说,知道他是上海
    人,我们就救他了。对这句话,我们不屑一驳。现在,这个上海人的子女
    找上门来了,你们怎么办???还我父亲!!还我父亲!!!!呜~~~呜
    ~~~ 明明叫你们送医院,为什么不送!!!是你们直接断送了父亲的性命
    了呀!!!!从派出所到区救助站,再到市救助站,这么一个大三角兜过
    来,一路颠簸下来,父亲断了气了!!!!!
    写到此,我已泪流满面。我早已不想再去触碰心底的疮疤了!!但,我要
    为父亲叫屈鸣冤。因为,作为一个老年人,作为一个弱者,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他原本是应得到我们这个社会
    的尊重、关心、帮助和保护的呀!!!令人心痛的是——甘泉路派出所、
    普陀区城管队3分队的人,他们干了些什么呀,他们在联手害人呀!!!
    他们硬生生地剥夺了父亲的生存权了呀!!!!
    据市救助站称,18:35分,人到;18:55分,120到,连医院也
    没送,20:42分,接尸车就来了!人还软着那!!!他是因冻僵而停止心
    跳的呀!他们为什么不试图去救他一救啊?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父母,他们
    会这样果断地了事吗???呜~~~呜~~~
    惨无人道!!!惨像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国际化大都市的
    上海,发生在一条环境优美的充满现代概念的休闲街上,而出事地点距派
    出所仅200米左右,派出所距同济医院只900米左右!!!汽车开开只要3
    、4分钟!!从上午8、9点钟开始到晚上5、6点钟,可救但不救,把一个
    老人当作市容垃圾一样运来运去,天理难容,法理何在???????甘
    泉派出所,你这个执法部门啊!甘泉派出所,你们这些穿着国家制服的国
    家形象的代表啊!!!!!!!!!!!!!!普陀区城管队啊,你们在
    人命关天的时候,心肠竟然像铁石一样硬!你们是想赶快摆脱干系吗?如
    果是你们的父母,你们会这样做吗?
    惨无人道啊惨无人道!!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一个穿
    着单薄的患老年痴呆症的病人,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寒流即刻冻死,也没有
    因缺吃而饿死,他凭着自己的身体底子硬撑到29日,当他在生命垂危的时
    刻有幸进入了110的“视线”(我们走过好些派出所,他们都说,只要进
    入我们的视线,就不会有问题的,你们放心好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拯
    救;当他在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却被人往死路上赶!他连一丝应有的人
    文关怀、人道主义援助也未得到。父亲生前基本不进医院,现在在他生命
    垂危的关头,能送医院抢救而却被人自作主张地毅然决然地不送医院,他
    死了。——父亲死了!!天乎,人乎?!我们要追查,这个主张是谁作出
    的?!这个人该承担何种责任?那些一起送父亲的人必须向我们家属当面
    作出解释!!
    对于市救助站,我想简单地向您诉说,希望您能了解到事情的结果。
    父亲11月24日走失之后,我们在11月25、26、27连续3天到市救助站登记
    寻人。3天里面,于25日、27日共填了2张“迷途走失人员查寻登记表”,
    两张登记表的编号分别为040066和040067;26日交了1张将在27日刊登在
    《新民晚报》上“寻人启事”的小样;他们又要我们交1张大一些的照片
    ,我们于27日再去交了1张2寸的照片,此中父亲的一些特征,我们家属的
    3个联系电话一应俱全。不料,两天后,即11月29日18:35分,父亲真的
    被送去了!——但市救助站失职了!!他们压根儿没想到赶快来通知我们
    一下,让我们赶来看看他是不是我们要找的老人!擦肩而过呀!失之交臂
    了呀!!天人永隔了呀!!!如果通知我们赶到的话,我们知道他是冻僵
    的,凭着他的身体底子或许可以抢救过来的呀,至少父亲不会被当作无名
    尸被随意一丢了之了呀!!!丧失了最后一次的抢救机会,真正令人痛惜
    ,真正作孽啊!!!
    最最让我们心痛的是——我们到过,登记过,报过案的地方,父亲都跟着
    到过了,但是,没有一个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把寻人、找人这样有关一个
    家庭幸福与否的事认真当作一件事情,当作一项工作,当作自己应具有的
    工作责任来对待。像派出所啊,城管队啊,救助站啊,他们本身做的就是
    要跟人打交道的工作,但他们不作为啊!!他们渎职了呀!!!!!!
