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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表达观点比争论对错更重要。该说的说完就停了吧。一向认为在争吵中能先住嘴的更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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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一个例子惹出来了那么多的争议(基本是女的跟女的争,基本都是闲人,如本人。没活干呀。耗时间呢。)。一方觉得:女子自己不努力,想指望用结婚证要么栓住男的人,要么男的得给点补偿。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从人道角度和道义上,女方该放手。让男方过正常人的日子。另外一方觉得,男的该尽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平时觉得很理性和知性的两ID,这次展示了让我很诧异的的论点(就我个人看法而言,非扁意)。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我们人类社会有秩序,有约束,保证做人的尊严和生活质量。特别敬佩彪妹说的:有顾虑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一针见血啊!)。还有"爱在心里"说的:依靠法律来得到补偿,同靠低保过日子没不同。(太同意了!)
    例如这里很多男士痛恨的:非自己亲生,即使是老婆出墙,生了他人孩子,两人离婚,男的也得支付抚养费。觉得不能接受。我一直支持这个法律和做法。孩子无辜,孩子没有自己任何行为过错,孩子的利益必须得到最大化的保障。一旦在法律上承认了的父子关系哪怕是(STEP FATHER)的关系。在孩子生父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这个法律上的父亲就应该抚养他到成年。因为孩子是无助的。不能去指望孩子去自助生存。

    成人夫妻就不同了。首先是成人。第二要看过错是哪方。结婚证是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是否应该把它作为尚方宝剑去要挟和控制另外一方,是不是对的呢?一般,男的见到女子离开,不让女的走,用啥法?有愤怒打人的。就成了家暴了。有不给钱的,用钱来压,最后被法律镇压了。女的不让男的走,有闹自杀吓唬的。更多的是把结婚证拿出来,你交钱吧。本质都一样,方式不同罢了。

    我个人之所以不支持女方。没有看到男方的原则上的错误。例如分居前出轨等。而发稿者也承认是女方的个性导致这个结局。那么错误方是女方了。女方闹也闹了,吓唬也吓唬了。没有奏效。现在就是要下一步了,用结婚证来镇压了。成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付责任。有的时候后果是残酷的。

    例如说,这里很多人在争论,什么是女人自强。什么是牵线男女之间婚姻的关键?有说爱至上,有说孩子,有说承诺。有说女人自身价值。我自己觉得一点,女人要自爱,自尊。自爱不等于不需要爱。也不等于靠自己的金钱或地位上的成功来栓住男人。自爱是对自己的尊重。对自己言行的约束,对自己好。只有对自己尊重,别人才会尊重你。

    人啊,什么时候不那么爱自己一点,稍微爱别人一点,不行么?

    本贴是没事干,耗时间写的。不想教训谁,只想探讨一下,女人该怎么做才是个女人。很重要的一点是,婚姻不幸福的女人,同她找的男人品德有很大关系。是不是说,找到品德不好的男人,就要用结婚证来镇压和声讨?还是说面向未来,重建自己,绘画自己新的人生(当然主要是真对没孩子的人来说的)。

    谢谢你的耐心读了我这没文笔的烂文章。有啥意见虚心接受,骂人就免了啊。已经接到两私信,让我看精神病专科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觉得您挺正常的,在贴子中一再说明'精神'问题是个比较极端和特别的情况,符合主流思想,而且在舆论天平有失衡倾向的时候出来给另一边加加码是很有必要的。。讲故事的那位的立场很明显,所以你作为'反方'的发言对于他会比较刺耳。都是别人的故事,警醒世人罢了。
    • 嫩。。。奏4咸滴。。。
      古人说的好:"吴氏生飞"
      • 中。再生非一把。瞧这短话的最后一句:你的行为是有后果的。"丘宁在法庭外面表示﹕「我很高兴﹐我传达出自己的信息﹐我颇满意这项裁决。我有犯法﹐但我有道理﹐我猜(法官)是对的﹐你的行为总有后果。」"
    • 没看那些争论。就事论事,挺支持你这个帖子的。
    • 原楼主说了,女方性格有缺陷,来美国后对环境不适应。我想婚后两人可能是摩擦不断。不知道到底是男的想离婚引发精神病而合法分居呢,还是合法分居后女的再得的精神病?
