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再贴一次:留学生真要需要在加拿大呆上一年才能申请移民么?
2003-05-21
新移民法的推行不久前是热点话题,而最近有关五月一日起三类移民必须返回原居住地申请条例的正式实施,又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不仅移民公司纷纷致电移民局查询,大量在加国有意申请移民的留学生、经商旅游人士闻悉也忧心忡忡,对前途困惑不已,本报社更接到无数查询电话询问有关细节和消息的可靠性。
为此,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移民部驻渥太华办事处官方新闻发言人Ms. Susan Scarlett,在二十分钟的电话采访中,记者详细询问了多伦多华人最为关心和疑惑的几个问题,并得到了明确的回答和耐心的解释。同时,记者还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几位资深移民顾问和签证专家。
条例的出台背景及规定
该项条例是属于在2002年6月14日公布的移民法中移民难民保护条例中的第11条,在官方网站www.cic.gc.ca相应网页上可以找到和下载。第11条条例是关于递交移民申请的地点,条例指出:移民申请者(包括技术移民、企业移民和投资移民,难民案例并不包括在此条例所指范围内)必须向为现居地提供服务的加拿大领事馆提出移民申请,条例所指的申请者现正居住地是指拥有居住该地一年或以上的合法文件签证。对于现正居住加拿大的申请人来说,该条例所指的合法文件签证包括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或者观光签证。
由于此项条例并不只是针对中国一个国家,而是牵涉到众多国家想要申请加拿大移民的申请人,所以移民部并没有在去年推出该项条例后即宣布实施生效,而是经过周密的权衡和考虑,决定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此项条例。在条例实施之前,移民部会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向公众公布这个消息,届时大家可以到www.cic.gc.ca网站上查询。
新闻发言人Ms. Susan Scarlett指出,对于该项条例的实施,受影响的是那些在加拿大以外的申请人。按移民部以往的政策,移民申請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向加拿大提出永久居民的申請,比如,有不少人虽居住地在中国大陆,但却通过香港或者美国的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移民,从而引起了很多包括文件阅读、材料审核方面的不便和因此而造成的申请过程拖延。移民部此项条例其实是为了缩短申请个案的时间,提高申请材料审核的效率,减少个案积压的情况,因此对移民申请者来说应该是件好事。
所要指出的是,通常学生签证和工作签证都至少为一年,所以符合该条例是不容置疑的。据规定,这些申请者可以把材料递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领事馆处理。
而对于中国大陆除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四个省份的申请人是要到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申请之外,其余省市的中国申请人须全部在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递交申请表格。目前在中国上海的办事处只办理探亲签证等,但不排除今后会增加服务项目的可能性。
在加哪类人士受波及
新闻发言人Ms. Susan Scarlett解释说,目前一般观光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申请者在签证到期后续签了该签证,且在原来6个月的基础上加上了6个月,时间相当于1年,所以其也属于该条例包括的范围,因此可以把材料递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领事馆处理。
然而,就此问题,记者又采访了著名移民、留学签证专家官国荣,他从具体申请操作的角度分析解释说,对于那些目前在加国的申请者来说,移民部的11号条例主要对申请商业移民和探亲亲属转移民的人士影响大一些。因为大部分在加的商业移民申请者所持为旅游签证,该签证一般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续签,期限也不会超过3个月,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而探亲签证的有效期也一般为半年,续签延期基本上为3—6个月,这个期限取决于续签理由。即使续签期限为半年,加起来可以在加居住一年,但是申请期间也不能继续在加国合法居住。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把材料递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领事馆处理,但是,需要回原居住地等待签证,这样会带来一些障碍,比如如果需要面试,该申请人能不能如期合法到加国面对签证官就是个首要问题。
那么回原居住地申请有什么隐忧呢?官国荣分析认为,主要问题在于申请速度会变慢。这对于家属团聚移民影响小一些,而对于技术移民、商业移民的申请影响较为明显。因为目前加国一些驻外领事馆,包括北京、香港的领事馆,处理移民申请的速度很慢,有的周期长达4年,而在加国申请就会快很多,一般两年左右时间就可以有结果。
欢迎留学生申请移民
去年新移民法的推行曾一度引起社会舆论,加拿大政府是否在故意控制华人移民的数量是当地华人社区的焦点话题,而近来关于第11项条款即将实施的消息又在社会上,尤其是在当地中国留学生和一些移民公司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向Ms. Susan Scarlett提问的过程中,记者特地询问了政府对于现正在加拿大学习而今后有意留在加国发展的国际留学生们的看法。
