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个图章所引发的经历
──我们一家三代人在加拿大的遭遇
● 李 鹿
自从父亲去世以后,妹妹和朋友们在加拿大多伦多组建了李德伦音乐基金会,其目的是为了把父亲未竟的事业继续下去。她们每年都举办一场中西汇粹新年音乐会,到如今已经是第四届了。2005年秋,我接到了妹妹李燕的邀请,请我和女儿、孙女一起来多伦多。我也想利用这个机会看看妹妹一家,同时也去美国洛杉矶探望我的弟弟,去华盛顿探望我先生的姐姐。当然主要目的是想在音乐会举办之前,在妹妹最忙碌的时候给她帮帮忙。
众所周知,申请去加拿大和美国签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认真地准备了全部的申请材料。很幸运,我们去加拿大和美国的签证都顺利地获得了批准,我们的赴加拿大签证是Visitor 签证,有效期到2005年12月15日。
我知道我们必须在12月15日以前进入加拿大,所以我们按计划购买了2005年11月22日从北京经温哥华飞往多伦多并于2006年1月19日从多伦多返回北京的往返机票,于2005年11月22日乘AC030航班离开了北京。当天我们就抵达了温哥华机场,在办理入境手续时,一位男性移民局工作人员检查了我们的护照,我对他说:
“我们计划去美国,年底12月28日返回加拿大,过了这个签证有效期我们是否还可以回来?”
他不耐烦地看了看我们说:“这是一回事。”
我曾经两次到加拿大来,拿的都是一次入境签证,一旦进入加拿大,签证的有效期就从入境之日起算有6个月。那两次我都去了美国,也都顺利地返回了加拿大,所以我理解他的意思是,来加拿大和去美国是一回事。我看他很不耐烦,所以也没有多问就入境了。
当我们登上了飞往多伦多的AC100航班,在飞机起飞后,我才发现移民局的官员根本没有往我们的护照上盖章。到了多伦多机场后,我没有顾得上去取行李,而是直接去找机场内的移民局办公室。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移民局只有一位值班人员,他懒洋洋地在玻璃柜台后面问我有什么事?
我告诉他:“我们在温哥华办理入境手续时,那里的工作人员忘了给我们在护照上盖章了。我们的入境有效期在2005年12月15日,问题是我们计划在12月5日去美国,12月28日返回加拿大,这个日期已经过了签证的有效期,我们是否还可以回来?”
他看了我们的护照、机票及登机牌后对我们说:“No Problem!”
我放心地离开了那里,取了行李,我的妹夫把我们接回了家。
第二天,我们去中国银行换钱,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我们的护照没有盖入境章,他们说这是个大问题,不能掉以轻心。我心里很放心不下,决定第二天再去移民局问一下。当晚,多伦多下起了鹅毛大雪,早上起来,到处是白茫茫一片,天气很冷。由于城里停车不方便,我的妹夫带着我们全家冒着刺骨的寒风,乘地铁到了位于St.Clair 的移民局办公室。当我们进入了位于建筑二层的移民局接待处,已经有一些人在那里排队了,我们稍微等了一会儿,一位非洲裔女移民官接待了我们。我们向她出示了我们所有可以提供的文件和证据,其中包括我们三人的护照、机票和登机牌等。我向她表示了我们计划12月5日去美国,12月28日才返回加拿大,可是我的签证有效期到12月15日,由于在温哥华办理入境手续时,那里的工作人员忘记在我们的护照上加盖入境章,从护照表面上来看,我们的签证根本没有生效,是否可以给我们加盖一个章,或者出一个证明,以便能够使我们在签证有效期过了以后,能够平安的返回加拿大,因为我们的机票是2006年1月19日 从多伦多返回北京。我担心我的英文水平有限,怕她不清楚我的意思,还让我的妹夫专门又重述了一遍。那位女移民官听了我们的讲述后,给了我们如下回答:
1、 虽然温哥华没有给你们盖入境章,但是你们的护照上有11月22日离开中国的出境章,你们还有11月22日从北京到温哥华的登机牌及从温哥华到多伦多的登机牌。这一切已经充分说明了,你们是于2005年11月22日入境的。跟据加拿大有关法规,自持有效签证入境之日起,签证就自动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2、 如果你们只去美国,只要在5月21日以前返回加拿大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去其它的国家和地区。
3、 由于你们的护照上没有加盖入境章,所以一定要带着所有的文件,也就是有关证据出去旅行。在返回加拿大时只要出示这些文件和证据,就可以进入加拿大。
