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一个真实的例子

两人离婚,孩子归母亲,母亲搬出去,前夫继续在原有房子住,不付一分钱的child support。双方都有律师。当女的请律师的时候,男的还说,你干吗请律师?

男的是RCMP.

说这个例子,只是对你帖的最后一句而言。

就算在一个so called 法制完善的国家,法律后面也是人在操作,人在理解法律的定义,从而判案,给后来的case设定一个前例可循。但不是说,法律就是你最后的护身符。当自己真处于山穷水尽的地步,你以为法律真能帮到你么?

所以说,女人,假如不想有天到庭上哭求,等别人来判到底能拿多少钱的话,那还不如就自已先看看,能挣多少钱。往往,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法律也开始变得不同。怎么不同法,那是个未知数。至少有一点,简单明白,就是,你打官司的时候,拖得起了,当你不依赖某样东西的时候,你也就有了自由度,有了玩游戏的资本。

所以,你的这个主贴有些道理,女人需要有工作的能力。这样了,男人说寄生虫的论据才是苍白的,他们才会不得不考虑他们应该要付的责任。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那天在别的网站听人家讲了个身边的真事儿,一对洋夫妇,男的是再婚,有孩子,女的是初婚,男女工作都不错的,但是男的比女的年纪大点儿,起步早,所以有些积累。婚前男的要求签婚前协议,女的心想反正自己经济独立,也不是为钱才嫁的,看也没看内容,就签了
    其实协议是个比较特殊比较没有COMMON SENSE的协议,94不但男的婚前财产跟女的无关,连婚后所得女的都没份,都留给自己的孩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女的又看到这个协议,大约是比较有时间,仔细地温习了一遍,看清楚内容,勃然大怒,坚决要求离婚,男的怎么请求原谅都无济于事。

    最后的结局就是离婚了事,女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要说的是,女人即使经济自立,作为家庭,夫妻也是一个整体。男人的WS不WS,跟女人的自立不自立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如果一个男人因为你经济自立就爱你,当你经济不自立就糟践你的时候,他没有当你是伴侣,当你印钞机而已,这种男人,早离早死早托生。