      • 应该是分居前生病,发病的。总结是女方一直很娇气,因为漂亮,追求者众多。男方死追的,否则还有多人争着要伺候呢。
        总结为导致女方生病,是对美国气候的不适应。男方疏于照顾,关心,陪伴。未即使发现生病。未即使带着治疗所致。
        • 开始是富养的公主病, 后来是精神病
          • 问题是,什么时候开始精神病的?男方什么时候开始要分手的?是发现公主病就要分手呢,还是有了精神病才要分手?
            • 不知道硌, 故事太长了, 没有细看。 从这个故事大家要吸取教训, 不要对子女娇生惯养, 要培养子女有独立生活的的能力。 Rolia的网民没有一个有法权去干涉人家的家庭和婚姻, 大家不要吵架了, 散会吧。
        • 既然以前很多人追,那赶紧离婚,不是又会有很多人追,不知道纠结什么。
          • 别人追的是黄花闺女,谁会要一个离了婚的疯女人?
    • 写了这么多,总结一下您的观点就是夫妻之间没有责任义务,别管怎样情况,成年人要自己对自己负责,即使是法律规定的,只要侵害一方的利益了,就是错误的。你真高尚。
      • 在您的词典了,就没有保护弱者这事儿。弱?谁让你弱呢?弱是你的错,过不下去活该。这社会就是强者生存,弱者就被淘汰算了……归根结底还是动物世界的那套做法呗。
        • 大家都是成人了。没有孩子的妇女,一定要当弱者,谁也拦不住啊。强迫他人做护花使者就不对了。
          • 这话在她精神正常的时候你跟她说我支持。但是她已经是个病人了,已经是弱者了,就算她的性格造成的,她依然是个弱者,受到适当的保护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
            • 但她已经不能正常的近一个妻子的义务,不放手是不人道的,她应该主动离婚。不能说她这辈子已经毁了,另外一方也要陪着毁掉。当然,如果男方有情有义,应该尽自己所能给予经济上的支持。
              • 有谁建议的抓住不放手么,大家的建议是找律师离婚,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而楼主一直是反对的。
                • 楼主好像也认为可以找律师吧?
                  • 楼主认为不该赔偿!请去翻她的所有帖子,这也是我一直跟她争论的如要原因。
                    • 多看清楚了,我还告诉她一个词呢叫:garnishment order.
                • 如果这样,大家观点其实差别不大,用不着争论不休。(#8568991@0)
              • 楼主认为不应该有任何补偿,女方提要钱简直是太无理了!应该倒贴男的精神损失费!娶了这么个倒霉老婆……
                • 这是LZ的原话吗?
                  • 请翻她的所有帖子,从一开始嘲笑我们建议她要治疗费,扶养费,说是缠着不放。
                  • 不是原话,但是是根据她所有言论总结出来的中心思想。如果你读了所有,相信也会总结出同样的结论。
                • 谁说不是不该要钱了?他们婚后财产多少?到分居前的共同财产是要分的。婚后的,可以商讨一段时期的抚养费。这得由律师来解决。(估计女的不能分,大概女的份儿大。)
                  我反感的是,发病原因:男方负主要责任,男方必须露面,做好善后安排(怀疑这世界上就这男的是她亲属,别人属于慈善?),女方大把青春陪了。这些个说法是我不苟同的。还有就是:放人一马,给自己也留多一条路。遇上品德不好的,不要做命苦的怨妇。面对未来,自己去努力,自己的亲朋去帮助努力。还有就是对男方的咒骂,和不断变化的STORY内容。好了,回去干点活,再回来玩。
                  • 既然你主张法律,那么法律明确规定的男人应该付的钱,他不付,你还觉得他这么有理,还这么支持他?
