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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看市场经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看市场经济
大多数朋友对安省的一些税制想来早有所知,但可能没有做过一些比照工作。这里笔者想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给大家一点启发性的帮助。

这里笔者主要选取美国的联邦税法作为比照对象。主要原因在于:
1. 各位身处北美,时下可能通过各种渠道会投资美国,将来也有可能去美国发展,了解美国的相关税法也是大有裨益的。
2. 美国的资本市场规模占世界总量的半壁江山,究竟是怎样的财税政策造就了这样庞大而又稳固的市场,又利用其有效支配实体经济的呢?
3. 大多数国人(包括笔者本人)在中国度过了较长的岁月,因此普遍存在对市场经济认知的不足。希望通过对联邦财政政策的解读,笔者能和各位共同进一步认识基于西方体系构架下的市场经济内涵。

很多细致的研究工作应该交给如笔者般的专业人员,碰到具体问题时,可能还是需要寻找专业人员的帮助,但让广大国人了解些浅显的道理,其意义远超理财投资本身,因为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会涉及各位的职业选择乃至人生走向。

以下的税制比较主要针对个人收入,公司类的税制比较不在本文范围之列,但如有特别需求可与笔者联系。
收入类别 加拿大 美国
薪资类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投资类 利息类收入
Interest
Income
(包括银行存款、债券类金融产品)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但多数政府类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
红利类收入
Dividend
Income 先乘以1。25 ,再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再享受13。33%的Credit 抵税优惠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市场交易类收入
Capital Gain 5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年期以上的投资差价收益,以最高不超过20%的税率,单独计算应交税款
1年期内的投资差价收益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上述的对照可能会使不通税法的朋友有点晕,这里笔者在做一点补充分析。

1. 薪资类,很显然两国都选用的相同的规则,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选用此法。主要以累进制的税率设定来调节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说就是富人多交原则。
2. 利息类收入Interest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稍复杂一点。笔者个人认为在美国,主要由于庞大债权市场业已形成,政府债同其他债权类投资产品(如企业债)形成了融资竞争关系。因此,在财税政策方面,联邦政府提供了较特殊的优惠,以帮助各级政府有效融资。但我们还是发现了较为共性的特征,即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并不鼓励投资基金完全通过债权产品进行投资。以加拿大为例,按照上述税负,利息类收入的税后实际回报率存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情况。
3. 红利类收入Dividend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更为严重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因为红利实际缘自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企业已经在经营中向联邦政府交税。但我们需要透过其表面现象,去分析更多背后的问题。就如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巴菲特所言,如果我的投资能力远胜于那些持有我投资公司股份的投资人的话,除非他们需要资金做投资以外的事情(例如满足个人生活需求),我何必每年分红给他们呢?如果他们继续要投资,难道要他们每年把分到的红利再投入到我公司吗,与其这样,每年的分红岂不是多此一举?所以在投资领域中,每年的分红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高分红表面上看起来短期较为诱人,但也可能存在损及长期回报或者增加不必要的再投资成本的可能。显然,美国政府在这方面更倾向企业保留合理资金储备,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反映公司价值,而非简单分红,这一点在下面还将进一步阐述。
4. 市场交易类收入Capital Gain,结合第三点的阐述,我们看到美国政府对鼓励长期持有权益类(股票)产品的税收支持的力度。这也是长期来看,美国主要股指螺旋上升的税收基础,大量投资资本会因为该政策选择资本沉淀。此外,基于美国市场的相对有效性,市场交易价格通常能够反映实际资产的价值,所以二级市场作为虚拟经济的交易场所会更高效地调节实体经济,大大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运转成本。

综上所述,笔者主要想揭示税收对于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它并不单纯表现在个人每年缴税的多少上,而是渗透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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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理财投资税务 / 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看市场经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看市场经济
    大多数朋友对安省的一些税制想来早有所知,但可能没有做过一些比照工作。这里笔者想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给大家一点启发性的帮助。

    这里笔者主要选取美国的联邦税法作为比照对象。主要原因在于:
    1. 各位身处北美,时下可能通过各种渠道会投资美国,将来也有可能去美国发展,了解美国的相关税法也是大有裨益的。
    2. 美国的资本市场规模占世界总量的半壁江山,究竟是怎样的财税政策造就了这样庞大而又稳固的市场,又利用其有效支配实体经济的呢?
    3. 大多数国人(包括笔者本人)在中国度过了较长的岁月,因此普遍存在对市场经济认知的不足。希望通过对联邦财政政策的解读,笔者能和各位共同进一步认识基于西方体系构架下的市场经济内涵。

