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那个guideline,我知道。是事实存在的law, 是个fact,也是个文字游戏,怎么玩这个游戏,从你说的,你只知道一部分。但这一部分,已经被你理解成了全部的游戏规则。我个人,不了解也不会这整套的游戏规则,但我知道了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情。
而这些事情,是你不愿听到的。为什么不愿听?只有你自己知道。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假如你因此而一口咬定,我说的不是fact, 是编出来的。为了让你信服,我就必须提供具体细节比如人名,最好有case number。那,你这套强辩方式,对我没用。我知道我的底线,那就是,可以告诉你的,我也可以告诉这论坛上的所有人。你不能知道的东西,那对不起,就是你说N遍你不信,你也不能知道。
强辩不reasonable,也不是得到你想要东西的唯一目的。试试其他方法。
而这些事情,是你不愿听到的。为什么不愿听?只有你自己知道。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假如你因此而一口咬定,我说的不是fact, 是编出来的。为了让你信服,我就必须提供具体细节比如人名,最好有case number。那,你这套强辩方式,对我没用。我知道我的底线,那就是,可以告诉你的,我也可以告诉这论坛上的所有人。你不能知道的东西,那对不起,就是你说N遍你不信,你也不能知道。
强辩不reasonable,也不是得到你想要东西的唯一目的。试试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