                    • 拿到判决书了么?谁判的?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夫妻需要支付对方患病的治疗费用,这是常识,你不会不知道吧?
                        • 你生病了你丈夫找你爸妈要钱了么?你丈夫生病了你找你gp要钱了么?
                          • 关于钱,有个细节大家没留意。那个在美国的共同帐户里的钱,女方有权又有能力access的。真是恶意玩失踪,男方定把钱挪到他的私人帐户,留着应该是给女方当医药费的意思。还有,两年内不闻不问也和另一个贴说的“之前还电话不断关心着人家,突然一个电话说要离婚”自相矛盾。
                        • 那就不要BLAME男方了,就主动要离婚好了,如果女方主动离婚,我想男方是愿意合理分割现有财产的。
                          • blame不是blame他离婚,自始至终没有指责过他要离婚,因为这确实是可以理解的,我blame的是他还没离婚就对妻子不闻不问,不负任何责任。
                            • 有问过发生了什么了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从深爱,变到送回国,还关心过。然后突然消失了的?有结果,必然有原因。你听他的STORY了么?
                              • 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应该这样做,这是做人的底线。
                                • 这不NICE。
                                  • 恩,抛弃病妻nice.
                            • 是不是男方想离婚,女的拖着不想离啊?好像说女的还抱着希望。
                        • 你有没有想过,这男的很穷啊?不是说了么?只在一个破移民公司做跑腿的。
                          • 穷不是他一毛不拔的理由。
                            • 他穷,找他,闹他,结果是什么?要的是什么?
                              • 给律师送钱
                                • +1.
                              • 公平。
                                • 康复和治疗都排在公平后面?到底是爱这女孩子?还是要甩包袱?她已经被抛弃一次了。
                          • 也没有人让他给座金山……治疗产生的费用,如果钱不是夫妻俩出的,其实可以算夫妻双方的债务的,即使离婚了也得还他该还的那一部分,你是不是觉得更不公平了啊?可惜法律不是你定的。
                  • 分多分少是一回事,一毛不拔是另一回事。
                    • 我感觉女方要的不是钱,是人。是一个照顾她一生的人。治疗费是个借口。当然人家不会承认的。所以我才一直在问,女方家到底要的是什么?
        • 这里又不是在说从身体上来讲,一个是老虎,一个是山羊。两只都是羊,一个要别人去喂草吃,一个不肯喂。
      • 不高尚,就一大实话。不做童话梦,也不强迫别人参与演出。
        • 希望你能用你的理论要求加拿大及美国修改法律,取消配偶support的政策。都成年人了,support啥啊……对吧?
          • 咱没那本事,也没那野心。用"爱在心里"的话讲:靠法律得到赔偿,和靠低保过日子没啥区别。
          • 配偶SUPPORT主要是考虑配偶为家庭做出贡献,自己做出牺牲。比如夫妻,俩人原本事业差不多,老婆生了3孩子,辞职回家照顾孩子,每天烧饭洗碗洗衣服擦地板,伺候孩子老公。20年后离婚,男方当然的赡养女方了,因为男方的军功章,一般是女人的功劳。
            • 如果你们一致认为这个女人对家庭半点贡献也没有,去美国出于私利,付出精神健康代价是自找的,那么我无话可说。
              • 不能会所没贡献,但贡献不是很大。结婚时间不长,没有孩子,自己还有公主病,能大到哪去呢?
                • 这些法官也会考虑。公证的判决是大家都希望的。而不是还没有判决就先指责这种要求无理。
                • 我也是同感。还不知道谁照顾谁更多呢。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责任和权力。夫妻关系解除后就没有了。不知道那个case是怎么合法分居的。既然合法分居了,也就不存在实际上的夫妻关系了。
        • 错了,如果是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所谓“合法分居”,或者是说以离婚为目的的分居,是需要双方达成协议的,在这个例子的情况下,你觉得他们可能有分居协议么?现在是非法的遗弃!