听了她的讲述,我们要求她给我们一个书面的说明,以便遇到问题时用,她很客气地谢绝了我们。还对我们说:“只要按照我说的做,一切都不会有问题的。”我想,她既然是加拿大的移民官,在她工作的地点接待了我们,那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代表加拿大移民局的,所以也就相信了她,按照我们原定的计划在多伦多住了十几天后启程去美国了。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去了美国以后,当我们准备返回加拿大时,事情完全与那位女移民官说的相反。
我们在美国期间,接到国内电话,说是我们家保姆的母亲病故了,保姆要提前回家奔丧。我家中还有一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照顾,所以我的女儿和孙女把2006年1月19日返京的机票改为2005年12月31日从多伦多飞回北京。2005年12月28日,我们按照预定计划到华盛顿的国际机场,准备返回多伦多时,出了问题。当我们办理登记手续时,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一位女职员拒绝我们登记,她说我们的签证过期了。我按照那位女移民官的说法,把所有的文件和证据拿给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看,他们看后对我摇摇头说:
“这些都没有用,你必须到加拿大使馆去申请新的签证。”
“可是加拿大移民局告诉我,只要出示这些文件就可以返回加拿大。”
“对不起,我们不是加拿大移民局,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你可以到大使馆去申请新的签证,如果有了新的签证,我们可以给你们免费改航班,我们也只能做到这一步。”
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收拾全部的行李找了一辆出租车返回我丈夫的姐姐家。到家放下行李,我们又打出租车急忙赶往加拿大驻美国大使馆,不幸的是到了那里,加拿大使馆的签证处已经关门了,因为那天是星期三,使馆签证处只工作到早上11点,只好又打出租车车回家,等第二天再去。
星期四早上,华盛顿DC的天气阴沉沉的,看样子要下雨。我们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为了能够在签证处开门前抵达使馆,我们一家早早的出了门乘地铁来到了加拿大驻美国使馆签证处。从地铁站一出来,雨已经下起来了,我们带着我那3岁的小孙女匆匆地赶到了签证处,排了一会队,轮到了我们。我们按照加拿大移民局那位女移民官的说法,把我们全部的文件给签证处负责收材料的工作人员看了,并向她说明了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她告诉我们,他们这里不是移民局,而是大使馆,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我们重新再申请新的签证。为了申办签证,我们必须提供照片并填写签证申请表。我们没有带照片,只好又到外面去找照相馆。
华盛顿DC的雨越下越大,我、我的女儿、我丈夫的姐姐和我仅仅3岁的小孙女走在雨中,我低头看看我的小孙女,雨水已经把她的全身淋湿了,湿漉漉的头发紧贴在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我也顾不得许多,拉着小孙女的手,快步行走在大街上,她为了跟上我的步伐,在不停地奔跑,跑过了几条街后才找到照相馆,我们拿到照片后又淋着雨跑回到大使馆。
我的女儿填表申请的是过境签证,因为如果她们29日能够取得签证,也只能30日飞往多伦多,31日再飞往北京。可是当她把申请表递进去时,那位负责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却问:
“你们为什么不申请入境签证?”
“我们31日就离开多伦多,可以申请入境签证吗?”
“当然可以。”
由于担心如果持过境签证不能出机场,就要在机场里面待一夜,怕孩子受罪,所以听了那位工作人员的话,我的女儿又把申请过境签证改为申请入境签证。我本人同样也申请入境签证,因为我还要帮妹妹筹备音乐会,2006年1月19日才返回北京。
等了一会儿,听到里面叫我女儿的号码,我就随着她们娘俩一起进去了。只见到窗口后面坐着一位女领事,白人,年纪看来有四五十岁了,消瘦的脸庞带着金丝眼镜,她冷峻的目光透过眼镜,瞥了我一眼,问道:
“你是谁?”
“我是她的母亲,这个小孩是我的孙女,我们是一家人。”
“请你出去!”
“我们三人是一回事。”
“请你出去!”
她又对我重复着同样的话,我没有办法只好离开了窗口。我的女儿提出需要她的姑姑进去做翻译,经过领事的同意,里面又把我丈夫的姐姐叫了进去。又过了很长的时间,我看到她们沮丧地从里面走了出来,女儿的姑姑向我叙述了他们面谈的整个过程:
女领事一见到女儿的姑姑,就开始发问:
“你是谁?”