    离父亲去世转眼已一月有余了,家里还有一个缠绵病榻的八十多岁的老母
    亲,我们没敢告诉她,这本身又是件多么残忍的事。面对父亲的不幸遭遇
    ,怎么向老母亲说?我们内心所受的煎熬无法向人倾诉。但她似乎有感应
    ,她会突然说“老头子你死啦?”“老头子怎么还不回来?”原先母亲还
    能每天起床到客堂间坐坐,能坐在饭桌旁自己端碗吃饭,能和父亲拉拉家
    常,自12月2日在家设灵堂起,母亲就一卧不起,病情急转直下,现在已
    仅剩一口气,基本处于弥留状态了。我们几个子女惦着母亲的病,不敢大
    哭,还要装出没什么事的样子,我们在内心痛哭欲绝,不能自拔。我们还
    有一个就住在我们隔壁的、已经90岁的姑妈,她把她的大弟弟——我们的
    父亲17岁从无锡老家领到上海后,就一直没有分开,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
    好的呀。每个星期“做七”,她都要到父亲的遗像前伤心痛哭!面对姑妈
    ,我们束手无策,哭坏了身子怎么向她的家人交代?家里简直乱成一锅粥
    !!
    我们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好了!!!我们太把政府机构作为我们老百姓的依
    靠了!!!!我们太相信有些人的信誓旦旦了!!!我们以为,在派出所
    上了公安系统内部的寻找走失人员的网站,给全市大部分的区救助站打了
    询问电话,又连续几天到市救助站登记寻人,在市政府为老百姓搭建的这
    个社会保障网络架构中,我们大大可以放心了。于是,我们包了一辆出租
    车专门往稍稍冷落的地方找。可是…… 上海,这座正向国际化大都市迈
    进的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在哪里啊??!! 作为代价,我们付出的实在太
    大了—— 一条能救没救,硬生生给拖死的人命啊!!!!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谢谢您花时间读完我的这封投诉兼申诉的信。我们
    今天来找您,是想得到您的帮助,想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求迅速查处有
    关职能部门,查处有关责任人。
    (1)责成普陀区政府向我们家属如实说明——我的父亲就算是在13:00
    点进甘泉路派出所的,那么,从13:00——18:35分,这五个半小时中,
    一个活人怎么会死的?在13:00——18:55之间,作为政府部门,究竟采
    取了哪些救助行动?
    (2)普陀区休闲街的管理部门。这条街隶属谁管?一个孤苦无告的老人
    ,整日整夜地在此坐了4天3夜,他不乞讨不胡闹没有吃也没有喝,只是一
    声不响地坐着坐着,眼看着一天天地衰弱下去,是不是有些异常?是不是
    该有休闲街的管理人员前去询问一下、关心一下?晚上不是应该有派出所
    安排巡逻的吗?我们到其他派出所去询问找人时,他们都说,不会有问题
    的,晚上有巡警和城管巡逻的。我们不放心,还问“全市都一样吗?”回
    答说,“你们放心好了。”甘泉路派出所跟休闲街仅咫尺之遥啊,从某个
    角度说,父亲其实就已坐在甘泉路派出所的门口了呀,更何况,街口还设
    有治安岗!父亲在这儿不是偶然一过,可怜的他在此已几天几夜了呀!他
    们的管理能允许如此粗疏吗?该有关责任部门一定要当面向我们解释清
    楚。
    仔细想想,一个人,在上海这样一个令国人向往的社会环境中,在市区这
    样一个热闹的街市里,老老实实地几天几夜地在一个基本固定的地方一直
    等到死神降临,这是让思维正常的人感到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使你想
    死也无法如愿以偿呢。现在,谁对我父亲的不幸遭遇负责呢???
    (3)甘泉路派出所的当班警察。作为当事人,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该
    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许他们会抵赖,将自己在休闲街老百姓面前做过的事
    说过的话赖掉,他们以为没有证据。其实,当时的目击者不少,出于对同
    样处于弱者地位的小老百姓的保护,我们不会将他们推到前线。但是,这
    几个警察必须回答——我们在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了案,上了网,他们在
    11月29日那天为老人上网去寻找过亲人没有?他们骨子里到底想不想救他
    ??他们有没有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去为走失的老人主动联络??
    ?在我父亲被送进派出所一直到他们要下班的这4、5个小时中他们有哪些
    作为????他们拖延了对我父亲可以实施抢救的时间,他们该当何罪?
    ????他们出于何种目的让城管队去送人?他们自己为什么不送?!这
    几个当事人必须跟我们直接面对,直接交代清楚。
    中央政法委曾颁布过“四条禁令”中的第二条说:“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
    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公安部“五个不准”
    中第二条说:“不准对报案,办事,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
    诿态度。”在从群众打电话报警到他们出现在现场,以及在事发现场所讲
    的话,综合起来,他们该受怎样的处罚?他们玷污了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玷污了这身警服!他们还配做警察吗?他们简直就是穿着制服的流氓!
