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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谈谈有限责任公司。合理使用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达到合法减税或至少延税的目的,每个Contractor都应该对这个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否则可能会交很多冤望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先说句废话,我以前在其他thread里提到的,在北美工作和生活,最重要的是知道rules,这包括各种规则及潜规则,然后play by rules.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先来看看LW文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选择及举例:
“做为一个Independent Contractor,我认为自己只需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选择上述三种形式的哪一种即可,那到底怎麽选择呢?我想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可以作为查考。这个原则又取决于你的Rate 和你的个人或家庭情况。比如,你的Rate 是 $60/h , 7.5 hours/day, 那麽一年按240天计算,大概是$108,000.00 一年,如果你的夫人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你就应该还不犹豫选择Partnership 或Incorporated ;如果你的小孩大于12岁了或家里还有其他没有工作的人,就更应该选择Incorporated,把你们家的老少都“武装”起来,一起雇佣他们,把 $108,000.00分配给每个人,。。。。”

从文中可看出LW认为Independent三种形式的选择取决于Rate 和个人或家庭情况,“如果你的小孩大于12岁了或家里还有其他没有工作的人,就更应该选择Incorporated”,把小孩的加入提成作为选择Incorporated的一个重要标准。先不说这种选择是否合理,在实际中小孩的加入并不能做到收入的有效分流,因为多数会计师都不建议给孩子发一万以上的收入。

这种观点显然是出于对Incorporation的不了解。Incorporation和Sole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的重要区别首先是责任的区别,一个有限一个无限;最重大的区别是体现在税务上,Sole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当年收入按个人当年报税,收入的高税率部分交的税大增,而Incorporation可以把收入的高税率部分放进公司作为收入,这样个人和公司都只交低税率部分的税,以此达到合法减税的目的。

上面的理论有效地利用了个人税和公司税的税制的差别。个人税收入4万,6.5万(40%)两挡高税率,公司税在收入20万以下统一税率19%左右。

举例说,如总收入12万,经家庭分流后主力要担8万,由于个人超过6.5万要征40%的税,这时应把6.5万的超过部分1.2万放入公司,这样1.2万只征公司税19%的低税率。在实际应用中这种情况会计师往往建议只报4万的个人收入,剩下的放公司。

公司报税后剩下的钱在以后的处理:在年景不好,没什么收入的时侯发出来,或用来报销各种开支。

最后给出Incorporation的选择标准:只要最后摊到个人的收入超过4万或6.5万,就应该毫不犹疑地选择Incorporation,以达到使所有收入尽量走低税率的目的。

完了,真够累的,再次佩服楼主。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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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事业与工作 / 如何处理Contract Job ?
    • good job.
    • I forgot about SIN number question in it. You just use your SIN to register your company or to ask for your GST number. So, you don't need to give your SIN number to anybody for your Independent Contract Job.
      • 请问加拿大公民如何处理1099形式下的美国Contract Job ?
        • Refer to (#3227357@0), Thanks bluecatus!
    • Nice job.
    • 精华中的精华! 再问一个问题,做contract的reference与permanent有什么不同?permanent的信誉主要是靠上一两家的reference,那么contract呢?非常感谢.
      • 我认为,做Contract除技能外,更应该注意自己的信誉,因为不仅要有一个好的Reference 来自你的Client,而且还要有一个好的Reference 来自你的Agent.
        • Thanks, Jay
          • 请教birdjay, 及诸位大侠, agent介绍了contract工作, 结束后自己申请同一公司的permanent 职位, 有义务通知agent吗? 公司明确表示不希望通过agent, 个人当然也不希望, 但如果代理后来知道了, 会不会有麻烦呢?
            • 我明白你为什麽跟在这里问。这里说的所谓的信誉,应该是:如果你没有打算继续做合同工,你完全没有必要理会它。反过来,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做合同工,又没有很好的理由中断了合同,可能会影响你的信誉。何况,现在你的合同已经到期了。
      • contract的reference与permanent没有不同。contract的reference应该来自用人公司因为通常不把中介放在简历上,严格来说来自中介的reference不能算professional reference。
      • contract的信誉首先体现在用人公司上,要有好的reputation在用人公司里以便将来直接得到contract或被直接hire,公司里reputation好自然会传到中介耳朵里,中介会很高兴因为你很好地代表了中介,下次他会愿意用你。
        • contract的信誉也体现在中介上,要用一种professional的方式与之交往,特别要注意就一些条款象non-compete条款与中介交涉的策略和方法。
    • 不错,赞一个,希望做Contract大虾有经验多补充。。
    • 老JAY, 存了,谢了!你可真能侃了!;-)
    • 非常感谢. 干了多年的Permanent , 终于下决心resign. 准备下海接客. 此文帮助极大. 再次感谢JayBird的无私奉献. 与天斗其乐无穷, 与地斗其乐无穷, 与agent 斗其乐无穷
      • 最好改成:与agent 合作其乐无穷,因为很多时候你的Agent会帮助你,所以,最好你要让你的Agent乐于帮助你。
    • 谢了,新来的如获至宝。看来真要做contract了
    • 好文。同时提醒想转contract的朋友
      做Contractor好是好,但要有心理准备:
      1。彻底转变思想,随时随地积极进取
      2。彻底放下架子,脏活累活全力以赴
      3。彻底板正观念,福利培训全都没有
      4。彻底进入状态,每隔半年就被面试
      5。彻底搞好身体,病假事假没人给钱