    最后说一句,女人可以做全职主妇,可以不工作,但是一定要有点工作的能力,万一危急发生的时候,可以比较容易地重新开始。

    那个主妇,来加几年了英语还说不利索的话,那真是不能说以家庭为借口了。

    在加拿大教养孩子,总要跟孩子的朋友,以及孩子的老师交流吧?这是作为母亲的职责之一。
    • 这个看起来也非常有道理。
      • 俺一向是很有道理,呵呵
        • Under lots of circumstances and instances, not all. 哈哈。
          • 大方向,大方向,主流,主流~~~
    • 这样的协议无法律效力的。
      • 美国的。美国的婚姻家庭法是州法,各个州不同。有没有效不知道,但是这个协议显然有失公平原则,而且男人的防备和自私心理已经过度了。女人的不原谅是针对他的内心,不管他怎么表示后悔和歉意。
      • 即使无效,你觉得留在这样的男人身边会开心吗?
    • "女人可以做全职主妇,可以不工作,但是一定要有点工作的能力,万一危急发生的时候,可以比较容易地重新开始:------非常同意蜜瓜的这句话。但是如果这句话是从俺嘴里出来,你的跟班们就要攻击我了。
      • 你把女人上班和女人自立划等号,把家庭主妇和没有独立能力划等号,我记得我反对的就是这个。
    • 对女的没有感情的男人要了做甚,“女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太爽气了!
      • 青春都亏了点,状态也变离异了,拿点草再走比较好。
        • 你说得对,我只想着感情,忘了重要的钱了:)
    • 第一次看见蜜瓜也开始提醒教育主妇要有工作的能力了,不错。估计你说话对蜜粉们比较有用。
      • 据俺所知,蜜粉儿们绝大部分都是有工作的。。。而且蜜瓜从来也没有鼓励过女性完全依赖于男性,反而是鼓励女性从依赖男性(特指WSN)的困境中走出来。。。
        • 哦,孤陋寡闻了俺。俺一般匆匆一瞄,满屏都是蜜瓜大字报批判男人之WS下流卑鄙。。。好象木一个好东西,有理全在女人。
          • 网上的东西很多都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不看全了帖子有时候真的是很容易就会产生误解。。。呵呵。。。
      • 我们从来都是帮助女人最终走上心理和经济的独立,但是很反感别人理所当然地说'寄生虫',离婚了别人凭什么养你'这种话。凭什么?凭她为家庭的贡献,凭法律。
        • 有很多人很理所当然说谁寄生虫么?未见得吧。
          • 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就是寄生虫,这个版上多少男人持这种想法,曾经讨论过一天,您是真的没看见?
            • 说实话,果真有很多男人这么想,再嚷嚷再批判,他们也不可能不那么想。女人能做的94擦亮眼睛别嫁这样的男人,或者更简单1点,别做需要男人的经济保障才能生存的女人。
              • 不明白你说啥
              • 太对了,握个手。
                • :)))
                  • 上面两个回帖好有趣,一个不明白一个太对了,差距好大啊。
                    • 这就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 难道你觉得女人没有一点半点改造社会的能力?这样的男人不也是当初被改造成的?中国历史上的传统男人才不是这样的呢.当全社会的男人和女人都认为男人是动物的时候,是没有好男人的,当全社会的男人都愿意当君子的时候,没有人敢说自己是动物的.
                • 用大字报改造?哈哈哈。。。BTW,中国历史上的传统男人是三妻六妾的哦,表忘了。
                  • 三妻四妾也要有条件啊.穷光蛋有本事养吗?皇帝的贵妃也是妾,哪一级的命妇不跪拜啊?把妻子当赚钱工具,自己拉皮条的也是夫妻,还不如公开做生意的行业呢.回国看看,哪一个"成功"的女性没有踩着男人的肩膀的?踩的都是别人的男人呢----质量,质量才是最重要的,OK?
                    • 最后回你这贴-照你的逻辑,三妻四妾的传统有米男人,貌似比需要女人挣钱养家的WSN要高质量多了哈。。。木啥可说的。俺很同意眯眯眼,当女人自己把女人视为弱者,再怎样批判男人音量再高,你也得不到他们的尊重,更不可能平等对话。
                      • 也最后回答你一句:人贵有自知之明,弱者没有什么可耻,中国文化中很推崇"示弱",关键的是审时度势,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心态强才是强者---你可以自吹很得男人的尊重,虽然我很质疑你的影响力.但你断定别人,踩低别人本身就是很不让人尊重的行为.
                      • 得到尊重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如果做老公的男人做不到尊重配偶,那么他不配做这个女人的老公,离开他找一个尊重自己的就是。他以为他是谁?世界上最后一个男人?
                        • 这个想法我同你有点偏差:劳工还有一条途径是可以改造的,既然都结婚了,好歹不要轻易放弃,再说,书上书女人是个学校什么的,至少得发挥些功能才行.如果实在不听教诲,还要做对,自然扫地出门.绝不能自己搬出去啥的,然后忏悔自己没有赚钱能力.
                          • 有些人本性如此,人家娘养了三四十年,你要费几年功才能扭转过来?再说,天天辱骂配偶寄生虫,克夫啥的,你还改造他?不被他逼疯已是万幸。
                  • 再说一个现象啊,现在的男人也很多是三妻四妾的,妾们都很独立,很优秀,就是俗称的"小三".你们看哪个"三"不是白骨精?
              • 对哦。
              • 蜜瓜就是想给这些女人鼓气,让她们有信心有勇气走出困境。。。至于女人该如何辨识男人那是另外一个话题。。。
        • 一个真实的例子
          两人离婚,孩子归母亲,母亲搬出去,前夫继续在原有房子住,不付一分钱的child support。双方都有律师。当女的请律师的时候,男的还说,你干吗请律师?

          男的是RCMP.

          说这个例子,只是对你帖的最后一句而言。

          就算在一个so called 法制完善的国家,法律后面也是人在操作,人在理解法律的定义,从而判案,给后来的case设定一个前例可循。但不是说,法律就是你最后的护身符。当自己真处于山穷水尽的地步,你以为法律真能帮到你么?