    (4)普陀区城管大队3分队的当事人。他们在接受甘泉路派出所“任务”
    的时候,父亲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他们有何权将父亲“运”走?在父亲
    奄奄一息的关头,他们出于什么目的不直接把父亲送入医院???这些当
    事人该当何责?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必须向我们子女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
    (5)上海市救助站。这是可以抢救父亲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在12月5
    日按习俗给父亲做过“头七”后去找过他们——这是我和我丈夫第四次踏
    进这个大门。当我们戴着黑纱再次走进这个大门的时候,您可以想见我们
    的心情。当时我们遇见的是副站长,他说正站长去市里开会了。我们刚申
    明来意,他立刻说“我是管后勤的。”后来我们找到办公室一个姓康的女
    同志,据说是办公室主任。她起先还不知道这里出了人命大事,等稍一了
    解,她马上本能地推卸责任,说他们的工作程序是得到市里批准的;父亲
    的事应该由区救助站承担。这就是市救助站官老爷的嘴脸!她全然没想到
    ,即使她的说法能够成立,她怎么对我们连续3天的报案做出解释!经过
    多方交涉,目前,市救助站的领导表示要登门道歉。其实,此时的道歉还
    有什么用呢?我们要的是父亲!!但对他们的态度,我们还是心领的,接
    下来要看这个道歉的实质内容了。但他们必须向我们讲清楚,如果我们不
    是主动找上门去,他们将怎样处置我们报的这个案?
    (6)宝山路派出所。这是我们找寻父亲的第一站,简直困难重重!简直
    让我们感觉不到有一点点依靠!!他们受理窗口警察的敷衍塞责,极大地
    牵制了我们寻找父亲的时间和精力。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我们在父亲
    走失当晚21:30分急急去报“走失”。根据要求,在24小时后(11月25日
    )再去报“失踪”,同时询问有无消息,他们回答“回家去等”。当天16
    :00时左右,我本人再次前去报案,并要求他们当着我的面向外联系。一
    个理平顶头发式的未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拿起一个话筒随意地叫了一声什么
    ,随后他对我说“好了,全都知道了。回家去等消息吧”。我将信将疑地
    回家。我不放心,11月26日,我叫我妹妹再次打电话去问消息,回答仍是
    那句话。11月27日凌晨4:30分,我弟弟到派出所再次问询,几个民警躺
    在竹榻上,回答的仍是那句话。我们几个不约而同地对他们产生了不信任
    感:这句话是他们专门用来打发老百姓的职业用语!他们真的会把我们的
    事放在心上吗?这种腔调,这种工作态度,找得到人啊?于是我通过其他
    途径去了解他们上网了没有,了解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他们竟然欺骗我
    们!!他们根本就没有帮我们上网!!这样,在11月27日下午,我去派出
    所当面责问,双方产生争执。结果,那天当班的警长杨帆只好给我们做了
    笔录,在对他们先前的所作所为毫无歉意的情况下给我们上了网,并告之
    明天送一张照片去,说要扫描到网上。28日,我如约去交照片,但回答说
    要7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当然又是一次争执。——现在,当然已经不用再
    扫描了!目前,照片还应该在他们手上。他们应该还我父亲的照片。父亲
    没找到,他死于非命,我们对不起父亲,我不忍心将父亲的照片留在这样
    一些人的手中。
    这就是宝山路派出所的工作状态。要上个网有那么难吗?公安系统建立这
    样一个寻人的网络平台是干什么的?从24日——28日,我们家里几乎天天
    有人去派出所交涉,这极大的牵制了我们的精力,制约了我们找寻的时
    间。他们对求助的老百姓欺骗,敷衍,推诿,搪塞,直接触犯了政法部门
    的禁令。他们该当何责,有关的当事人该受怎样的惩处?作为我们户籍所
    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至今没意识到他们在处理这个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
    对于父亲的不幸遭遇,对于我家的飞来横祸,至今未见户籍警登门慰问。
    如果我们在报失踪的过程中一帆风顺,得到过他们的热情关照,没有和他
    们产生过什么纠葛,我们是不会提那样一个小小的要求的。
    (7)上海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倡导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
    人的社会风尚,不让发生在我父亲身上的悲剧重演?老实说,我父亲在这
    条休闲街上的悲惨遭遇,是对上海的口号“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
    ”的极大讽刺,与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某些国家
    公务员随意践踏人民的生命,违背了“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这一最基本
    的社会伦理,其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就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八届
    六次全会中,亦将“以人为本”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一个
    高度来认识。我们父亲这样的悲惨结局,于情于理,让我们心中难平。现
    在我们甚至听到、看到“普陀区”、“甘泉路”、“休闲街”、“派出所
    ”这些词语就惊悚,还遑论其他?!