      如果只看到Contractor的现金流,而没有在技术、身体、工作方法、服务态度等多方面有所改变,那不久就会很失落的,而且也要看到工作好找时,contractor好;市场不好时,就不好了。

      祝大家工作顺利,心情愉快。

      IamWind
      • 字字真言
      • 同意!实际上,做Contract Job时,真正的挑战还是来自自己。比如,自己的技术技能、思想观念、身体状态, 等等。
        我承认Contract Job, 我喜欢Contract Job,我也鼓动过大家去做Contract,但最后做决定的是自己,对吧?

        而我现在写的这些仅仅只是对Contract Job简单情况介绍,一个人的思想能否转变?或者说是否需要转变? 还是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

        对我们移民来说,有的时候,有人想找一个Permanent工作,却得到了一个Contarct 的工作,相反也有。在你有一个Contract Job 或 即将有一个Contract Job 时,我只是想给大家一点我自认为有用的信息,仅仅是个人观点,但相信我的出发点是好的。
        • 坚决感谢birdjad的好文,同时希望朋友们看到contractor的两面性,评估市场、自身特点、价值取向等多方面因素,不要盲目。
        • 俺来加拿大之后快二年没有拿过一天假,还有更牛的吗?
          • 我都六年没有拿过一天假。
            • 厉害,你和那个天天加班的女妖头有得一拼。
              • 她在HP Toronto 工作。全世界的HP,工作都很辛苦。
              • 你说的这个强女人,我还真不知道。其实,我还是修假不少,但加班更多,所以我说没有拿过一天假。不过有时我愿意加班,想多挣点。
                • judy_an(绿腰)
      • 这个俺同意,极其坚强的意志是最重要的。我觉得自己够Tough了,可还是时时担心到期是否能延长(有些事不是你不能控制的),下一份工作在哪里,非常的考验人的意志(Single income plus庞大的开支)。
      • 怎么我做ontractor的时候福利培训全都有,病假事假有人给钱呢?
        • "ontractor" IS different from "contractor", yeah, looks very close.
          • 打错字了。应该是contractor。
            • 有些中介发福利及公司进行必要的培训是可以理解的,部分中介对法定假日不上班给配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能理解的是病假事假有人给钱,说说你在病假事假时timesheet是怎么填的?
              • 有一类合同工是对实际用人单位是合同工,对中介公司是正式工,这样的员工福利,培训,年假样样俱全。
                • 实际不是合同工。
                  • 这是很常见的合同工的一种形式。不过你要说不算就不算吧!
                  • 从工作没有保障这一点来说,跟你所定义的合同工没有两样。
                • 合同工都是按小时算拿rate的,你是 拿salary的,两码事,即使你是挂在中介下。
                  • 拿salary是很常见的合同工的一种形式。不过你要说不算就不算吧!以你的定义为准。
                • Buddy, your case should be treated as "permanent' job. I do not think you had registed your own company (Inc., Partner, Sole, etc). Right?
                  • 拿salary是很常见的合同工的一种形式。不过你要说不算就不算吧!以你的定义为准。 -ustax(roliatax); 11:01 (#3227687@0)
                  • 请问做合同工一定要registed my own company (Inc., Partner, Sole, etc)吗?
    • yes
    • 后半部废话太多。
      • 自己也有同感,谢谢!
    • 我的这个贴,是在把它加到枫下专缉时,系统同时放了一份在这里,可我发现枫下专缉那份文字短了很多,但当我回到枫下专缉去Modify的时候,我又看见了全文,只好请斑竹帮忙了,谢谢!
    • 很佩服楼主能敲进那么多字,不易啊!这里我谈谈我的不同看法:我认为文中在有些地方存在明显的不足,感觉楼主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识有限,对与大中介打交道的认识也有限。这些有时间我会详述。
      • 这个帖子是个很好的开头,我们应该把这事由此发扬光大。我曾经提议过成立个合同工的Mafia,大家就可以通过吃喝玩乐交流经验,看看下一步能不能自己接客或应该怎么走。
      • 好!
      • 谢谢您能指出文中的不足,更希望有谁把这些都总结出来,让大家受益。再次感谢您!
        • 太客气了
      • o “Sole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无限责任公司不能Hire People”这句话不对吧 -works(works); 9.22 17:23 (#3222488@0)Reply
        • 在我写这贴时,我还专门打电话给我的会计,很遗憾我的会计不在,是助理告诉的。我是Incorporated。
          • obviously she/he is wrong. the main disadvantage of a sole proprietorship/ partnership is unlimited liability. also the profits of the business are reported and taxed on owners personal income tax return.
      • 先谈谈有限责任公司。合理使用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达到合法减税或至少延税的目的,每个Contractor都应该对这个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否则可能会交很多冤望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先说句废话,我以前在其他thread里提到的,在北美工作和生活,最重要的是知道rules,这包括各种规则及潜规则,然后play by rules.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先来看看LW文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选择及举例:
        “做为一个Independent Contractor,我认为自己只需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选择上述三种形式的哪一种即可,那到底怎麽选择呢?我想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可以作为查考。这个原则又取决于你的Rate 和你的个人或家庭情况。比如,你的Rate 是 $60/h , 7.5 hours/day, 那麽一年按240天计算,大概是$108,000.00 一年,如果你的夫人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你就应该还不犹豫选择Partnership 或Incorporated ;如果你的小孩大于12岁了或家里还有其他没有工作的人,就更应该选择Incorporated,把你们家的老少都“武装”起来,一起雇佣他们,把 $108,000.00分配给每个人,。。。。”