          所以说,女人,假如不想有天到庭上哭求,等别人来判到底能拿多少钱的话,那还不如就自已先看看,能挣多少钱。往往,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法律也开始变得不同。怎么不同法,那是个未知数。至少有一点,简单明白,就是,你打官司的时候,拖得起了,当你不依赖某样东西的时候,你也就有了自由度,有了玩游戏的资本。

          所以,你的这个主贴有些道理,女人需要有工作的能力。这样了,男人说寄生虫的论据才是苍白的,他们才会不得不考虑他们应该要付的责任。
          • 你能不能说说细节,是发生在加拿大吗?我们不讨论中国的案例.中国的案例对这儿的居民没有任何借鉴做用.如果你是新移民,要多学习,如果你不是新移民,请检讨自己不善学习和吸收.
            • “... 男的是RCMP. ...”
              • 编的你也信,RCMP会这么无耻,他还想混,好歹还是主流的呢.
                • RCMP是啥?我知道注册工程师逃避孩子抚养费是要被剥夺资格的,不是开玩笑。
                  • 所以我发现他们会选择性得挑一些近乎天方夜谈的故事来发挥和相信.我觉得女人学习知识的目的就是要识别这种愚民手法.至于赚钱,那应该是附带品.
                    • 跟那个啥金融才子离婚,前妻做妓女的“真实案例”一样,一会儿发生在伦敦,一会儿发生在纽约。。。
                      • 他们经常幻想成"成功人士",觉得他们的思路就是自己的那样.我所看到的,收入稍微好点的,很大部分希望老婆在家专门伺候的
                • 无耻?说得很好。这是个值得深入学习的话题。
                  • 他们在其他方面再怎么无耻在这一方面也不敢无耻,相信不?同学.
                    • 真该去查查警方MOST WANTED的名单里,有多少是逃避孩子抚养费的
                      • 这会影响信用的,同破产一样,有这么一个LINK,没有银行会借款给他,BACKGROUND CHECK 也可以查出来的.
                        • 跟信用还不太一样。这个是严重的是要坐牢的,刑事罪。信用破产不一定要坐牢。
                    • 为什么总要人把你们当神一样来信?跟你们不一致,就是假的,编的。你们就是真理,真实,可信的化身?你们是在帮人,还是在组帮派?
          • 请问你这个案例是哪个国家的?前夫不付一分钱抚养费是法院判的还是他自己不要付?你说是真实的,给个具体的时间地址姓名,我可以去查。法院的这些文件都是公开的,我付点钱就可以查到。
            • 哪个国家?这个国家。哪个判的?不便透露。具体名字和细节?不在你的business之内的话,你不会知道。假如就因为我不说,你或你们就断定我是编的,那我不争辩。看见白的说黑的是大有人在。假如不清楚fact 和perception的区别,那只有先自己去学习。
              • 我觉得你要告诉我在中国,当官的都不敢贪污,竞选是公平的,可行度比你的这个故事还高些.----什么样的国家能发生什么样的事,好歹小学生都知道的---别玩这一套了,骗不了别人还害了自己.
              • 你要人相信,也要符合基本常识。你要说他不想付,我相信。这世界是有无耻之人;但是你要说法院判他不付,我怎么相信?难道法官都不是法学院毕业的?连中国都不可能做出这种判决,别说加拿大。
                • 不知道RCMP是啥,如果是啥高级会计师之类的,俺可以告诉你一声,很多职业资格是需要有高水平道德水准的。逃避孩子的抚养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刑事罪,是会影响这些人的执业资格的。手上的那枚戒指,需要被强制摘下来。
                    • 骑警啊~~ 莫非加拿大警察也中国化了?变流氓了?连带着法官一起变流氓?
                      • I guess there will be special cases everywhere, not only in China. I believe you are doing the right thing, and unfortunately, those special cases still exist.
                        • 这种人咬狗的事情正是西方记者大书特书的新闻,怎么爆料的人含糊其词?你们都很愿意相信这是事实,而且是法律的趋势吗?
                          • of course not the trend of legislation. apparently you did more researches on it, and I think maybe you and 汉代蜜瓜 certainly can help people about how to react when such special cases reoccurring.
                            • 请问一下,这个案例究竟是法律判的还是他自己做的,前妻正在通过法律讨公道?真相究竟是什么?如果你说这是他的个人行为,那么没啥好说的,法律会为前妻讨回公道,我也不否认有这种人存在。如果你说是法律判的,请给出判的细节及理由。
                              • we choose what we believe, you believe "在别的网站听人家讲了个身边的真事儿", I believe there would be special case exists, and I respect yours.
                                • 很抱歉,我这个案例不涉及法律条款的真实性,是个主观愿望。她想离婚就离了,没有涉及财产判决,孩子抚养之类的法律问题。
                                  • nothing to sorry about it, and I believe you've known the full details of their divorce. It is a very good thing to encourage women to be independent in current socity, still I respect your passion.
                        • 存在不存在,你要让人相信就需要细节。很抱歉,现在没有任何细节能让我相信这是个真实的案例。
                          • that's perfectly fine if you don't believe this special case, and I still respect your passion toward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
                            • 重申一遍:如果他自己决定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相信。 如果你说法官判他可以不付,我不相信。 你到现在还没说明白,究竟想让我相信以上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
                              • 法官在你眼里是最终authority?思维太单一。
                • 没要你信,因为你根本就不可能听进去任何跟你的目的意图相抵触的东西。
                  • 没要我相信你说出来干啥?你说地上是方的也要我相信?你说出REASONABLE的理由,我当然会相信。问题是,你说了任何令人信服的细节和原因了吗?
                    • 你不信我就不能说了么?你就这么reasonable么?呵呵
                      • reasonable不REASONABLE,不是凭嘴巴说的。我说的是依据加拿大婚姻家庭法,加拿大联邦CHILD SUPPORT GUAIDELINE,你说的是凭什么?就凭你一句这是个FACT?
                        • 我说你不reasonable,是因为你说的,我说了就一定要让你相信,你不信,我就不能说。懂了么?逻辑就这么简单。你在回帖里说什么reasonable不reasonable,又扯到law上去了。既然你要说这个,那好,跟你说说,
                          你说的那个guideline,我知道。是事实存在的law, 是个fact,也是个文字游戏,怎么玩这个游戏,从你说的,你只知道一部分。但这一部分,已经被你理解成了全部的游戏规则。我个人,不了解也不会这整套的游戏规则,但我知道了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情。

