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住家保姆加拿大家庭护理计划
住家保姆加拿大家庭护理计划,系加拿大移民公民部联合加拿大人力资源开发局共同推出的项目。旨在引进家庭服务护理人员来加拿大雇主家庭工作,一般从事照顾老人、儿童及残障人士之家庭护理工作。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统计数据,2001年加拿大共同引进4000名住家保姆,这些工作人员在加拿大的劳务市场中起了重要作用。
所需条件:
1. 具有相当于加拿大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护士、医护院校和幼师毕业生优先; 可以是幼儿园、小学教师,或者是在别人家里从事过照顾老人、小孩的工作,最好是医院的在职护士。
2. 须具有一年以上护理、保姆工作经验(其中半年以上为在同一家雇主做事),和半年以上全天的护理、保姆培训课程。护士、医生、病房护理员、幼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具备一定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读以及理解能力。英语水平基本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英文二级)。母语非英语国家人士,必须进行英语培训并达到所要求的程度。
4. 年龄22-45周岁。
5. 体格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6. 如有英语好,以上条件不符合的,可在当地护、幼学校真实的培训半年,达到所要求的条件,也可申请。签证类型:工作签证 工作范围:在加拿大家庭负责照顾老人、孩童或伤残者,日常简单家务。
工作条件及待遇:
1. 所有家庭护理员到达加拿大后可申请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卡。皆受加拿大劳工法与失业金制度的保护。
2. 工作满两年后可以申请转为绿卡居民;在加拿大定居,享受加拿大居民的权力,可申请配偶及子女随迁加拿大;孩童18岁前的免费中学教育及领取营养费;读大学学费优惠,享受终生医疗免费及各种社会保障。
3. 每周工作5天,总计工作44小时,超时工作要征得本人的同意,并每超时一小时付1.5倍工资,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超时的一小时换算成1.5倍的休息时间,但是该休息时间必须在12周内使用,否则将失去效力(详见住家保姆的工资指导和计算)。
4. 护理人员要在雇主家食宿,食宿费用要从工资中扣除;在保证食宿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加拿大政府规定在工资中扣除的食宿费用不能超过每周85.25加币。
5. 住房条件是一人使用的独立住房,有冷暖空调、电视及其他基本生活设施设备。
6. 按照加拿大安大略省最低薪金保障条例规定,每小时工资标准不能低于6.85加币;一般来说,加拿大家庭护理人员的月薪超过1000加币。具备以上各项条件的申请人,公司负责安排雇主并且办好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海外工作签证,自签约之日起约四-六个月申请人可入境工作,在第三个月时开始出国前的强化培训(包括面试辅导、工作知识的培训等)
所需资料:
1. 所有加拿大中国使馆工作签证表;
2. 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 出生公证书;
4.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5. 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毕业证书公证书;
6. 结婚公证书;
7. 学校成绩单公证;
8. 英语培训证书公证书或英语课程结业证书公证;
9. 保姆、家政或家庭护理培训结业证书公证;
10. 原先保姆雇主出具的推荐信证明公证书(包括雇主姓名,地址,电话,职务,说明申请人的具体照顾人的职责,工作起止日期,工作时间,报酬,工作表现等);
11. 申请人本人自我简历公证书(自学校毕业后的所有工作经历);
12. 加拿大家庭护理员申请表;
13. 教育和就业细节表;
14. 家属表;
15. 6张护照照片;
16. 6张彩色生活照片。
备注:所有以上需要提供的复印件或公证均需在我公司与加拿大雇主签约后一个月内提供,面试时均需提供原件。
后续服务:
1. 申请人来加拿大后,负责接机。
2. 申请人应主动联系公司,以便了解申请人在加拿大的生活工作情况。
3. 公司可协助申请人办理加拿大公立学院入学手续,申请人毕业后考取加拿大注册护理师执照后,便可在家拿大各大医院做护士工作。
4. 申请人在加工作期间,公司负责协调雇主与申请人的劳资纠纷。
