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和前妻离婚,孩子由妈妈抚养。我们签了协议,我支付抚养费以及分担一半daycare,其他的各种兴趣班的费用。并且为孩子购买RESP,负担一半未来大学的费用。离婚后,我自己的经济拮据,就先没有买RESP,但是其他的费用我有支付。我几年没有找女朋友,所以生活还过得去。后来认识了现在的老婆,因为想着给她办移民,我们很快就结婚了。婚前,她也没要求很多。可是婚后,她和我的一些朋友接触后,说我的钱给的太多了,只允许我给抚养费,不能再给其他费用了。我的前妻一直说我的钱给的不够-- 我认识现在的老婆后,就负担不起孩子的钢琴课了。现在的老婆也特别不喜欢我以前的孩子,我去看一下都不高兴。活得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