                          而这些事情,是你不愿听到的。为什么不愿听?只有你自己知道。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假如你因此而一口咬定,我说的不是fact, 是编出来的。为了让你信服,我就必须提供具体细节比如人名,最好有case number。那,你这套强辩方式,对我没用。我知道我的底线,那就是,可以告诉你的,我也可以告诉这论坛上的所有人。你不能知道的东西,那对不起,就是你说N遍你不信,你也不能知道。

                          强辩不reasonable,也不是得到你想要东西的唯一目的。试试其他方法。
                          • 你爱玩文字游戏,那是你的事,我从来不玩文字游戏。你早说你在玩文字游戏,我跟你浪费时间啊?88~~~~
                            • 88~~~
                • 这类的类比,中国加拿大式的,中国都不可能,加拿大怎么可能?真够加拿大中国流的。
              • FACT是要以法律为基础。再怎么也不可能推翻法律条款判案。你指给描述了所谓的“真实案例”,但是没指出这个“真实案例”是基于什么样的现存的法律条款。我是写小说的,如果我愿意编,我可以编出N多玄幻来。比如我正在写的千年女巫,我可以说这是个真事儿,
                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一个人能活一千年,你信吗?反正我信了。

                呵呵
                • 你是作家,我不是。你编,我不编。你信不信,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
                  • 她可能不明白,虽然法律的本意是伸张正义,但是能不能得到伸张,很多时候跟律师很有关系。也就是为什么有的律师是所谓的“御用律师”,一般人根本请不起,但是他们有时候能成功的帮一个有罪的人脱罪。她挺天真的。
                    • 我真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你知道什么叫“脱罪”吗?就是这件事你做了就是犯罪,没做就是没犯,律师脱罪要证明当事人“没犯”;“减罪”是我承认我犯了,但是我不是主观故意犯的,可以减轻罪罚。CHILD SUPPORT,
                      付了就是付了,没付就是没付,这不是什么很难取证的案子。不是说你不付也合法,可以免罪。
                  • 你倒现在还没说清楚,到底是他自己不想付还是法官判他不付?说清楚这一点不困难吧?为什么宁肯废话,也不肯说清楚呢?
                    • 是我没说清楚?还是你自己想不清楚?need help?
                      • 那你就说吧,到底是他自己不付还是法律判他不付?几个字,需要人帮助你打吗?
                        • 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我的答案:你不会知道。
          • 有的人看见寄生虫3个字就往自个身上揽,拦都拦不住咧,忒不好玩。MM你还跟TA说玩游戏的资本:)
            • 哦,那么这三个字说谁呢?这个网上有谁够寄生虫资格吗?
              • 俺说过一个:
                俺一直认为劳动者光荣。劳动才能体现人的价值。不管你是在家劳动,还是出外工作。本质一样。现如今居然嘲笑起劳动妇女来了。。。这实在太可笑。啥叫寄生虫?这种思维,就是寄生虫。 -uptowngirl(若初 朝花夕拾); 3.13 11:46 (#7352094@0)
                • 请问你认为哪个人不劳动嘲笑劳动的?
                  • 连接里面寄生虫回话啦,没看见么-苦菜花抱成团还是苦菜花.每天为生活披星戴月,流着大汗却高呼劳动光荣,雷锋做假得荣誉,你那荣光谁给发奖啊 -246(246);
                    • 呵呵,寄生虫会是苦菜花?嘲笑的人请了七八个佣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如果没有,那么她们就是“在家劳动”,也是你说的“劳动光荣”之列,何来“寄生虫”一说?你不是自相矛盾么?
                      • OMG,在1天1个主贴里俺要对2个人说,这是回你的最后1贴,也算创了俺的记录。感叹1下,俺算明白了啥叫话不投机半句多。
                        OK-回你的问题-很遗憾,你根本没有看懂俺说的话,就随便臆断俺的意思。那个伟大光荣的寄生虫246同学,嘲笑需要上班工作的女人都是苦菜花-后面的你都看到了-苦菜花即使抱成团还是苦菜花.每天为生活披星戴月,流着大汗却高呼劳动光荣,雷锋做假得荣誉,你那荣光谁给发奖啊。。。

