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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得闲,我来普及一点家庭法: 强肉弱食-加拿大家庭法Family Law的财产分配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加拿大的家庭法主要由各省制定,在安大略省,伴侣(可能是男女、男男或者女女)分道扬镳时,财产分配根据双方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而定,为叙述方便,本文假定伴侣是男女,并且男方的收入多于女方,这是目前最常见的情况。

家庭法的基本精神是认为男女双方对婚姻的贡献是相等的,所以财产要平分。就是说,如果丈夫一年挣一百万,女方不工作,家庭总收入就是一百万,即便女方不做家务天天还在家吵闹,她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一方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配;反过来,女的挣一百万,男的不工作还天天在家打老婆,他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很简单的算术。下面是稍微细节化的财产分配法律。

1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不用来平分。先别高兴,财产的增值部分要平分。比如丈夫婚前有20万已经付清的的房产,离婚时房子值30万,那么增值的10万要平分。也许立法者认为,房价上涨是由于男人娶了老婆后蓬荜生辉的结果,所以女人应该得一半?如果丈夫以为卖了房子,自己能得婚前的20万+平分的5万=25万,看了下一条再算算吧。
2 家庭法规定Martimonial Home,即婚后居住的房子,就算是男人婚前全付清的,也要平分,如果夫妻有多个房子,起码一个,也许所有的房子都会用来平分。上面例子中的夫妻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卖房后各得15万,即便所有的房款都是丈夫付得。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资产,Martimonial Home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也是最好最贵的房子,这条平分家庭最贵财产的法律,对于很多人来说,和平分家庭所有财产(婚前+婚后),没有多大区别。这条法律,本质上是否定了第一条。

家庭法还有离婚时,养老金、孩子和前妻的抚养费等等的规定,看了第2条,不用我讲,你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加拿大这个财产平分的家庭法,极大鼓舞了女人要嫁的热情,也极大鼓舞了男人不娶的勇气,有愿当新娘的没有愿当新郎的,结果还是婚不成,难怪加拿大的结婚率还不到50%。

幸亏百密一疏。家庭法在严厉惩罚正儿八经娶老婆的男人同时,对没名没份的同居伴侣网开一面:同居伴侣在分手时,只能带走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对方一针一线,但可能得到抚养费。在加拿大的有些地区,比如魁北克省,同居伴侣的数量已经超过了正式结婚的夫妻。法律很奇怪,堂堂正正结婚的男人在离婚时会人财两空,但不结婚,找个女人住一起,烦了就把女人扫地出门的男人却毫发无损。

男人且慢欣慰,立法者已经发现了这个同居的漏洞,正在找邦迪要沾上哪。数月前,BC省通过法律,同居2年的伴侣,视同正式结婚的夫妻,Bye Bye时和离婚夫妇一样,平分财产。温哥华一直被评为全球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这个法律一出,估计要改为最适合女人类居住的的城市了。

家庭法平分家产的规定,貌似保护了弱者,通常是收入少的女人的利益,但实际上适得其反。男人觉得这个平分法根本不平等不公平,就干脆不结婚,如此低的结婚率就是证明。实在需要个女人在家里就同居,虽然低收入的女人和高收入的男人同居结束时不能瓜分男人的财产,起码同居期间提高了自己的生活品质,而且能得到抚养费。如果像BC省那样同居几年视同结婚,那男人连同居都不敢了。BC省的法律与其说是保护同居伴侣,不如说是鼓励一夜情和逛窑子――既然法律严厉惩罚长时间和一个女人生活的男人,那就短时间和很多女人上床吧。一夜情不花钱,始乱终弃不赔钱,嫖娼花点钱但也不至于要付小姐抚养费养老金和一半家产。反过来说,法律让越来越多的男人不结婚不同居,就有越来越多的女人既不能靠结婚过长时间的好日子,也不能靠同居过短时间的好日子,结果就是一个人始始终终过苦日子,自强不息吧。一个只有平均没有平等没有公平的家庭法,直接害了男人,间接害了女人。