Susan表示,加拿大政府相当欢迎国际留学生毕业后留在加国发展,当然前提条件是他们是在真正求学,而不是拿了学生签证但不务正业地到处游荡,并且从来不去学校上课。移民部第11项条款可能会对那些只报读短于一年学制的语言学校或课程的留学生有些影响,但只要他们在学完语言后继续申请延长学生签证,该条例对他们今后的移民申请并没有实际影响。如果留学生拿到的是长于一年的签证,并且移民估分合格,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一年,也可以在学习或实习过程中向Buffalo的领事馆递交移民申请,然后边学习或实习边等待移民的个案审批。
Susan说,由于审批还需要时间,如果有的留学生已经完成学业,他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加拿大等待审批结果(比如选读其它课程,或者延续一个观光签证,又或者申请毕业后的实习签证等),也可以选择回原居住地等待移民申请结果,如果他选择回原居住地等候,那么只要通知Buffalo领馆他已经回国等候并修改联系地址。
在此之前,加拿大欢迎留学生申请移民的意向在纽宾士域省得到了具体体现。上个月,公民暨移民部长科德尔与纽宾士域省签署协议,从今年四月一日起,准许外籍大学生毕业后在该省多逗留一年。依照该条例,留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纽省学以致用一年。科德尔认为延长到两年,会鼓励他们申请移民。他在新闻招待会上说:“首先,这使他们在此有发展机会和更多工作经验,若果有意移民的话,可以着手申请。” 纽省商业厅长倍斯(NORM BETTS)也表示,的确需要有一技之长的留学生留在省内工作。他说,若要纽省经济发展成功,就需要更多移民留居。而在纽省工作一年的学生,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时候,会得到额外分数。
不过,纽宾士域省毕竟属于新移民较少选择居留的省份,根据2001年人口普查,当年25万名新移民抵达加拿大,只有800人定居纽省。
记者还致电资深移民顾问陆柄雄询问了有关情况,他表示,移民部此项新政策所强调的合法居留问题,应当引起一些留学生的重视,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签证,申请移民很难实现。
虽然11号条例对留学生的影响不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留学生转移民申请比以前难了,有的即使具备在加一年的工作经验,也被拒签。他说,这就要求留学生们掌握第二语言——法语,才可以从评判分数上加以补救。官国荣认为,目前的移民条例都处于试运行阶段,移民部的本意也是希望通过提高对申请者的要求,以让他们更快地融入加国社会,减少政府在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不过,如果由此造成了一定比例的符合要求申请者都被拒之国门外的情况,政府应该也会适当调整评分标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2003-05-21
新移民法的推行不久前是热点话题,而最近有关五月一日起三类移民必须返回原居住地申请条例的正式实施,又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不仅移民公司纷纷致电移民局查询,大量在加国有意申请移民的留学生、经商旅游人士闻悉也忧心忡忡,对前途困惑不已,本报社更接到无数查询电话询问有关细节和消息的可靠性。
为此,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移民部驻渥太华办事处官方新闻发言人Ms. Susan Scarlett,在二十分钟的电话采访中,记者详细询问了多伦多华人最为关心和疑惑的几个问题,并得到了明确的回答和耐心的解释。同时,记者还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几位资深移民顾问和签证专家。
条例的出台背景及规定
该项条例是属于在2002年6月14日公布的移民法中移民难民保护条例中的第11条,在官方网站www.cic.gc.ca相应网页上可以找到和下载。第11条条例是关于递交移民申请的地点,条例指出:移民申请者(包括技术移民、企业移民和投资移民,难民案例并不包括在此条例所指范围内)必须向为现居地提供服务的加拿大领事馆提出移民申请,条例所指的申请者现正居住地是指拥有居住该地一年或以上的合法文件签证。对于现正居住加拿大的申请人来说,该条例所指的合法文件签证包括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或者观光签证。
由于此项条例并不只是针对中国一个国家,而是牵涉到众多国家想要申请加拿大移民的申请人,所以移民部并没有在去年推出该项条例后即宣布实施生效,而是经过周密的权衡和考虑,决定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此项条例。在条例实施之前,移民部会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向公众公布这个消息,届时大家可以到www.cic.gc.ca网站上查询。
新闻发言人Ms. Susan Scarlett指出,对于该项条例的实施,受影响的是那些在加拿大以外的申请人。按移民部以往的政策,移民申請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向加拿大提出永久居民的申請,比如,有不少人虽居住地在中国大陆,但却通过香港或者美国的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移民,从而引起了很多包括文件阅读、材料审核方面的不便和因此而造成的申请过程拖延。移民部此项条例其实是为了缩短申请个案的时间,提高申请材料审核的效率,减少个案积压的情况,因此对移民申请者来说应该是件好事。
所要指出的是,通常学生签证和工作签证都至少为一年,所以符合该条例是不容置疑的。据规定,这些申请者可以把材料递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领事馆处理。