    很多细致的研究工作应该交给如笔者般的专业人员,碰到具体问题时,可能还是需要寻找专业人员的帮助,但让广大国人了解些浅显的道理,其意义远超理财投资本身,因为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会涉及各位的职业选择乃至人生走向。

    以下的税制比较主要针对个人收入,公司类的税制比较不在本文范围之列,但如有特别需求可与笔者联系。
    收入类别 加拿大 美国
    薪资类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投资类 利息类收入
    Interest
    Income
    (包括银行存款、债券类金融产品)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但多数政府类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
    红利类收入
    Dividend
    Income 先乘以1。25 ,再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再享受13。33%的Credit 抵税优惠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市场交易类收入
    Capital Gain 5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年期以上的投资差价收益,以最高不超过20%的税率,单独计算应交税款
    1年期内的投资差价收益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上述的对照可能会使不通税法的朋友有点晕,这里笔者在做一点补充分析。

    1. 薪资类,很显然两国都选用的相同的规则,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选用此法。主要以累进制的税率设定来调节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说就是富人多交原则。
    2. 利息类收入Interest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稍复杂一点。笔者个人认为在美国,主要由于庞大债权市场业已形成,政府债同其他债权类投资产品(如企业债)形成了融资竞争关系。因此,在财税政策方面,联邦政府提供了较特殊的优惠,以帮助各级政府有效融资。但我们还是发现了较为共性的特征,即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并不鼓励投资基金完全通过债权产品进行投资。以加拿大为例,按照上述税负,利息类收入的税后实际回报率存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情况。
    3. 红利类收入Dividend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更为严重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因为红利实际缘自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企业已经在经营中向联邦政府交税。但我们需要透过其表面现象,去分析更多背后的问题。就如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巴菲特所言,如果我的投资能力远胜于那些持有我投资公司股份的投资人的话,除非他们需要资金做投资以外的事情(例如满足个人生活需求),我何必每年分红给他们呢?如果他们继续要投资,难道要他们每年把分到的红利再投入到我公司吗,与其这样,每年的分红岂不是多此一举?所以在投资领域中,每年的分红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高分红表面上看起来短期较为诱人,但也可能存在损及长期回报或者增加不必要的再投资成本的可能。显然,美国政府在这方面更倾向企业保留合理资金储备,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反映公司价值,而非简单分红,这一点在下面还将进一步阐述。
    4. 市场交易类收入Capital Gain,结合第三点的阐述,我们看到美国政府对鼓励长期持有权益类(股票)产品的税收支持的力度。这也是长期来看,美国主要股指螺旋上升的税收基础,大量投资资本会因为该政策选择资本沉淀。此外,基于美国市场的相对有效性,市场交易价格通常能够反映实际资产的价值,所以二级市场作为虚拟经济的交易场所会更高效地调节实体经济,大大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运转成本。

    综上所述,笔者主要想揭示税收对于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它并不单纯表现在个人每年缴税的多少上,而是渗透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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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大多数朋友对安省的一些税制想来早有所知,但可能没有做过一些比照工作。这里笔者想从美国和加拿大联邦税制对照,给大家一点启发性的帮助。

      这里笔者主要选取美国的联邦税法作为比照对象。主要原因在于:
      1. 各位身处北美,时下可能通过各种渠道会投资美国,将来也有可能去美国发展,了解美国的相关税法也是大有裨益的。
      2. 美国的资本市场规模占世界总量的半壁江山,究竟是怎样的财税政策造就了这样庞大而又稳固的市场,又利用其有效支配实体经济的呢?
      3. 大多数国人(包括笔者本人)在中国度过了较长的岁月,因此普遍存在对市场经济认知的不足。希望通过对联邦财政政策的解读,笔者能和各位共同进一步认识基于西方体系构架下的市场经济内涵。

      很多细致的研究工作应该交给如笔者般的专业人员,碰到具体问题时,可能还是需要寻找专业人员的帮助,但让广大国人了解些浅显的道理,其意义远超理财投资本身,因为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会涉及各位的职业选择乃至人生走向。