家庭法还有一个大漏洞,那就是婚前协议,它允许双方不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如果双方都欣然同意的话。想起中国女人的一个口头禅: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女人可以以此签协议,要求所有的财产归自己,男人净身出户,如果男人欣然同意的话。男人也可以作同样的要求(尽管一般没有如此厚脸皮),如果女人欣然同意的话。

总之,加拿大家庭法的精神本质就是强肉弱食,谁的肉多就割谁的肉,而不巧一般都是挣钱多的男人挨宰。但天网恢恢,疏而有漏,男人也能游刃些许:
1。如果真想堂堂正正结婚,签婚前协议。
2。同居。
3。如果同居也会分财产,光棍吧。你想当个有钱的单身汉,还是人财两空的离婚男?

对于女人,如果你和一个高收入的男人结婚了,大家一定都会热烈真诚鼓掌祝贺你,如果你离婚了,也许大家的掌声更加响亮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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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今日得闲,我来普及一点家庭法: 强肉弱食-加拿大家庭法Family Law的财产分配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加拿大的家庭法主要由各省制定,在安大略省,伴侣(可能是男女、男男或者女女)分道扬镳时,财产分配根据双方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而定,为叙述方便,本文假定伴侣是男女,并且男方的收入多于女方,这是目前最常见的情况。

    家庭法的基本精神是认为男女双方对婚姻的贡献是相等的,所以财产要平分。就是说,如果丈夫一年挣一百万,女方不工作,家庭总收入就是一百万,即便女方不做家务天天还在家吵闹,她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一方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配;反过来,女的挣一百万,男的不工作还天天在家打老婆,他对家庭的贡献值50万,很简单的算术。下面是稍微细节化的财产分配法律。

    1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不用来平分。先别高兴,财产的增值部分要平分。比如丈夫婚前有20万已经付清的的房产,离婚时房子值30万,那么增值的10万要平分。也许立法者认为,房价上涨是由于男人娶了老婆后蓬荜生辉的结果,所以女人应该得一半?如果丈夫以为卖了房子,自己能得婚前的20万+平分的5万=25万,看了下一条再算算吧。
    2 家庭法规定Martimonial Home,即婚后居住的房子,就算是男人婚前全付清的,也要平分,如果夫妻有多个房子,起码一个,也许所有的房子都会用来平分。上面例子中的夫妻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卖房后各得15万,即便所有的房款都是丈夫付得。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资产,Martimonial Home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也是最好最贵的房子,这条平分家庭最贵财产的法律,对于很多人来说,和平分家庭所有财产(婚前+婚后),没有多大区别。这条法律,本质上是否定了第一条。

    家庭法还有离婚时,养老金、孩子和前妻的抚养费等等的规定,看了第2条,不用我讲,你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加拿大这个财产平分的家庭法,极大鼓舞了女人要嫁的热情,也极大鼓舞了男人不娶的勇气,有愿当新娘的没有愿当新郎的,结果还是婚不成,难怪加拿大的结婚率还不到50%。

    幸亏百密一疏。家庭法在严厉惩罚正儿八经娶老婆的男人同时,对没名没份的同居伴侣网开一面:同居伴侣在分手时,只能带走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对方一针一线,但可能得到抚养费。在加拿大的有些地区,比如魁北克省,同居伴侣的数量已经超过了正式结婚的夫妻。法律很奇怪,堂堂正正结婚的男人在离婚时会人财两空,但不结婚,找个女人住一起,烦了就把女人扫地出门的男人却毫发无损。

    男人且慢欣慰,立法者已经发现了这个同居的漏洞,正在找邦迪要沾上哪。数月前,BC省通过法律,同居2年的伴侣,视同正式结婚的夫妻,Bye Bye时和离婚夫妇一样,平分财产。温哥华一直被评为全球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这个法律一出,估计要改为最适合女人类居住的的城市了。