“我是申请人的姑姑。”
“你是什么身份?”
“我是美国公民."
“你有证明吗?”
本来是我女儿申请签证的面谈,变成了对我女儿姑姑的身份审查。女儿的姑姑拿出了在美国华盛顿George Town大学上班的胸牌,这位领事反复查验后,才开始对我女儿问话:
“这个小孩是你什么人?”
“是我的女儿。”
“孩子的父亲知道你带孩子到北美旅行吗?”
“当然知道了。”
“请你提供一份由孩子父亲亲笔签名的同意书,同意你带孩子到国外旅行。另外这份同意书还需翻译成英文,并经过公证。同时你还要提供你的孩子的出生证明,要翻译成英文并经过公证,证明这个孩子确实是你们俩的。”
“我现在找孩子的父亲签字有困难。(孩子的父亲那个时间正好在国外出差)。”
“我不问你有没有困难,你只要回答我‘有’还是‘没有’。”
“没有。”
“你在中国有工作吗?”
“有。”
“请出示你的工作证明。”
“这些文件我在北京申请签证时,已经提供给加拿大驻北京使馆签证处了,否则我也不会取得赴加拿大的访问签证。”
“你不要说那么多,你只要回答我‘有’还是‘没有’。”
“没有。”
“对不起,这些材料你都没有。我不能批准你的签证申请。但是我们对你的申请是开放的,如果你能够提供以上我们所需要的文件,我可以重新考虑你的申请。”
“我有12月31日从多伦多飞往北京的机票,我们是否可以申请过境签证?”
“不行,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都是签证,是一回事。”
“这不是我们的错,是你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忘记在我们的护照上加盖入境章了。”
“一定是他们根本不同意你们入境所以才没有给你们盖章,你们可能是自己溜进来的。”
她把我们当作非法入境者了,在她的眼里加拿大的政府工作人员永远都是对的,而我们这些她从来不放在眼里的中国人才会有错。
她往我女儿和孙女的护照上加盖了黑色的图章,就把两本护照扔了出来。我在外面听完我女儿和孙女申请签证的过程,突然里面在喊我的号码,我进去后,里面的领事告诉我:
“你的签证申请被批准了,请予今天下午3点整来取签证。”
这个让人意外的结果,弄得我一头雾水。我们是一家人,我也没有他们所需要的文件,为什么就批准了?既然她认为我们是非法入境者,为什么又给了我有效期6个月的入境签证?不管那么多了,李德伦音乐基金会举办的中西汇粹音乐会比什么都重要,能够回去给妹妹帮忙已经是万幸了。
我们一家人走出了大使馆,下一步就要紧急磋商,女儿和孙女没有签证只能从美国直接回北京了。女儿的姑姑有个朋友是旅行社的,她们马上通了电话,正好有第二天从华盛顿国际机场到北京的美联航航班,要我们马上去取票。我们一行四人,在附近的咖啡厅随便吃了点东西,看到雨停了,就步行出发了。加拿大使馆位于第四街,我们从第四街走到第十四街,然后又从第十四街的D街走到K街。我那可怜的3岁小孙女,跟着我们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她还太小,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看到我们大人严肃的表情,她大概感觉到发生了什么,所以就乖乖地跟着我们跑路,一句怨言也没有。
到了旅行社买了机票,我就去国际机场换我的第二天飞往多伦多的机票,也想跟加拿大航空公司商量一下,看看女儿和孙女的机票是否可以退?她们三人就先回家了。
到了国际机场的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柜台,一位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看来他是这里的负责人。我拿出女儿和孙女从多伦多返回北京的机票与他攀谈起来:
“请问,这两张机票可以退款吗?因为她们没有取得去加拿大的签证,所以只好从美国直接回北京了。”
他仔细地看了我的机票,对我摇摇头说:
“对不起,你这两张机票是特价票,是不能退的。”
"是否可以帮忙把这两张票换成其他航空公司的机票,从华盛顿直接回北京?"
他用电脑鼓捣了一会儿,告诉我:
"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帮你换."
“那么我这两张从华盛顿到多伦多的机票可以退吗?"
"也不行,很抱歉。”
“请帮我把我自己回多伦多的机票换成明天上午11点起飞的,谢谢!”