                        从来都认同在家劳动的妇女理应尊重自己的劳动,她们的劳动也理应得到LG和社会的尊重。但因为自己的劳动轻松,就以此嘲笑需要出外劳动的妇女是愚蠢的苦菜花,所做所为是为了虚假的劳动荣誉。。。哈哈哈,这种思维不是寄生虫是什么?
                        • 你确定那是一个女人在说话么。。。呵呵。。。好像后来有人指出ta就是一个逞心搅混水的。。。
                          • 不管那人是不是个女人,TA的具体状态如何,TA那种思维,俺觉得就可以DEFINE所谓寄生虫3个字。所以俺才感叹,不懂为啥动不动往自己身上揽这3个字的女人们。
                            • 如果本就是一个搅混水的人,那么ta的话又何必当真。。ta的帖子后没有什么人在支持,说明大家心里都有数。。不是很多女人把寄生虫这三个字往身上揽,而是看不惯有些男人的猥琐行径。。
                              • 很显然,LZ可不是你这么想的。更何况俺仅仅是回答她的问题而已。咱说什么对她其实又有何用。人早回过俺-"不知道你在说啥"。俺笨,居然还回贴,哎。
            • 请问,你嗅到什么,觉得又踩住了谁的小尾巴了?可以好好显摆一下自己不是寄生虫了?比人高一等了?
              • 俺奇怪,她在劳动光荣中肯定了“在家劳动”,然后又有人能说对号入座,莫非我们这里还有谁家里请着七八个佣人,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 是谁?是谁?赶紧介绍给俺,俺去拍拍马屁,人家家里肯定是李嘉诚式的富贵~~~
            • 我不是一向不往坏处想人么。。。 :-)
      • 就是,很久以前我说女的要有自立的能力,男的好呢,自然锦上添花,不好呢自己有个退路。。结果她的粉儿们不知怎么理解我的话的,认为我是攻击家庭主妇。。。。
        • 把原话及上下文贴出来,看看是不是真的是这样的语气这样的内容。
          • #7334965@0 and 7174304@0
            7339673@0
            • 麻烦你贴出来或者给个链接吧!俺从来不会用这些数字。你上面俺的原话都不辞劳苦地贴出来了。
            • 看到一堆热点,不知道哪个贴是你的
        • 我的感觉是你说的是"必须",而瓜说的是"要",这就是本质的区别.你说必须的时候,已经让女人丧失了选择的权利.而"要"的主动权在女人,女人可以选择"不要"只要她能承担得起由此引起的后果.
          • 原话:“作为一个工作女性,俺鼓励女性自强,不是显示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希望女同胞们能在生命中有多一点的自主权,一旦婚姻触礁,用不着像那个女士一样,由于对前途没有把握,而要痛苦的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哪有必须?
            • 你还是把所有相关的帖子和你说过的话都找出来比较好些。。。只挑出几句无法显示整个事情的原貌。。。
            • 这话看不出什么,但我只想问一句:女人因为没有自主权,被迫放弃抚养权,错在哪方?错在谁?
              • 社会的公理和正义,以及人伦的尊重,是要由好的社会制度来制定的,不该由微弱的个体去抗争.更何况是无自主权的女人?所以在加拿大,只要母亲要孩子,没有人可以剥夺她的孩子.更不会产生制度性的歧视,歧视妇孺.强者的责任,是要保护弱者,而不时程强凌弱.这才是人间的正义.
                • 你把女人看成没有自主能力的弱者,这观念本身就没法认同。
                  • 没有工作就要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已经不是观念错误,这是常识错误。
                  • 好歹我是接你的话,说的是同一个人,而且说的是那个时点好不?我什么时候说全体的女人都没有自主权了?我不是一直告诉大家就是没有赚钱也不能低下自己尊贵的头吗?
            • 谁砸你了?怎么砸的?文中的MM啥情况?
            • 首先有一点要更正的是,在加拿大,法律不会让一个女的因为没有工作而失去抚养权。这是一个基本法律常识,你肯定错了。
