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协议时他就说孩子可以给,我的不给。我只是知道有赡养费这回事,但不知是强制还是自愿。现在我也过了生气委屈的阶段,什么所谓的没良心,补偿,已经走到这步,他不为我着想也是正常的,毕竟我也没有为他着想,都想着怎样使自已利益最大化。法律规定怎样就是怎样吧。
不知分居协议上如果没有明确或是明确的数额比法定的低,法庭判的时候会纠正吗?
因为看网上有人说分居协议做好了,去离婚时,法庭的ORDER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其他的全都按照分居协议判的。
前面有位朋友说得对,狠狠的要也没有用,他跑回国去,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我不打算在他身上讨什么补偿,只要一切按照规定办就好了。
不知分居协议上如果没有明确或是明确的数额比法定的低,法庭判的时候会纠正吗?
因为看网上有人说分居协议做好了,去离婚时,法庭的ORDER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其他的全都按照分居协议判的。
前面有位朋友说得对,狠狠的要也没有用,他跑回国去,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我不打算在他身上讨什么补偿,只要一切按照规定办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