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签信上有这么一句“you must report to the office in writing any changes in your travel documents......should you not do so, a document-replacement or other appropriate fee will be required."
我们现在都在新西兰,在交me的时候给了一次当时最新的护照每一页的复印件,可是在这之后我和我太太的工作签证都到期了,于是新西兰移民局又给了新的工签,护照上多了一张新的签证。
这属不属于changes in travel documents啊?需要报告加拿大领事馆吗?怎么个书面报告法?用传真可以吗?还是非要写信去?
急!本月底就要去香港取签。
希望各位给予指导。
我们现在都在新西兰,在交me的时候给了一次当时最新的护照每一页的复印件,可是在这之后我和我太太的工作签证都到期了,于是新西兰移民局又给了新的工签,护照上多了一张新的签证。
这属不属于changes in travel documents啊?需要报告加拿大领事馆吗?怎么个书面报告法?用传真可以吗?还是非要写信去?
急!本月底就要去香港取签。
希望各位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