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吧,有一姑娘,想嫁了。刚开始的时候,没请媒婆,孤芳自赏地在家呆着守着门盼着缘分撞上来,可惜事与愿违,没能盼到那兔子栽树,失落归失落,郁闷归郁闷,但好歹可阿Q式地自我安慰着“奈何酒醇巷太深”哦。。。
其后,这姑娘家请媒婆了,立竿见影啊,翻天覆地展现着一片新气象,‘嗖’地一列年青俊秀络绎不绝地来着,每天门铃总得响那么个四五回......可咋一见过面,便渺无音信,毫无下文
汹涌澎湃的郁闷排山倒海地来!最要命的是还一路顾影自怜地想着容貌尚可,姿容甚佳的嘛,可怎就落得这么个“见光死翘翘”
OK,在定价这点上,如今回头再想,该是“犯错”了。
1,正如之前一些POST所言,既然是想私售,就别抱‘骑墙’心态,干脆就SORRY, NO AGENT. 然后直接把价格定在扣除COMMISION后的46,这总胜于比我们不断地在确认是直接买家后再告诉对方我们的价格实际上是46,这样就能比附近销售中的有价格优势。
2,就是根本难以实现给买方经纪COMMISION。同样是如这坛子里某大侠所言的,对方经纪凭啥信任呢?操作上有技术难度哟。提成, 一般是签《Confirm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Representation form》 而我们因为没有卖方经纪,自然无法签这AGREEMENT。
3,定价不应该参考LISTING PRICE, 而应该参考的是 SOLD PRICE. 事实上,在大概两周后,那两处房子都已售出,售价分别是 46.9和46.5。那么若是扣除经纪的COMMISSION,价格是45.5左右,而我们作为私售,应是以此作价。
然后到HOME DEPOT买了SIGN,往门口一插,似乎万事俱备,独欠买家这东风了。
然后紧接着那周末我们做OPEN HOUSE,两天,大概有二十几家吧,虽然当中绝大部分是我熟悉的左邻右舍脸孔,但人生满希望嘛,谁说邻居不能买房的?我们依旧乐观地期望着。。。
OPEN HOUSE SIGN,自然,也是自个做的,如今,派不上用场罗,在车库呆着。
日子就那么滴滴答答地流着溜着,一周,又是一周,直到四月底,不算那两天的OPEN HOUSE, 仅有5个SHOWING。(当中已有一OFFER进,可惜买家的MORTGAE有问题,银行不批)按捺不住了,方寸开始乱了,于是,在5月2号,铛铛铛,私售生涯宣告结束,签了一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