“你换机票是要交手续费的。”
“你看,我已经损失了两张从多伦多到北京的越洋机票,又损失了两张从华盛顿到多伦多的机票,再让我花手续费,我的损失也太大了。况且28日那天,你们公司的值班人员答应我,如果取得签证,免费给我换票。”
他同情地看了看我:
“好,免费给你换。”
我一个人乘坐地铁从国际机场回到了亲戚家,想到第二天就要和女儿、孙女分手了,我的心里真是难过极了。
第二天,亲戚为我们预定了一部出租车,一早我们一家三口人终于上路了,可是这次是分道扬镳,她们回国,我去多伦多。到了国际机场,女儿和孙女办好了登机手续,我一直把他们送到安检口,我不能再往里走了,我低下头让小孙女亲了亲我的脸颊,目送着她们娘俩走进了安检口,她们的背影越来越远,我的眼睛模糊了,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淌,一个图章拆散了我的家庭。
少盖了一个图章除了给我精神上极大的打击,也使我蒙受了经济损失:
*为了让女儿和孙女从美国直接回北京。我花费了1000多美元购买了两张机票。
*(在美国再次)申请加拿大签证费共花了195美元;
*来往的出租车费150美元;
*废掉了两张从华盛顿飞往多伦多的机票。
*废掉了两张从多伦多飞回北京的机票
事后回想起来,我有两次可以弥补没有盖入境章的机会:
1、 11月底到大多伦多后,到尼亚加拉大瀑布时去一趟美国,返回加拿大时盖一个入境章。
2、 把去美国的行程提前,一到多伦多就马上去美国,赶在12月15日以前返回加拿大。
就是因为我太相信加拿大移民局了,所以这两个机会都丧失了。
我把我这不幸的经历写给大家,也是让大家接受我的教训。不要太相信政府部门的话,有时候他们在说什么,会起到什么后果,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入境的时候,千万要检查一下护照,入境章是否盖了,不要认为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都是认真负责的,这里面也有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人。
我的女儿离开美国时,在美国的国际机场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恨加拿大!"
作者简介:李鹿,中国著名交响乐指挥家李德伦的女儿。90年代在中国文化报发表了第一篇文章《梅纽因到我家作客》。后又陆续发表了《两个音乐老人的世纪绝唱》等纪念其父李德伦的文章。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我们一家三代人在加拿大的遭遇
● 李 鹿
自从父亲去世以后,妹妹和朋友们在加拿大多伦多组建了李德伦音乐基金会,其目的是为了把父亲未竟的事业继续下去。她们每年都举办一场中西汇粹新年音乐会,到如今已经是第四届了。2005年秋,我接到了妹妹李燕的邀请,请我和女儿、孙女一起来多伦多。我也想利用这个机会看看妹妹一家,同时也去美国洛杉矶探望我的弟弟,去华盛顿探望我先生的姐姐。当然主要目的是想在音乐会举办之前,在妹妹最忙碌的时候给她帮帮忙。
众所周知,申请去加拿大和美国签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认真地准备了全部的申请材料。很幸运,我们去加拿大和美国的签证都顺利地获得了批准,我们的赴加拿大签证是Visitor 签证,有效期到2005年12月15日。
我知道我们必须在12月15日以前进入加拿大,所以我们按计划购买了2005年11月22日从北京经温哥华飞往多伦多并于2006年1月19日从多伦多返回北京的往返机票,于2005年11月22日乘AC030航班离开了北京。当天我们就抵达了温哥华机场,在办理入境手续时,一位男性移民局工作人员检查了我们的护照,我对他说:
“我们计划去美国,年底12月28日返回加拿大,过了这个签证有效期我们是否还可以回来?”
他不耐烦地看了看我们说:“这是一回事。”
我曾经两次到加拿大来,拿的都是一次入境签证,一旦进入加拿大,签证的有效期就从入境之日起算有6个月。那两次我都去了美国,也都顺利地返回了加拿大,所以我理解他的意思是,来加拿大和去美国是一回事。我看他很不耐烦,所以也没有多问就入境了。
当我们登上了飞往多伦多的AC100航班,在飞机起飞后,我才发现移民局的官员根本没有往我们的护照上盖章。到了多伦多机场后,我没有顾得上去取行李,而是直接去找机场内的移民局办公室。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移民局只有一位值班人员,他懒洋洋地在玻璃柜台后面问我有什么事?