而对于中国大陆除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四个省份的申请人是要到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申请之外,其余省市的中国申请人须全部在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递交申请表格。目前在中国上海的办事处只办理探亲签证等,但不排除今后会增加服务项目的可能性。
在加哪类人士受波及
新闻发言人Ms. Susan Scarlett解释说,目前一般观光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申请者在签证到期后续签了该签证,且在原来6个月的基础上加上了6个月,时间相当于1年,所以其也属于该条例包括的范围,因此可以把材料递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领事馆处理。
然而,就此问题,记者又采访了著名移民、留学签证专家官国荣,他从具体申请操作的角度分析解释说,对于那些目前在加国的申请者来说,移民部的11号条例主要对申请商业移民和探亲亲属转移民的人士影响大一些。因为大部分在加的商业移民申请者所持为旅游签证,该签证一般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续签,期限也不会超过3个月,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而探亲签证的有效期也一般为半年,续签延期基本上为3—6个月,这个期限取决于续签理由。即使续签期限为半年,加起来可以在加居住一年,但是申请期间也不能继续在加国合法居住。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把材料递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领事馆处理,但是,需要回原居住地等待签证,这样会带来一些障碍,比如如果需要面试,该申请人能不能如期合法到加国面对签证官就是个首要问题。
那么回原居住地申请有什么隐忧呢?官国荣分析认为,主要问题在于申请速度会变慢。这对于家属团聚移民影响小一些,而对于技术移民、商业移民的申请影响较为明显。因为目前加国一些驻外领事馆,包括北京、香港的领事馆,处理移民申请的速度很慢,有的周期长达4年,而在加国申请就会快很多,一般两年左右时间就可以有结果。
欢迎留学生申请移民
去年新移民法的推行曾一度引起社会舆论,加拿大政府是否在故意控制华人移民的数量是当地华人社区的焦点话题,而近来关于第11项条款即将实施的消息又在社会上,尤其是在当地中国留学生和一些移民公司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向Ms. Susan Scarlett提问的过程中,记者特地询问了政府对于现正在加拿大学习而今后有意留在加国发展的国际留学生们的看法。
Susan表示,加拿大政府相当欢迎国际留学生毕业后留在加国发展,当然前提条件是他们是在真正求学,而不是拿了学生签证但不务正业地到处游荡,并且从来不去学校上课。移民部第11项条款可能会对那些只报读短于一年学制的语言学校或课程的留学生有些影响,但只要他们在学完语言后继续申请延长学生签证,该条例对他们今后的移民申请并没有实际影响。如果留学生拿到的是长于一年的签证,并且移民估分合格,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一年,也可以在学习或实习过程中向Buffalo的领事馆递交移民申请,然后边学习或实习边等待移民的个案审批。
Susan说,由于审批还需要时间,如果有的留学生已经完成学业,他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加拿大等待审批结果(比如选读其它课程,或者延续一个观光签证,又或者申请毕业后的实习签证等),也可以选择回原居住地等待移民申请结果,如果他选择回原居住地等候,那么只要通知Buffalo领馆他已经回国等候并修改联系地址。
在此之前,加拿大欢迎留学生申请移民的意向在纽宾士域省得到了具体体现。上个月,公民暨移民部长科德尔与纽宾士域省签署协议,从今年四月一日起,准许外籍大学生毕业后在该省多逗留一年。依照该条例,留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纽省学以致用一年。科德尔认为延长到两年,会鼓励他们申请移民。他在新闻招待会上说:“首先,这使他们在此有发展机会和更多工作经验,若果有意移民的话,可以着手申请。” 纽省商业厅长倍斯(NORM BETTS)也表示,的确需要有一技之长的留学生留在省内工作。他说,若要纽省经济发展成功,就需要更多移民留居。而在纽省工作一年的学生,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时候,会得到额外分数。
不过,纽宾士域省毕竟属于新移民较少选择居留的省份,根据2001年人口普查,当年25万名新移民抵达加拿大,只有800人定居纽省。
记者还致电资深移民顾问陆柄雄询问了有关情况,他表示,移民部此项新政策所强调的合法居留问题,应当引起一些留学生的重视,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签证,申请移民很难实现。
虽然11号条例对留学生的影响不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留学生转移民申请比以前难了,有的即使具备在加一年的工作经验,也被拒签。他说,这就要求留学生们掌握第二语言——法语,才可以从评判分数上加以补救。官国荣认为,目前的移民条例都处于试运行阶段,移民部的本意也是希望通过提高对申请者的要求,以让他们更快地融入加国社会,减少政府在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不过,如果由此造成了一定比例的符合要求申请者都被拒之国门外的情况,政府应该也会适当调整评分标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