      以下的税制比较主要针对个人收入,公司类的税制比较不在本文范围之列,但如有特别需求可与笔者联系。


      收入类别 加拿大 美国

      薪资类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
      入计算口径


      利息类收入
      Interest
      Income(包括银行存款、债券类金融产品)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
      入计算口径,但多数政府
      类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
      红利类收入
      Dividend
      Income
      先乘以1。25 ,再100%计入
      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再享受
      13。33%的Credit 抵税优惠 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
      计算口径


      市场交易类收入
      Capital Gain
      5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计算口径 1年期以上的投资差价收益,以
      最高不超过20%的税率,单独计
      算应交税款1年期内的投资差价
      收益100%计入当年征税总收入
      计算口径


      上述的对照可能会使不通税法的朋友有点晕,这里笔者在做一点补充分析。

      1. 薪资类,很显然两国都选用的相同的规则,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选用此法。主要以累进制的税率设定来调节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说就是富人多交原则。
      2. 利息类收入Interest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稍复杂一点。笔者个人认为在美国,主要由于庞大债权市场业已形成,政府债同其他债权类投资产品(如企业债)形成了融资竞争关系。因此,在财税政策方面,联邦政府提供了较特殊的优惠,以帮助各级政府有效融资。但我们还是发现了较为共性的特征,即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并不鼓励投资基金完全通过债权产品进行投资。以加拿大为例,按照上述税负,利息类收入的税后实际回报率存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情况。
      3. 红利类收入Dividend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更为严重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因为红利实际缘自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企业已经在经营中向联邦政府交税。但我们需要透过其表面现象,去分析更多背后的问题。就如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巴菲特所言,如果我的投资能力远胜于那些持有我投资公司股份的投资人的话,除非他们需要资金做投资以外的事情(例如满足个人生活需求),我何必每年分红给他们呢?如果他们继续要投资,难道要他们每年把分到的红利再投入到我公司吗,与其这样,每年的分红岂不是多此一举?所以在投资领域中,每年的分红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高分红表面上看起来短期较为诱人,但也可能存在损及长期回报或者增加不必要的再投资成本的可能。显然,美国政府在这方面更倾向企业保留合理资金储备,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反映公司价值,而非简单分红,这一点在下面还将进一步阐述。
      4. 市场交易类收入Capital Gain,结合第三点的阐述,我们看到美国政府对鼓励长期持有权益类(股票)产品的税收支持的力度。这也是长期来看,美国主要股指螺旋上升的税收基础,大量投资资本会因为该政策选择资本沉淀。此外,基于美国市场的相对有效性,市场交易价格通常能够反映实际资产的价值,所以二级市场作为虚拟经济的交易场所会更高效地调节实体经济,大大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运转成本。

      综上所述,笔者主要想揭示税收对于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它并不单纯表现在个人每年缴税的多少上,而是渗透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网管,你们的文字编排怎么会和我输入的不一样,这叫别人怎么读呀?
      网管,你们的文字编排怎么会和我输入的不一样,这叫别人怎么读呀?
      • 也就评论还能读,对比那段干脆加拿大和美国分成两段加上123不就结了,
    • 是您的大作还是转贴?
      • 本人从不转贴
        欢迎指教
        • 好的文章也可以转贴一下嘛。指教不敢,有问题再请教。
          • "很多细致的研究工作应该交给如笔者般的专业人员,碰到具体问题时,可能还是需要寻找专业人员的帮助",这话看着晕。
            • "红利类收入Dividend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更为严重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这句话改为"红利类收入Dividend Income,美国比加拿大存在更为严重的双重征税的情况"是否更合适?作者中文表达能力欠佳。
          • 看到好的东西自然会推荐给大家,但本人通常不喜欢照搬照抄,更喜欢兼容并蓄,“胡乱“评述一番。
    • 有深度的好文!辛苦了!谢谢!
      • 关于Buffett观点的解释我不能完全同意,有长期稳定的高分红的公司一般都是成熟的价值形公司,比如utility, 烟草,石油等,它们哪里去寻求更好的投资机会呢?Buffett的公司本质上是家投资公司。
        • 谢谢指正,实在是水平有限,无非是抛砖引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