我告诉他:“我们在温哥华办理入境手续时,那里的工作人员忘了给我们在护照上盖章了。我们的入境有效期在2005年12月15日,问题是我们计划在12月5日去美国,12月28日返回加拿大,这个日期已经过了签证的有效期,我们是否还可以回来?”
他看了我们的护照、机票及登机牌后对我们说:“No Problem!”
我放心地离开了那里,取了行李,我的妹夫把我们接回了家。
第二天,我们去中国银行换钱,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我们的护照没有盖入境章,他们说这是个大问题,不能掉以轻心。我心里很放心不下,决定第二天再去移民局问一下。当晚,多伦多下起了鹅毛大雪,早上起来,到处是白茫茫一片,天气很冷。由于城里停车不方便,我的妹夫带着我们全家冒着刺骨的寒风,乘地铁到了位于St.Clair 的移民局办公室。当我们进入了位于建筑二层的移民局接待处,已经有一些人在那里排队了,我们稍微等了一会儿,一位非洲裔女移民官接待了我们。我们向她出示了我们所有可以提供的文件和证据,其中包括我们三人的护照、机票和登机牌等。我向她表示了我们计划12月5日去美国,12月28日才返回加拿大,可是我的签证有效期到12月15日,由于在温哥华办理入境手续时,那里的工作人员忘记在我们的护照上加盖入境章,从护照表面上来看,我们的签证根本没有生效,是否可以给我们加盖一个章,或者出一个证明,以便能够使我们在签证有效期过了以后,能够平安的返回加拿大,因为我们的机票是2006年1月19日 从多伦多返回北京。我担心我的英文水平有限,怕她不清楚我的意思,还让我的妹夫专门又重述了一遍。那位女移民官听了我们的讲述后,给了我们如下回答:
1、 虽然温哥华没有给你们盖入境章,但是你们的护照上有11月22日离开中国的出境章,你们还有11月22日从北京到温哥华的登机牌及从温哥华到多伦多的登机牌。这一切已经充分说明了,你们是于2005年11月22日入境的。跟据加拿大有关法规,自持有效签证入境之日起,签证就自动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2、 如果你们只去美国,只要在5月21日以前返回加拿大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去其它的国家和地区。
3、 由于你们的护照上没有加盖入境章,所以一定要带着所有的文件,也就是有关证据出去旅行。在返回加拿大时只要出示这些文件和证据,就可以进入加拿大。
听了她的讲述,我们要求她给我们一个书面的说明,以便遇到问题时用,她很客气地谢绝了我们。还对我们说:“只要按照我说的做,一切都不会有问题的。”我想,她既然是加拿大的移民官,在她工作的地点接待了我们,那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代表加拿大移民局的,所以也就相信了她,按照我们原定的计划在多伦多住了十几天后启程去美国了。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去了美国以后,当我们准备返回加拿大时,事情完全与那位女移民官说的相反。
我们在美国期间,接到国内电话,说是我们家保姆的母亲病故了,保姆要提前回家奔丧。我家中还有一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照顾,所以我的女儿和孙女把2006年1月19日返京的机票改为2005年12月31日从多伦多飞回北京。2005年12月28日,我们按照预定计划到华盛顿的国际机场,准备返回多伦多时,出了问题。当我们办理登记手续时,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一位女职员拒绝我们登记,她说我们的签证过期了。我按照那位女移民官的说法,把所有的文件和证据拿给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看,他们看后对我摇摇头说:
“这些都没有用,你必须到加拿大使馆去申请新的签证。”
“可是加拿大移民局告诉我,只要出示这些文件就可以返回加拿大。”
“对不起,我们不是加拿大移民局,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你可以到大使馆去申请新的签证,如果有了新的签证,我们可以给你们免费改航班,我们也只能做到这一步。”
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收拾全部的行李找了一辆出租车返回我丈夫的姐姐家。到家放下行李,我们又打出租车急忙赶往加拿大驻美国大使馆,不幸的是到了那里,加拿大使馆的签证处已经关门了,因为那天是星期三,使馆签证处只工作到早上11点,只好又打出租车车回家,等第二天再去。
星期四早上,华盛顿DC的天气阴沉沉的,看样子要下雨。我们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为了能够在签证处开门前抵达使馆,我们一家早早的出了门乘地铁来到了加拿大驻美国使馆签证处。从地铁站一出来,雨已经下起来了,我们带着我那3岁的小孙女匆匆地赶到了签证处,排了一会队,轮到了我们。我们按照加拿大移民局那位女移民官的说法,把我们全部的文件给签证处负责收材料的工作人员看了,并向她说明了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她告诉我们,他们这里不是移民局,而是大使馆,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我们重新再申请新的签证。为了申办签证,我们必须提供照片并填写签证申请表。我们没有带照片,只好又到外面去找照相馆。
华盛顿DC的雨越下越大,我、我的女儿、我丈夫的姐姐和我仅仅3岁的小孙女走在雨中,我低头看看我的小孙女,雨水已经把她的全身淋湿了,湿漉漉的头发紧贴在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我也顾不得许多,拉着小孙女的手,快步行走在大街上,她为了跟上我的步伐,在不停地奔跑,跑过了几条街后才找到照相馆,我们拿到照片后又淋着雨跑回到大使馆。
我的女儿填表申请的是过境签证,因为如果她们29日能够取得签证,也只能30日飞往多伦多,31日再飞往北京。可是当她把申请表递进去时,那位负责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却问:
“你们为什么不申请入境签证?”
