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给双方父母都办过移民, 我爸妈的已成功拿到签证了(连同sponsorship的时间一起总共3年), 我公婆的也已收到体检通知了, 两边老人都是在香港办理的. 以我个人的经验就是材料准备的齐全, 受理起来会快些, 你想, 如果总是通知你补材料的话, 那进度一定会慢些吧. 下面有几点请大家注意, 当然可能有人不认同, 但这毕竟是我善意的提醒:
第一点: 如果老人曾在加拿大探亲呆过半年以上,那就需要在加拿大做无犯罪证明,当然在中国的那一份也是要做的. 加拿大的这一份会由RCMP直接寄往国内的领事馆.详情请见http://www.rcmp-grc.gc.ca/cr-cj/fing-empr-eng.htm 如果在最初交材料时没有做的话,那么之后会由国内的使馆通知你补这份材料, 而这又会拖延受理时间.再加上加拿大这边的无犯罪证明也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所以最好是在最初交材料给国内使馆时就一并做了加拿大这一边的无犯罪证明,这样会节约时间.
第二点: 大家一定知道,一但国内的使馆有了你的移民档案号, 你就可以上网查移民进展情况,而大多数人会发现上面会有一项说是体检结果已收到的字样,有人会觉得奇怪, 其实这是指老人曾在加拿大探亲时做的体检资料,这并不代表最后的移民体检,所以最后的移民体检会由国内的使馆发信再行通知的.
第三点:如果你是将申请材料递给国内的领事馆的话,那么移民体检也会被要求在国内的指定的医院完成,最后的体检结果会由国内的医院统一寄往北京领事馆.如果在要求体检时,你人在加拿大,如果不想麻烦,我个人是见意回国做,然后等通知拿签证.如果你想在加拿大做体检的话,那你最好是咨询CIC Agent,问他们接下去要怎么做,因为在加拿大体检的话,加拿大的医生会把资料寄Ottaw,而不是中国北京,所以很有必要问一下CIC Agent,如果不麻烦,当然最好,否则的话还是回国做,这样在手续上最省事.
第四点:在香港方面,签证是要求主申请人本人前往领取的,不可代取,也不邮寄.要求带上至少有18个月有效期的护照前往领取.如果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不够18个月,那最好尽早去办理.在北京方面,我不是太清楚,听说可以邮寄不用本人亲领.
这是我个人的经验之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此祝大家好运!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第一点: 如果老人曾在加拿大探亲呆过半年以上,那就需要在加拿大做无犯罪证明,当然在中国的那一份也是要做的. 加拿大的这一份会由RCMP直接寄往国内的领事馆.详情请见http://www.rcmp-grc.gc.ca/cr-cj/fing-empr-eng.htm 如果在最初交材料时没有做的话,那么之后会由国内的使馆通知你补这份材料, 而这又会拖延受理时间.再加上加拿大这边的无犯罪证明也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所以最好是在最初交材料给国内使馆时就一并做了加拿大这一边的无犯罪证明,这样会节约时间.
第二点: 大家一定知道,一但国内的使馆有了你的移民档案号, 你就可以上网查移民进展情况,而大多数人会发现上面会有一项说是体检结果已收到的字样,有人会觉得奇怪, 其实这是指老人曾在加拿大探亲时做的体检资料,这并不代表最后的移民体检,所以最后的移民体检会由国内的使馆发信再行通知的.
第三点:如果你是将申请材料递给国内的领事馆的话,那么移民体检也会被要求在国内的指定的医院完成,最后的体检结果会由国内的医院统一寄往北京领事馆.如果在要求体检时,你人在加拿大,如果不想麻烦,我个人是见意回国做,然后等通知拿签证.如果你想在加拿大做体检的话,那你最好是咨询CIC Agent,问他们接下去要怎么做,因为在加拿大体检的话,加拿大的医生会把资料寄Ottaw,而不是中国北京,所以很有必要问一下CIC Agent,如果不麻烦,当然最好,否则的话还是回国做,这样在手续上最省事.
第四点:在香港方面,签证是要求主申请人本人前往领取的,不可代取,也不邮寄.要求带上至少有18个月有效期的护照前往领取.如果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不够18个月,那最好尽早去办理.在北京方面,我不是太清楚,听说可以邮寄不用本人亲领.
这是我个人的经验之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此祝大家好运!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