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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系列之 梅艳芳的江湖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很有意思,文隽在文章中提及梅艳芳的地位时,这样写道:“圈中人一直尊称梅艳芳大姐大,当然论资排辈,以她在行内累积多年的人气,以及江湖地位,没有人会非议。”
“江湖”一词,真是用得贴切!
首先“江湖”是“卧虎藏龙”的,在二三十年前的香港荔园游乐场里,谁也没想到那个单薄倔强、颇有风尘味的小歌女竟然成了屹立港岛多年的天后巨星,还有罗文,据说当时是守门的……
这些“江湖”上的艺人们顶着“戏子”的卑微之名,终日为生计奔波,互相扶持,胼手骶足,走过经济不景、黑帮当道的坎坷途。
梅艳芳的成名,除了自己的天赋和努力,很大一部分应该得益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明星制造”之风。谭咏麟、张国荣,以及后来的刘德华等四大天王,都是这种机制的产物。
现代人,更是可以每天从娱乐报纸上,看出这繁华背后的操纵之手。
作坊变成了工厂,明星渊源不断。“江湖”的博大精深之气,不知何时变成了铜臭气。
而明星也在经纪公司的指挥棒下,疲于奔命,流水作业之下,是商业的味道,是按步就班的味道。才情,灵气,是艺人身上越来越珍稀的罕物了。
只有梅艳芳,竟然完好地保存了这份难得的“江湖”生态——人情起落、高潮低潮,每每真情流露,竟然聚集了一帮人,能一呼百应、同仇敌忾。
这万般情怀糅进戏里、歌里,就多了一份才情,就成就了梅艳丽芳的传奇。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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