    家庭法平分家产的规定,貌似保护了弱者,通常是收入少的女人的利益,但实际上适得其反。男人觉得这个平分法根本不平等不公平,就干脆不结婚,如此低的结婚率就是证明。实在需要个女人在家里就同居,虽然低收入的女人和高收入的男人同居结束时不能瓜分男人的财产,起码同居期间提高了自己的生活品质,而且能得到抚养费。如果像BC省那样同居几年视同结婚,那男人连同居都不敢了。BC省的法律与其说是保护同居伴侣,不如说是鼓励一夜情和逛窑子――既然法律严厉惩罚长时间和一个女人生活的男人,那就短时间和很多女人上床吧。一夜情不花钱,始乱终弃不赔钱,嫖娼花点钱但也不至于要付小姐抚养费养老金和一半家产。反过来说,法律让越来越多的男人不结婚不同居,就有越来越多的女人既不能靠结婚过长时间的好日子,也不能靠同居过短时间的好日子,结果就是一个人始始终终过苦日子,自强不息吧。一个只有平均没有平等没有公平的家庭法,直接害了男人,间接害了女人。

    家庭法还有一个大漏洞,那就是婚前协议,它允许双方不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如果双方都欣然同意的话。想起中国女人的一个口头禅: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女人可以以此签协议,要求所有的财产归自己,男人净身出户,如果男人欣然同意的话。男人也可以作同样的要求(尽管一般没有如此厚脸皮),如果女人欣然同意的话。

    总之,加拿大家庭法的精神本质就是强肉弱食,谁的肉多就割谁的肉,而不巧一般都是挣钱多的男人挨宰。但天网恢恢,疏而有漏,男人也能游刃些许:
    1。如果真想堂堂正正结婚,签婚前协议。
    2。同居。
    3。如果同居也会分财产,光棍吧。你想当个有钱的单身汉,还是人财两空的离婚男?

    对于女人,如果你和一个高收入的男人结婚了,大家一定都会热烈真诚鼓掌祝贺你,如果你离婚了,也许大家的掌声更加响亮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写这么多,得鼓励一下.
    • 所以加拿大是女方出婚礼的钱,短期的投入,为了将来更长的收益?
      • 养女儿也是要花钱的,如果女人要读大学,做医生,律师,工程师,学费不会因为是女人而少一毛钱。而收入却不一定比男人多,要嫁个混帐男人,家庭还要不断给支持。都说女儿赔钱,到你这有口饭吃就成了长久的收益了。
        • 确实。即使是专业人士,协会收入调查同等资历男性比女性收入高很多。女性婚后尤其生育后,几乎无可避免地要承担更多家事
        • 这法律也说明,女的除了自己能赚钱独立,也有第二条路可走,就是结婚,万一遇人不淑,还可瓜分渣男。要不国内的男同事有次感叹,离婚成本太高,离不起啊,哈!
      • 法律保护女性是完全正确的。但前提是男方收入高,女性低,可许多结婚的基本是门当户对,甚至女方收入更高,男的要是计较那点家底,忍着不结婚不同房就好。
    • 好东西,收藏了,谢谢。。
      • 再鼓掌。。。
    • 自然界本来就是选择给有担当的男人传种的。 男人选择不生育,女人当然跟你没太大的关系。(比如蜜蜂中的工蜂,你可以当采蜜的工蜂,但所有的蜜留给自己。这绝对是个人选择。)加国法律保护的是正常家庭中的妇女,使她们能安心生儿育女。家庭稳定,社会才稳定。
      你不高兴这个,完全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诚如你开列的单子。如果你对女人没有需求,就不该有什么可抱怨的。比如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何苦天天愤愤不平? 看看这个世界有好多快乐的单身,他/她们并不像你一样痛苦。往前走吧。老毛讲,要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永远放不下,怎么能开始新生呢? 没有老婆的日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和尚不过日子啦?何况这个社会还有性工作者。 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就行了。
      • 所以,女孩子们要子珍自爱,千万别爱上不负责任又斤斤计较的男人;不行遇到了,也千万在生儿育女前远离。O(∩_∩)O哈哈~
    • 写得不错。谢分享。男性 DOMINATE 社会,不是女人的错。女性收入少,社会职位少,同样社会职位而薪酬低,也不是女性的错。女性是母亲,担负繁衍抚养的主要责任,也不是女性的错。所以假设夫妻(或者同性伴侣)都勤劳工作,可能会读起来更好。我的读后感。
    • 敲了这满篇的字无非就是一个"钱"字,如果男人当初有钱,这么算计就不结婚了,只能说明男人当初没钱,能给女人的就是一个空口的承诺,所以当初女人也不是为了钱嫁男人的。 而且在中国的时候,大家都工作,男人也压根没想过养女人,娶个老婆,省去约会的钱还多了一份收入.
      不想到了万恶的西方,男人养家成天经地仪了, 女人不工作也可以和男人同享受家庭收入,结果男人就不平衡了一心认定女人结婚就是为了算计男人的钱,说实在的,有算计男人那点儿钱的功夫,女人赚的都比男人多。