5. 两年后公司协助申请人办理转移民签证手续,成为加国永久性居民,享受加国政府颁发的一切福利待遇。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住家保姆加拿大家庭护理计划,系加拿大移民公民部联合加拿大人力资源开发局共同推出的项目。旨在引进家庭服务护理人员来加拿大雇主家庭工作,一般从事照顾老人、儿童及残障人士之家庭护理工作。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统计数据,2001年加拿大共同引进4000名住家保姆,这些工作人员在加拿大的劳务市场中起了重要作用。
所需条件:
1. 具有相当于加拿大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护士、医护院校和幼师毕业生优先; 可以是幼儿园、小学教师,或者是在别人家里从事过照顾老人、小孩的工作,最好是医院的在职护士。
2. 须具有一年以上护理、保姆工作经验(其中半年以上为在同一家雇主做事),和半年以上全天的护理、保姆培训课程。护士、医生、病房护理员、幼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具备一定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读以及理解能力。英语水平基本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英文二级)。母语非英语国家人士,必须进行英语培训并达到所要求的程度。
4. 年龄22-45周岁。
5. 体格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6. 如有英语好,以上条件不符合的,可在当地护、幼学校真实的培训半年,达到所要求的条件,也可申请。签证类型:工作签证 工作范围:在加拿大家庭负责照顾老人、孩童或伤残者,日常简单家务。
工作条件及待遇:
1. 所有家庭护理员到达加拿大后可申请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卡。皆受加拿大劳工法与失业金制度的保护。
2. 工作满两年后可以申请转为绿卡居民;在加拿大定居,享受加拿大居民的权力,可申请配偶及子女随迁加拿大;孩童18岁前的免费中学教育及领取营养费;读大学学费优惠,享受终生医疗免费及各种社会保障。
3. 每周工作5天,总计工作44小时,超时工作要征得本人的同意,并每超时一小时付1.5倍工资,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超时的一小时换算成1.5倍的休息时间,但是该休息时间必须在12周内使用,否则将失去效力(详见住家保姆的工资指导和计算)。
4. 护理人员要在雇主家食宿,食宿费用要从工资中扣除;在保证食宿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加拿大政府规定在工资中扣除的食宿费用不能超过每周85.25加币。
5. 住房条件是一人使用的独立住房,有冷暖空调、电视及其他基本生活设施设备。
6. 按照加拿大安大略省最低薪金保障条例规定,每小时工资标准不能低于6.85加币;一般来说,加拿大家庭护理人员的月薪超过1000加币。具备以上各项条件的申请人,公司负责安排雇主并且办好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海外工作签证,自签约之日起约四-六个月申请人可入境工作,在第三个月时开始出国前的强化培训(包括面试辅导、工作知识的培训等)
所需资料:
1. 所有加拿大中国使馆工作签证表;
2. 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 出生公证书;
4.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5. 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毕业证书公证书;
6. 结婚公证书;
7. 学校成绩单公证;
8. 英语培训证书公证书或英语课程结业证书公证;
9. 保姆、家政或家庭护理培训结业证书公证;
10. 原先保姆雇主出具的推荐信证明公证书(包括雇主姓名,地址,电话,职务,说明申请人的具体照顾人的职责,工作起止日期,工作时间,报酬,工作表现等);
11. 申请人本人自我简历公证书(自学校毕业后的所有工作经历);
12. 加拿大家庭护理员申请表;
13. 教育和就业细节表;
14. 家属表;
15. 6张护照照片;
16. 6张彩色生活照片。
备注:所有以上需要提供的复印件或公证均需在我公司与加拿大雇主签约后一个月内提供,面试时均需提供原件。
后续服务:
1. 申请人来加拿大后,负责接机。
2. 申请人应主动联系公司,以便了解申请人在加拿大的生活工作情况。
3. 公司可协助申请人办理加拿大公立学院入学手续,申请人毕业后考取加拿大注册护理师执照后,便可在家拿大各大医院做护士工作。
4. 申请人在加工作期间,公司负责协调雇主与申请人的劳资纠纷。
5. 两年后公司协助申请人办理转移民签证手续,成为加国永久性居民,享受加国政府颁发的一切福利待遇。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