“我们31日就离开多伦多,可以申请入境签证吗?”
“当然可以。”
由于担心如果持过境签证不能出机场,就要在机场里面待一夜,怕孩子受罪,所以听了那位工作人员的话,我的女儿又把申请过境签证改为申请入境签证。我本人同样也申请入境签证,因为我还要帮妹妹筹备音乐会,2006年1月19日才返回北京。
等了一会儿,听到里面叫我女儿的号码,我就随着她们娘俩一起进去了。只见到窗口后面坐着一位女领事,白人,年纪看来有四五十岁了,消瘦的脸庞带着金丝眼镜,她冷峻的目光透过眼镜,瞥了我一眼,问道:
“你是谁?”
“我是她的母亲,这个小孩是我的孙女,我们是一家人。”
“请你出去!”
“我们三人是一回事。”
“请你出去!”
她又对我重复着同样的话,我没有办法只好离开了窗口。我的女儿提出需要她的姑姑进去做翻译,经过领事的同意,里面又把我丈夫的姐姐叫了进去。又过了很长的时间,我看到她们沮丧地从里面走了出来,女儿的姑姑向我叙述了他们面谈的整个过程:
女领事一见到女儿的姑姑,就开始发问:
“你是谁?”
“我是申请人的姑姑。”
“你是什么身份?”
“我是美国公民."
“你有证明吗?”
本来是我女儿申请签证的面谈,变成了对我女儿姑姑的身份审查。女儿的姑姑拿出了在美国华盛顿George Town大学上班的胸牌,这位领事反复查验后,才开始对我女儿问话:
“这个小孩是你什么人?”
“是我的女儿。”
“孩子的父亲知道你带孩子到北美旅行吗?”
“当然知道了。”
“请你提供一份由孩子父亲亲笔签名的同意书,同意你带孩子到国外旅行。另外这份同意书还需翻译成英文,并经过公证。同时你还要提供你的孩子的出生证明,要翻译成英文并经过公证,证明这个孩子确实是你们俩的。”
“我现在找孩子的父亲签字有困难。(孩子的父亲那个时间正好在国外出差)。”
“我不问你有没有困难,你只要回答我‘有’还是‘没有’。”
“没有。”
“你在中国有工作吗?”
“有。”
“请出示你的工作证明。”
“这些文件我在北京申请签证时,已经提供给加拿大驻北京使馆签证处了,否则我也不会取得赴加拿大的访问签证。”
“你不要说那么多,你只要回答我‘有’还是‘没有’。”
“没有。”
“对不起,这些材料你都没有。我不能批准你的签证申请。但是我们对你的申请是开放的,如果你能够提供以上我们所需要的文件,我可以重新考虑你的申请。”
“我有12月31日从多伦多飞往北京的机票,我们是否可以申请过境签证?”