      倒退三十年结婚,加拿大华人中丈夫工作,妻子照顾家的模式很普遍。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娶LP本不是件容易的事。 今天年轻华人结婚,大多双方都有稳定的工作,旗鼓相当,家庭收入大涨,房价不断推高。 苦了多年前在中国结婚,却生活在他乡的国移,整天纠结为什么老婆分自己的钱分的这么有理, 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啊,休了穷老婆,嫁个富婆,分她的钱,多爽。
      • 生儿育女本来就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相夫教子甚至放弃专业工作在家要有很大的牺牲精神。所以,女人自我牺牲前,真的要擦亮眼睛她为之生儿育女的人值不值得她担这个风险?否则还是不要折断自己的翅膀,不要放弃自己,让男人分摊家务活,认可将来让他们向女人索要“抚养费”。
        • +1。那些纠结担心LP “平白”分去自己身家的国移,还有一个解决办法 - 分担家务和养育孩子的责任, 帮助LP事业上与你平分秋色,这样家庭又回到移民前的平衡模式。
          • 我觉得,婚姻靠这样的平衡会影响质量,因为婚姻中,如果没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状态,很容易出现问题,因为角色只是一个职位,任何人都可以替代.
            • 婚姻可以有很多模式,你说的也是一种。我认为,只要达到平衡就不错。至于质量,那纯粹是个人感觉。
              • 说的也是,真的是婚姻有百态,只能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
      • 中国男人不养女人也是近几十年的事,党领导力量比较薄弱的乡下还是要养的,现在稍微有些钱的也是要让LP回归家庭的,只有那些不上不下的,需要依赖LP一份收入的提倡女人"没工作就没地位",
        我的一个朋友,辞了大公司会计主管的职位回家,年薪80万的.因为她LG的小公司年收入四五百万,希望LP回家来伺候LG孩子,不要伺候不相干的老板和同事以及客户.---这也是国内有钱人的新趋势.
    • 选择不结婚的男的都是自私的人,只想自己的好处,不结拉倒,谁稀罕。法律向来保护弱者,男人的精力应该用在事业上,而不是跟自己的女人斤斤计较。
      • 现在女的教育水平,收入并不比男的低,很多人结婚会考虑给将来的孩子一个稳定的家。就这么简单。谁稀罕你那点抚养费?比较负责任的男人不会吝惜那点钱。
        •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极品男人遇上极品女人。
          • 家有女儿的,一定要嘱咐早点结婚生子,越年轻,越有爱,越单纯;随着年龄的增长,遇上WSN的可能性很大。
            • 这话我200%赞成,女孩25岁之前要嫁掉,如果遇人不淑的话要立马离婚,还可以再有机会.千万不要自我提升追求高收入啥的到快30岁,碰到WSN,精明男的概率极高,喜欢的都是钱.还不允许女人喜欢钱.
        • 你提倡 离婚时。。女人净身出户?,在rolia里有不少女人在还没有离婚是问:如果离婚我能得到多少?,没有见过男人问这个问题。希望你积极的帮助她们劝她们净身出户。。谢谢。。
          • 回复的妙!
      • 利用结婚骗财物的女人都是自私的人,只想自己的好处。法律现在向来保护弱者(男人),婚姻要对男人更公平。。
        • 你,还没恢复?稍稍有些偏激哦
    • BC 才立法common law平分财产?十几年前我在NS,某人就告诉我说6个月common law基本等同婚姻。
      • 现在单身女性独立买房的很多,偶买的时候经济就提醒过,男朋友搬来要签协议,6个月以上分手就可分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也没拦住偶LG理直气壮地和偶挤在蜗居里啊. 换成男人就纠结郁闷死了?
        • NS的同居伴侣没有什么权利,但要是登记一下,就视同结婚,可以分田分地了,呵呵。Ontario的同居伴侣不能分财产,WSN的好消息欧。在BC,猥琐男只能光棍了,导致更多女人不得不自珍自爱自强不息。
