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为买房而致夫妻失和的,决非个案。
房子,肯定要买。如果打算在这里安居乐业的话,怎么能不买房呢?
买房比租房,姑且不说市场年年涨月月涨,就算市场跌了,经济上亏点,但买房对
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是无可争辩的;如果有小孩子,就更没说的了。2001年我租
房,孩子哪能不蹦蹦跳跳的?被楼下住户COMPLAIN了无数次;带孩子在LOBBY玩,MANAGER说孩子的手摸脏了玻璃,不但叫来了警察,还让律师给下了逐客令。交那么多的月租,却受这份窝囊气。
所以,驳回了逐客令后,我发誓要尽快买房子,而且一辈子决不买CONDO APT。很快,
我就买了一套小TWONHOUSE,立即给MANAGER一个MOVE-OUT NOTICE。
我在那TOWNHOUSE里住了正好两年,2002年5月入住,买价13万9千;2004年5月搬出,
卖价18万1千。房子好了多少倍呀,孩子聚会时从楼上到地下室那个尽情的疯呀,而
且,两年里每个月的开销比租房那个省呀,优势说不玩。
到了去年,看跌房市的舆论占优势,我刚从国内回流,就又想买房,内部斗争万分
尖锐呀!最后,我以万无一失的方案,买了一套非常实用舒适的TOWNHOUSE,去年7月
入住;目前,我想换套好点的房子,已经挂牌上市了,我毫不在意,卖得了,我换;
卖不了,我不换。我现住的TOWNHOUSE已经非常理想了,有车位,有车库还带自动门,
有中央空调,有三个卧室,地下室有两个窗户,还有独立的餐厅,客厅有20多平米,
所有的房子都是硬木地板,后院是封闭有PRIVACY的。
有些人只看到房子的买价和卖价,就断定亏了还是赚了。其实,从长计议的话,亏
与赚不是面上的数字就能说明白的。比如,花30万买进的房子,住了十年后,只能
20万卖出(假定非卖不可),那是亏了还是赚了呢?要我说,肯定还是赚了,因为十
年里生活的舒适程度,给自己付的房租,怎么著都是价值呀;如果是一出一进的话,
更不用说了,因为还可以一样用20万买进当年值30万的房子。
但同时,余钱,肯定要留。我从来不主张做房奴。如果投入所有资金,倾尽全力买
最好的房子,结果提心吊胆,在自己家里冬穿棉袄夏流汗,那就真是自找罪受。
因此,做人处世包括买房,都是中庸之道为上策,不走极端为最好。
什么是买房的走极端?我的理解是,一个极端是死活不买,干等着市场跌到百分之
多少多少才进场。这种极端思维者不明白:市场规律是死的,但规律周期是活的;
谁能先知一个涨跌循环是16年还是26年36年?另一个极端就是把所有的鸡蛋都装进
一个篮子里,倾尽全力买一个最大限度的房子,结果市场真有变故,便焦头烂额,
香港日本的房市泡沫破裂导致多少人血本无归。
总之,关于买房议题,我的建议是:房子肯定要买,余钱肯定要留。如果买不起,
就不买;如果能买得起小房,就买个小房;如果皱皱巴巴也能买个大房,还是图个
舒畅买个小点的好。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房子,肯定要买。如果打算在这里安居乐业的话,怎么能不买房呢?
买房比租房,姑且不说市场年年涨月月涨,就算市场跌了,经济上亏点,但买房对
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是无可争辩的;如果有小孩子,就更没说的了。2001年我租
房,孩子哪能不蹦蹦跳跳的?被楼下住户COMPLAIN了无数次;带孩子在LOBBY玩,MANAGER说孩子的手摸脏了玻璃,不但叫来了警察,还让律师给下了逐客令。交那么多的月租,却受这份窝囊气。
所以,驳回了逐客令后,我发誓要尽快买房子,而且一辈子决不买CONDO APT。很快,
我就买了一套小TWONHOUSE,立即给MANAGER一个MOVE-OUT NOTICE。
我在那TOWNHOUSE里住了正好两年,2002年5月入住,买价13万9千;2004年5月搬出,
卖价18万1千。房子好了多少倍呀,孩子聚会时从楼上到地下室那个尽情的疯呀,而
且,两年里每个月的开销比租房那个省呀,优势说不玩。
到了去年,看跌房市的舆论占优势,我刚从国内回流,就又想买房,内部斗争万分
尖锐呀!最后,我以万无一失的方案,买了一套非常实用舒适的TOWNHOUSE,去年7月
入住;目前,我想换套好点的房子,已经挂牌上市了,我毫不在意,卖得了,我换;
卖不了,我不换。我现住的TOWNHOUSE已经非常理想了,有车位,有车库还带自动门,
有中央空调,有三个卧室,地下室有两个窗户,还有独立的餐厅,客厅有20多平米,
所有的房子都是硬木地板,后院是封闭有PRIVACY的。
有些人只看到房子的买价和卖价,就断定亏了还是赚了。其实,从长计议的话,亏
与赚不是面上的数字就能说明白的。比如,花30万买进的房子,住了十年后,只能
20万卖出(假定非卖不可),那是亏了还是赚了呢?要我说,肯定还是赚了,因为十
年里生活的舒适程度,给自己付的房租,怎么著都是价值呀;如果是一出一进的话,
更不用说了,因为还可以一样用20万买进当年值30万的房子。
但同时,余钱,肯定要留。我从来不主张做房奴。如果投入所有资金,倾尽全力买
最好的房子,结果提心吊胆,在自己家里冬穿棉袄夏流汗,那就真是自找罪受。
因此,做人处世包括买房,都是中庸之道为上策,不走极端为最好。
什么是买房的走极端?我的理解是,一个极端是死活不买,干等着市场跌到百分之
多少多少才进场。这种极端思维者不明白:市场规律是死的,但规律周期是活的;
谁能先知一个涨跌循环是16年还是26年36年?另一个极端就是把所有的鸡蛋都装进
一个篮子里,倾尽全力买一个最大限度的房子,结果市场真有变故,便焦头烂额,
香港日本的房市泡沫破裂导致多少人血本无归。
总之,关于买房议题,我的建议是:房子肯定要买,余钱肯定要留。如果买不起,
就不买;如果能买得起小房,就买个小房;如果皱皱巴巴也能买个大房,还是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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