        从文中可看出LW认为Independent三种形式的选择取决于Rate 和个人或家庭情况,“如果你的小孩大于12岁了或家里还有其他没有工作的人,就更应该选择Incorporated”,把小孩的加入提成作为选择Incorporated的一个重要标准。先不说这种选择是否合理,在实际中小孩的加入并不能做到收入的有效分流,因为多数会计师都不建议给孩子发一万以上的收入。

        这种观点显然是出于对Incorporation的不了解。Incorporation和Sole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的重要区别首先是责任的区别,一个有限一个无限;最重大的区别是体现在税务上,Sole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当年收入按个人当年报税,收入的高税率部分交的税大增,而Incorporation可以把收入的高税率部分放进公司作为收入,这样个人和公司都只交低税率部分的税,以此达到合法减税的目的。

        上面的理论有效地利用了个人税和公司税的税制的差别。个人税收入4万,6.5万(40%)两挡高税率,公司税在收入20万以下统一税率19%左右。

        举例说,如总收入12万,经家庭分流后主力要担8万,由于个人超过6.5万要征40%的税,这时应把6.5万的超过部分1.2万放入公司,这样1.2万只征公司税19%的低税率。在实际应用中这种情况会计师往往建议只报4万的个人收入,剩下的放公司。

        公司报税后剩下的钱在以后的处理:在年景不好,没什么收入的时侯发出来,或用来报销各种开支。

        最后给出Incorporation的选择标准:只要最后摊到个人的收入超过4万或6.5万,就应该毫不犹疑地选择Incorporation,以达到使所有收入尽量走低税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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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税率才是关键所在,我头四个月不了解,没有Incorperted,吃了大亏。
        • 看来我开错公司了.如果已有一份高收入的permanent job,业余时间做contractor, 开的是Soleproprietorship,是不是亏大了.
          • LZ已经讲得很清楚了,Incorporated交公司税,只有18%,其他方式交个人税。
        • 研究了一下税表,没搞明白18%或19%是怎么来的。
          我大致计算如下:

          联邦税率38% + SURTAX 4% - SBD 16% - TAX ABATEMENT 10% - GENERAL TAX REDUCTION 7% = 9%

          安省税率14% - IDSBC 8.5% = 5.5%

          TOTAL 14.5%

          不知道哪里算得不对。

          另外IT contractor可以申请Small Business Deduction吗?
          • 你算得我头直晕,你问accountant就明白了。20万以内18点多不到19的统一税率。
    • 好文, 顶一顶。正准备fight合同中你在贴子里提到的一个Clause例子(附:" 你在3 -- 6个月内不能通过你的Agent的竞争对手再到你的客户去工作"), 看来没必要多费口舌了,差一点被我的agent唬住了。
    • 好文,一定要支持。非常感谢。
    • 希望楼主再接再历,Thanks!
    • 同学,你就带头搞个GTA Contractor Mafia吧,从吃喝玩乐开始搞起,慢慢地建立友谊,然后看看能不能合伙作些大案。通常Contractor手头比较宽裕些,所以搞活动应该比较容易。比如每人整个拉风的车,没事就上401一窝粪狂飙。
      • 还是你来做GTA Contractor Mafia 的主席吧,算我一个就行。
        • 我来了不久,还太新手,再过二年还没有类似组织的话,我就跳将出来了。
          • 新手没有关系吧,大家同意一个章程不就行了吗?年轻有精力,做吧。
        • good idea. please count me in. tangliu@hotmail.com
      • 什麽是拉风的车? 你有了麽? 搞个Mafia,主意不错。先搞个章程什麽的,放这给大家看看。
        • 章程:吃喝玩乐,建立友谊,其他以后再说。
        • 明天上班我写个更拽的看看。
          • OK, sound good.
      • Where is your Mafia?
    • Birdjay, thanks so much for sharing. Attached URL links to an excellent article called "Contractor Secret", which complements some of your points.
      • Excellent , Thanks so much!
      • 这是在US的情况。注意的一点是US的rate和percentage通常比加拿大的要大,原因主要是地域(US有些地方房价奇贵)差别和US没有全民保健。
      • excellent!
    • 请教birdjay, 及诸位大侠, agent介绍了contract工作, 结束后自己申请同一公司的permanent 职位, 有义务通知agent吗? 公司明确表示不希望通过agent, 个人当然也不希望, 但如果代理后来知道了, 会不会有麻烦呢?
      • Please don't forget that it's a small town, everybody knows everybody, you can't be in a company for ever, and please don't burn your bridge.
      • If you have made a decision to take the permanent position, I don't think you do need to notice your agent. This is your business between you and your company. I don't think you will get any trouble from them.
        • But please don't forget, mostly, there is contact between the Contractor, Agent and the employer, that the employer can NOT hire the Contractor 6 months after the contract ends.
          • 我整个这一贴就是想给大家这麽一个参考的意见,--- 这种条件是不合法的。因为我知道很多人有这样的问题。看来我的表达能力很糟糕!对不起!
            想写一个东东给大家,分享一下做Contract 体会,包括如何处理Independent、如何 对付你的代理中介等等。还希望有具体问题的人跟在此贴后,以便我的东东能概括你的问题,当然,最好不要问我怎麽避税? 让你的会计回答你如何合理避税。 -birdjay(JayBird); 9.19 16:19 (#3216269@0)Reply



            ---------------- 如果你找到了好的机会,在你自己平衡好你的信誉之后,有两个星期的Notice就行了。不必理会太多!那Clause是垃圾,是废话。

            这是对合同工而言的,如果你要放弃合同工,你就: 有两个星期的Notice就行了。不必理会太多!那Clause是垃圾,是废话。
            • 信誉 is very expensive in this country, please don't treat it with a low price, thanks.
              • 你有一点曲解了我这里所说的信誉,我无语。
      • My 2 cents, 1) You do not have to tell yout agent. 2) You should not have any trouble.
      • 谢谢大家献计献策, Bird 和Labor的意思是: we are not legally bound; Wind的提醒是: balance the relationship with agent. 两点对contractor都很重要. 明智的决定首先要了解: 1 什么是不允许做的, 2. 什么是不愿意做的
        (或者要小心处理的). 谢谢大家了, 这个讨论对我很有启发, 希望对其他朋友也有帮助.
        • 看了你的回贴,我晕了。当然,最后还是要你自己做决定。
          • 嗨, 我只是看到大家为我的一个scenario而各执一词, 有点不安, 和稀泥罢了. Jay你可别被自个整的热点话题给热晕了啊,
            • 当然, 真的是好话题,
      • u have certain time limit that you can't work in the same position with the client(if it is differnet position, then different story), it should be in the agreement between you and agent,
        don't matter the agent know or not.
        • 我的情况是在上一个合同结束后, 看到该公司网页上的permanent job posting, 是不同部门, 不同职位, 不同supervisor. 在与代理的agreement中也没有3-6月的明确规定.
      • One day you say "I give my word" to others, u expect other people think your word be valuable, right? The agreement you signed with agent are also you "word".
        • 别, 别别别, 别这么说, 参见我回的比较慢的上一个贴: 不同部门, 不同职位
        • 实际上, 截至今天, 我的另一个申请已经进入reference check阶段, 之所以讨论这个Mission Impossible 也是想就着这个话题听听大家的意见, 澄清一个疑问.
        • mark
    • good post, mark
    • Should have read this a little earlier
      Regret to read such a good article late. I quit from my previous employer, which in fact should be a Bottom Feeder, and 1.5 months later, I got a permanent offer from the client I was working on. Considering the clause I sign, I asked for their consent for me to join the client, but they denied. Finally, my current employer paid for me to get the consent from the prior one. If I read this article before, I shouldn't tell them anything and just took it as a crap as you said. Anyway, thanks for sharing. It's very helpful.
    • mark
    • 感谢jay,在签我第一个contract的前一天花了很长时间来跟我解释这些情况。现在再读一次依然觉得收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