    • 普法的帖子成了声讨WSN的战场,呵呵。其实WSN很大程度也是这个法律逼的。不到50%的结婚率表明,大部分男人宁愿作个斤斤计较能保住自己一亩三分地有钱光棍,即大家声讨的WSN,也不愿作个大气豪爽的穷光蛋。反正WSN和穷光蛋女人都看不了,哪个有钱就当哪个吧,呵呵。
      • 婚姻于男女双方都是要付出和牺牲的,而且必须是自愿的,所以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结婚,尤其是那种得失心比较重的.
        在我看来,婚姻子女使自己的人生更完整,其实真的单身的自由更多.
        • 两周前你还担心将来女儿万一离婚拿不到一半房子,这算不算得失心很重?你不会承认,因为有N个理由,是吧?
          • 我想作为一个女人,要有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难道你希望你女儿离婚后被人算计得净身出户?男人需要你们这么极力得保护吗?哪怕WSN.真佩服了你们!!
            • 你帮女儿算计男人挣的钱叫自我保护,男人算计自己辛苦挣的钱是萎缩,不是自我保护?
              • 这位,难道你不是帮助男人算计如何从女人那儿谋利吗?也许你觉得婚姻不算什么,但我认为,婚姻中的双方都是付出的,所以离婚了分配也必须公平,这年头,不要说女人也是一样赚钱,就是家庭主妇,也是堂堂正正有家里的一半.所以,
                如果你付不起,还是不要考虑婚姻,走婚更好,如果有女人愿意.
                • 我普法,既帮男人谋福利,也帮女人谋福利。现在大家都看清楚了(如果以前不清楚的话),结婚不是男人最佳选择,却是女人的最佳选择,你看电影上的金发美女被求婚后,都是激动不已,奔走相告..........。
                  • 你可以同羊一起宣扬"走婚"啊,估计你是自古到今点醒男人的高人啊.
                    • 谢谢夸奖。我认为所有男人会感谢我的点醒,如果他们以前不清楚法律的话,很多女人也会感谢我,因为她们更清楚什么是自己的最佳成家方式。肯定也有很多女人恨我,因为她们可能想:我男朋友看了这个贴子,会不会不肯结婚 了?
                  • 是。。。,我们在西方,这里都是女人急着结婚的。。结婚的时候还贴钱。。,和中国完全相反。。
                    • 那还不容易,买张机票就回去了。还费这么大的力气在这里声讨这万恶的资本主义。
                      • 该回去的是那些西方婚姻价值观,和东方婚姻价值观两边都想捞好处的女人,如果在加拿大你嫁人了,要你按西方的习俗倒贴钱,你们会说我是中国人,
              • 是跟自己的妻儿算计钱财,不用猥琐来形容还可以用什么来形容涅?合不来也还有曾经的情意,至于这样斤斤计较吗?赶紧给你老婆看一看让她清醒清醒,不要犯错误。
              • 这里不少中国女人的思维不是一点点的“糨糊”,思维混乱,没有女男平等的观念。。。
                • 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 不结,就没有钱的矛盾了。 或者回国去, 那也是保护男权的好地方。你的问题是你不小心结了婚,然后又来到了保护女人的加拿大。是自己走错了路,却来怪这个社会不合你的要求。
            • 如果我有女儿,我会把她培养成一个自信独立的女人,在家中做个尽责的母亲和妻子,在社会上做个尽责的公民。我相信她有能力选择一个合适的丈夫,如果婚姻有障碍要离婚,我相信她也能很快的爬起来。我作为母亲,也会是她坚强的后盾。
              我不是偏向男人,而是骨子里觉得男人没啥了不起,不一定比我这个女人能干。我自己是女人,但是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弱者,从不依附于男人。他好,我就好好跟他过,他不好,我拍拍PG走人,没把他放眼里。所以,我就不打击男的,打击他们干什么呢,又不是很了不起的人,有时还可怜他们。