“不行,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都是签证,是一回事。”
“这不是我们的错,是你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忘记在我们的护照上加盖入境章了。”
“一定是他们根本不同意你们入境所以才没有给你们盖章,你们可能是自己溜进来的。”
她把我们当作非法入境者了,在她的眼里加拿大的政府工作人员永远都是对的,而我们这些她从来不放在眼里的中国人才会有错。
她往我女儿和孙女的护照上加盖了黑色的图章,就把两本护照扔了出来。我在外面听完我女儿和孙女申请签证的过程,突然里面在喊我的号码,我进去后,里面的领事告诉我:
“你的签证申请被批准了,请予今天下午3点整来取签证。”
这个让人意外的结果,弄得我一头雾水。我们是一家人,我也没有他们所需要的文件,为什么就批准了?既然她认为我们是非法入境者,为什么又给了我有效期6个月的入境签证?不管那么多了,李德伦音乐基金会举办的中西汇粹音乐会比什么都重要,能够回去给妹妹帮忙已经是万幸了。
我们一家人走出了大使馆,下一步就要紧急磋商,女儿和孙女没有签证只能从美国直接回北京了。女儿的姑姑有个朋友是旅行社的,她们马上通了电话,正好有第二天从华盛顿国际机场到北京的美联航航班,要我们马上去取票。我们一行四人,在附近的咖啡厅随便吃了点东西,看到雨停了,就步行出发了。加拿大使馆位于第四街,我们从第四街走到第十四街,然后又从第十四街的D街走到K街。我那可怜的3岁小孙女,跟着我们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她还太小,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看到我们大人严肃的表情,她大概感觉到发生了什么,所以就乖乖地跟着我们跑路,一句怨言也没有。
到了旅行社买了机票,我就去国际机场换我的第二天飞往多伦多的机票,也想跟加拿大航空公司商量一下,看看女儿和孙女的机票是否可以退?她们三人就先回家了。
到了国际机场的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柜台,一位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看来他是这里的负责人。我拿出女儿和孙女从多伦多返回北京的机票与他攀谈起来:
“请问,这两张机票可以退款吗?因为她们没有取得去加拿大的签证,所以只好从美国直接回北京了。”
他仔细地看了我的机票,对我摇摇头说:
“对不起,你这两张机票是特价票,是不能退的。”
"是否可以帮忙把这两张票换成其他航空公司的机票,从华盛顿直接回北京?"
他用电脑鼓捣了一会儿,告诉我:
"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帮你换."
“那么我这两张从华盛顿到多伦多的机票可以退吗?"
"也不行,很抱歉。”
“请帮我把我自己回多伦多的机票换成明天上午11点起飞的,谢谢!”
“你换机票是要交手续费的。”
“你看,我已经损失了两张从多伦多到北京的越洋机票,又损失了两张从华盛顿到多伦多的机票,再让我花手续费,我的损失也太大了。况且28日那天,你们公司的值班人员答应我,如果取得签证,免费给我换票。”
他同情地看了看我:
“好,免费给你换。”
我一个人乘坐地铁从国际机场回到了亲戚家,想到第二天就要和女儿、孙女分手了,我的心里真是难过极了。
第二天,亲戚为我们预定了一部出租车,一早我们一家三口人终于上路了,可是这次是分道扬镳,她们回国,我去多伦多。到了国际机场,女儿和孙女办好了登机手续,我一直把他们送到安检口,我不能再往里走了,我低下头让小孙女亲了亲我的脸颊,目送着她们娘俩走进了安检口,她们的背影越来越远,我的眼睛模糊了,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淌,一个图章拆散了我的家庭。
少盖了一个图章除了给我精神上极大的打击,也使我蒙受了经济损失:
*为了让女儿和孙女从美国直接回北京。我花费了1000多美元购买了两张机票。
*(在美国再次)申请加拿大签证费共花了195美元;
*来往的出租车费150美元;
*废掉了两张从华盛顿飞往多伦多的机票。
*废掉了两张从多伦多飞回北京的机票
事后回想起来,我有两次可以弥补没有盖入境章的机会:
1、 11月底到大多伦多后,到尼亚加拉大瀑布时去一趟美国,返回加拿大时盖一个入境章。
2、 把去美国的行程提前,一到多伦多就马上去美国,赶在12月15日以前返回加拿大。
就是因为我太相信加拿大移民局了,所以这两个机会都丧失了。
我把我这不幸的经历写给大家,也是让大家接受我的教训。不要太相信政府部门的话,有时候他们在说什么,会起到什么后果,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入境的时候,千万要检查一下护照,入境章是否盖了,不要认为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都是认真负责的,这里面也有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人。
我的女儿离开美国时,在美国的国际机场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恨加拿大!"
作者简介:李鹿,中国著名交响乐指挥家李德伦的女儿。90年代在中国文化报发表了第一篇文章《梅纽因到我家作客》。后又陆续发表了《两个音乐老人的世纪绝唱》等纪念其父李德伦的文章。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