          • 我反感的是一些人,人家庭主妇一上来问离婚问题,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说:找工作,你得独立才有尊严,男人凭什么养你。文学城法律咨询有个版主也叫老猫,94这样的。有此一个MM孩子才半岁,他也这样回答。
            我毫不客气地就把他轰一顿----义工不拿钱不等于可以胡说八道。有这样搞法律的吗?
            • 有了工作,经济独立了就真的能换到尊严么?。。。呵呵呵。。。
              • 经济独立不一定能换回尊严,不独立就更难有尊严。
                • 哦,真的么?。。看来像牛美啊,俺啊,还有很多不工作没钱赚的女人们,俺们都是生活在没有尊严的水深火热中啊。。。呵呵。。。
                • 你认为你这话跟我的话能划等号吗?这就是为什么你说要被批,我说不会。因为我不可能说这句话。
                • 那"不幸"生成女人要咋办啊,该不是下一句是做女人就要忍受没有尊严---怎么活的啊?难道通过工作和独立,你总结出这样的"警世恒言"?
            • 所以我才觉得他们脑袋特不清楚,工作就不会离婚?工作的人有外遇的机会更多.以为自己有一份工作,就脱离了苦难的群体---我工作这么多年,怎么觉得最想做的就是脱离工作,早退休啊.不知道她们如何培养起那么崇高对工作的感情的啊.
              • 谢谢大家讨论,不再回这个话题了。
                • 以后就事论事,还是少挑这种是非为好哈。。。呵呵。。。
                • 所以以后别叫屈了。我们俩不可能一样,只是某些句子在你看来有些相似之处,但是一深入讨论,不同之处立刻显现。
                • 理解你的意思, 也支持你一下. 有些事把自己的观点说清楚就好了. 别人是否理解那是别人的事.
    • 问个问题,假如这文中男女对调,女有积累并让男签下同样内容的婚前协议。男的某天醒悟之后坚决与女离婚。大家会怎么看?
      • 正常啊。。。
      • 婚期财产对方无份这是可以理解的,婚后财产配偶无份就匪夷所思了,无论男女。当对方什么人?干嘛结婚?
      • 男的平均寿命比女的短,男的先走了没留点给女的,不怎么好,男的不存在这个问题。
    • 也问个问题,假如这文中女人签协议之前认真阅读了条款,可还是签了。某天忽感不顺,遂坚决与男离婚。大家会怎么看?
      • 觉醒了呗。。。呵呵。。。。
        • 当初是chemical reaction,拦都拦不住。后冷静,开始审视。有些人做事情是激情型的,导致婚姻也是激情型的。除非自己一辈子激情+盲目,否则禁不住审计啊。
          • 没办法啊。。。也许这就是成熟的代价吧。。。
      • 气不顺了,估价也不可能再顺,离是唯一出路。
      • 没问题。她有权改变自己的想法。
        • 其实整个故事就是:那男人没变,只是她的想法变了。
          • 谁在讨论谁变没变的问题吗?变有什么问题?她若死心眼到底才是问题。
            • 谁在讨论女人有没有权力变化的问题?自己的生活自己作主,这个根本不需要讨论啊。
              • 俺本来就没讨论这个问题
    • Marriage is serious. Who do not treat it seriously, who should face the consequences no matter men or women.
      Both husband and wife has done something without seriousness to marriage in this case. So both of them are responsible for their divorce not just the man.
    • “女人可以做全职主妇,可以不工作,但是一定要有点工作的能力,万一危急发生的时候,可以比较容易地重新开始。”————非常之赞同!
    • 加拿大的协议真的不可以乱签
      • I think any kind of agreement should not be 乱签. Agreement is a promise, should be treated as a contract between parties with respect and serious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