              我觉得你太没自信了。女人不一定比男人弱啊。
              • 不是弱不弱的问题,而是公平不公平.女人的能力,用在同男人一起打拼也好,用在运筹帷幄家计也好.都是一样的,自信不自信,不是用条件一样一样摆出来的,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安排想要的生活.
                你觉得同男人比能干更容易,还是让能干的男人遵从你的安排更容易?
                • 咱俩无法沟通,晚安。
              • 给你一个实际的例子
                俺LG曾经的一个公司.
                有两个女同事,一个印巴女(A),一个白女(B).B的技术比A强,快靠近我LG那些人的水平,人也更中性,经常同男人们一比高下,并以被男人承认大拿为豪.B比较黑,但为人很柔和,经常帮助男IT们打打下手,从不与他们一比高下.技术难题全推给男人们.
                结果是这样的,男IT们很讨厌A,因为她经常证明自己比男人强,所以结果A只能自己解决所有的难题,还常常受到男IT们的非难.
                B的日子过得滋润多了,因为男IT们很ENJOY她的谦和,都拿好做的活给她,技术难题由其他人解决.老板给她的活她都能很及时得做好.
                生活也是一样的,你可以同男人一决高下,那你就得承担巨大的责任而且他们还不领情,也可以了解男女的差别,妥善安排长短,让自己轻松些.
                当然,前提是男人愿意承担责任,如果你碰到的是弱男人,女人只能持续坚强,因为弱男人生存的法则是坚定不移得培养强女人,你不打击他,他就会打击你.
                • A 和 B的工资一样吗?而且分配工作是team leader or manager吧,同事之间不负责分配吧
                • 这是沟通技巧水平和人际关系能力水平不一样的问题,如果A 和B都是女的,发生的结果可能一样,跟性别不一定有关。
                  • 这是生存法则问题,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男权的,怎样趋利避害,光靠同男人决斗是没有优势的.因为弱男人根本无法战胜强男人建立自己的制度.
                • 坚定不移地培养女强人! 你不强,他就坚定不移打击你! 弱男标志。
      • 男女有别,不光是钱的事。女人情绪不稳是经常的,需要被照顾。盲目主张完全对等不合理。
        • 他们这些强人那,就认为男人能扛100斤,女人也扛100斤,甚至120斤,就独立了,自强了,男人不会看不起女人了.却不知道好男人的本性,也许更愿意自己扛200斤,让女人温柔得陪伴他一路走着.仰慕他.当然,好男人的练成,有男人的一半,也有女人的一半努力.
      • 正确。。。,这里的法律和执行的人单方面偏袒女人的做法,50%就是对这些由三波女拳的response。。
      • 这帖子谈不上普法吧,都是你的观点啊。比如 “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女人可以以此签协议” 男人就“一般没有如此厚脸皮". 这样脸皮薄的男人却为了同居被视为婚姻要”一夜情和逛窑子“,这男人被你描写的也挺人格分裂的说.
    • 算了你們甭吵了,沒有太多人在意这个,我没兴趣读但我读了,读了以后啥也没记住,和没读以前一样。读了这个男女会恍然大悟,那都是想象。中国的婚姻法也会是大同小异,没觉得有什么,财产平分很基本,没关心过。
      一个简单易行的道理,就是衡量一个事情看看你的周围,多少欢乐幸福的人,甭叫劲,动脑子要用对地方,快乐地生活,制法的人没有你聪明,你们想到的,他想不到?
      • 中国大陆的新婚姻法是部好法,基本上杜绝了小三和那些女骗子。。
        • “加拿大法律和执行的人单方面偏袒女人”,您还是快回到祖国的怀抱让新婚姻法来保护您吧。