    我周围的亲朋好友,父母家已相处了半个多世纪的好心的邻居们,甚至我
    在海外的同事们,在同情我家不幸遭遇的同时,知道我们要为父亲讨还公
    道,都极力赞成。他们开导我说,你这是在为社会做一件大好事。我知道
    我这是在以父亲的生命为代价,呼吁政府要唤醒某些政府机构人员的起码
    的工作良知,要唤醒社会的同情心,让每一个老年人能尽享天年。
    尊敬的市信访办主任先生,我们亟盼您的回音,我们需要:
    (1)普陀区政府应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给出如实的书面的说明,并告知
    具体的处理意见。
    (2)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父亲之死该负的责任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有书面
    道歉。
    (3)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处理;责成其向家属当面道歉
    ,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我们希望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得到您的答复。
    谢谢您,我们全家人向您鞠躬!!
    家人代表 蒋霞君 徐国亮
    电话:6536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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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位老板据此断定父亲是上海人;一看就判断父亲是上海人; 知道他是上海人,我们就救他了; 虽然不想说着地域歧视的事,某些上海人对乡下人是够冷血的。
    • 看得我哭死了...... 上海还是要回的啊, 爸爸妈妈都在那里啊, 他们老了病了怎么办啊 这种社会怎么叫我放心啊, 他们又不肯移民, 也不舍得钱请保姆.
      • life is so cheap there, i am appalled!!!
      • .
    • Sigh.
    • 也许这只是少数极端例子( 你相信是少数吗), 不过这样的冷血事件真的发生过好多次, 每次我都在心里说: Damn Chinese!! 中国人难道真的是被下了咒?
      • 这事很多的。街上多的是流浪的老人。上高中时吧,还记得一个老太婆,衣衫褴缕,看着小杂货店的糕点的眼神。那老外煽情的唱要给老妈买双鞋过圣诞的时候,我就觉得好笑
    • 看了难受。 不过上海老百姓还是不坏的, 当差的可杀!
      • 老百姓也不怎么地,对肮脏痴呆的老人没几个肯管。以前出过一个热心人就老太被对方子女告上法庭的事儿,更没人管闲事了!
        • :O 我有个姑妈在那里, 四个子女各自成家, 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JJ你爱之深, 责之切了。。。
        • 在这种情况下, 你要老百姓咋麽作? 在大城市中, 谁家有空余地方, 谁有空余时间来照顾来历和情况不明的肮脏痴呆的老人? 大家都住在工房, 大家都要上班. 况且你也说了有好心却被告的先例.
          • 我不知道。。。希望能有人能给老人一条裤子,一条毯子,一碗热粥什么的。那个老人家太可怜了。。。
          • 老百姓打个110就算很好地帮了,不须要亲自动手。
      • 当差的都是流氓
    • 这种事太多了。就在我出国前,在ATM机器上取现金,有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旁边探头探脑。我对他说,对不起,我在输密码,请你站到1米线后面去。。。
      谁知道他出口就骂,还推推搡搡。我那时年轻气盛,就和他理论起来,最后闹到了派出所。那个值班民警出口就是一句: 你们是不是吃饱饭了,闲的没事是不是。我那个火,也不跟他罗嗦,直接找他们值班政委。最后也就几句好话不了了之。
      上海有句熟话,警察是最大的流氓。社会风气这样,没办法
      • 警察和记者是有执照的流氓。。。
        • 武装一部分流氓,让他们来对付别的流氓,这办法不差啊,,,,知识分子穿了警服也对付不了流氓
          • Jing1 dian3 a
      • 有个性
      • 警察流氓,联防队更流氓...
      • 还是我打的110
    • 对于过世老伯伯真心感到难过, 可是为什么没有觉得是作为家人的错了呢?
      知道父亲有这样的病,为什么会不额外关切呢, 只想到告这个告那个, 作为子女的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当然,我一点没有要维护政府的意思, 只是觉得这件事如果能会令到政府以后在这类事上有改进, 老伯也不算白牺牲了
      • 你可能不了解老年痴呆的人,尤其是乎好乎坏的老人。
      • 老年痴呆, 很多时候要一个成年人24/7的照顾, ”一个不留神“是难免的。 我父母单位有两个这样的例子, 子女都很孝顺, 苦得要命, 周围的人也很帮忙, 还是会走失。。。
        • LG的奶奶是老年痴呆症患者,
          十多年了,一直有请阿姨专门照顾, 怕走失就在所有的衣物上绣姓名地址, 其实走失对这种病是蛮普遍的, 有心又孝顺的子女是可以尽量不让这样的惨事发生的. 事主还是大学教师, 真的应该自己先好好反醒. 不是存心要跟上面的各位抬扛, 只是觉得有受过教育的人为什么这么没有常识, 害自己的老爸这样的结束生命.
          • ”在所有的衣物上绣姓名地址“, 周到啊。。。
      • 我也觉得是家人问题,应该找个24小时的保姆照顾老父亲。
        • 没有经历过老年痴呆症的家庭真的是不懂。记得看过香港一部电影,忘了名字了,就是描写这个问题的。看的我只想哭。我老爷是老年痴呆症,死前我护理过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