        • “这里中国女人的思维不是一点点的‘糨糊’,思维混乱”——这中国女人里包括您妻子了吗?哦明白了,您是有钱人,当然不会结婚,当然不会有妻子,不然多吃亏啊~~
        • 中国人口那么多,是的整治整治了。减少婚姻和出生率势在必行。
          • 你放心,物极必反,现在多出来的3000万男人是会改变将来的女人和男人的生存状态.民族有自己命运,如果它要崛起,必然要使男人更坚强,比其他民族的男人更优秀.而竞争,优胜劣汰,是很好的途径.
    • 有钱你就不要结婚,没钱你就不要离婚。就这道理。
      • 如果是女方利用法律的漏洞让男人“被离婚”呢?,很复杂的。。。
        • "有钱你就不要结婚"
          • 有人就那么两毛铜子,看的比两吨金子还重。
    • 如果遇到一个很爱的人,自然是很想和她结婚的,也就不会计较这些了,如果过于计较,那也是爱的不够,既然爱的不够,也确实没有必要结婚。家庭法挺好的,让人们知道结婚是一件很严肃很慎重的事。
      • 如果把所谓的"爱"看得那么重,这种婚姻不看好。还不够累的呢。婚姻和生活是什么?到底有多少人能明白呢?
        • 为什么在爱前面加个所谓呢?没有爱的婚姻才被看好吗?爱怎么会累呢?如果爱一个人就会信任TA ,和TA 在一起觉得很随意很舒服,不用去想太多,计较太多,生活也就简单很多。也不用去研究什么家庭法。
          • 貌似你很天真地样子,居然“回答”了李莫愁的千古疑问:问世间情为何物?
            • 这个蛮逗。
    • 这么多贴子,没有一个是提问的,看来我的普法课讲的不错,大家都明白了。男的知道怎么做,女的也知道了,那就下课了,同学们再见。对了,声讨萎缩男的几个女id可以继续,要不停地教育男人,别把钱看得太重,女人要多少就给多少,这样家庭才能甜美。
      哈哈。
      • 就这几个回帖的女士,一个比一个幸福,她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教育男人,因为她们的丈夫都身心健康,幸福开朗,从来不会毛八分的算计。
        • 真正家庭幸福的女人/男人,除了肉联的“工作人员”,会在这儿整天混?
    • 违背法律精神的婚前协议无效。比方说男方婚前自己买的房子,结婚时签协议说,离婚的时候房子归男方。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法律上专门有一句话这么说
      • 你这句话,不知又降低了多少结婚率,呵呵。
      • 有几个关键词用了就可以有效了。要找好律师。
        • 尽快普法!
        • 有例子吗?愿闻其详,多谢!
    • 昨天光忙著吵架了,忘了谢谢所有回帖的id,包括和我吵架的,今天一起补上:谢谢。
    • 非常有帮助,多谢分享!
    • 写的生动有趣,文笔流畅,陈述清晰,如果非要加形容词,只能说:实在太TM的棒极了。最后一句,让我理解了画龙点睛
    • 谢谢上面二位!
    • 这么好的帖子居然不加精华,我很难理解。
      • 这样完全从男性立场来看婚姻的文章还加精? 如此算计,患得患失,确实是不结婚为好.多少人对婚姻法没这么钻研过,反而过得合合美美.
        • 如果大多数女人不是一个喜好算计的动物,那么为什么她们要选有钱的男人。是先有因,后有果。看来你不喜欢这个逻辑推理过程
          • 知道了,原来是遇人不淑,同情一下.再加一句,受过伤害,不尽快走出来,耿耿于怀,是和自己过不去.
            • 错,而是总结经验,接受教训。
    • 帖子不错,收藏之,在这个男性为弱势群体的加拿大里以备不时之需。
    • 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好文顶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