          • 不知道。原楼主说的是合法分居
            • 原楼主没说分居,是男人提出离婚就消失了。
            • 合法分居的说法是现楼主自己根据自己的观点总结出来的。
              • 我记得是原楼主说的
                • 我没看到过,请指出。我第一次看到合法分居这个词,是在现楼主说的,然后你重复的。
    • 没仔细读所有的争论。你这篇里的立场和观点我比较认同,,,唯一有点争议的是:“很重要的一点是,婚姻不幸福的女人,同她找的男人品德有很大关系。”确实有因为男人品行不好造成婚姻不幸福的。但真正独立自强的女人应该是有能力把自己及早从不幸中拔出来的。自爱
      自爱还包括不让自己陷入不可自拔的困境。所以在很大意义上,有工作的女人,或者有能力在社会上独立生存的女人才有自信和底气说自尊自爱。这就是现实。
      • 握爪,握爪,所以我才琢磨着,是非要用法律镇压别人呢?还是面对未来,拯救自己。我选后者。
        • 法律是特地制定了用来镇压的么?如果不是,为什么合法的要求要被你归为镇压之列?
      • 一般来讲对有小孩子的女人来讲做到比较难。对没孩子的女人来讲会那么难?
    • 还有年迈的父母,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照顾自己嘛……照顾不了了?自己请人么……请不起?自己爬到山上去喂狼么……你生我养我是你的事儿,关子女啥事儿啊。中国法律太搞笑了,居然还要求子女赡养父母,还得常回去看看……管的真宽……
      • 我觉得这不是LZ的主要意思。见到很多人回帖的时候去强调别人没有着重讲的方面,不知道是敏感所致,还是理解偏差所致,还是就是因为对对方不满意,,,
      • 所以特别佩服彪妹的那句:有担忧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我特别反对中国的所谓要常回去看的法律。是政府在为自己的不作为开脱,找替罪羊。
        • 也同意你的这个观点的立意。
      • 中国法律确实搞笑,父母生孩子养孩子确实是父母的决定,和子女没关系。但爱孩子的父母,孩子很定也是爱他们的。父母子女关系和夫妻关系不一样,夫妻关系需要生理和心理的互动才能维持。女方死活不离婚,男方就不能再婚,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 关于尊重,说一句:貌似最近“渣男”的流行程度取代了“凤凰男”?或者很快“渣女”也将取代“草鸡女”?拜托各位,表要随便用这种词汇形容还没离婚, 甚至还企望把对方锁牢在婚姻里的的伴侣好么?最好哪怕离了婚,也表要随便用这种词。哪怕只是闲人看官,也请谨慎用词。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尊重别人,尊重曾经的选择(哪怕是错误的选择), 是自尊的表现,也能够获得更多的尊重。
    • 我倒觉得,表达观点比争论对错更重要。该说的说完就停了吧。一向认为在争吵中能先住嘴的更值得尊重。
      • 我估计通常是实在有事没空回嘴了。。就吃了个哑巴亏
      • 本来已经住嘴了,结果又被点名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 我看明白了,一方主张法治,一方主张仁治。
      • 我也希望仁治,但是知道仁治对这个例子是没有可能的,所以从一开始提出的就是法制,结果楼主坚持认为即使是法律要求的费用,让男人来承担也太不公了!
        • 这个case,人治当然比法制对女方有利。男方现在混的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估计也要不到几个钱。打官司,钱没要到,情义全打没了。不打官司,现在女方由父母照看,父母老了以后,男方日后发达了,也可以接过照顾女方的接力棒。
          • 打不打官司都是女方应有的权利,楼主不应对人家追求应有的权利来进行无理的指责。
            • 要是我的女儿,我就不去要,不去找,就这么呆着,等他来找。找他,对女儿的康复,百害无一利。
              • 本例父母也未必会去要,据原楼主说,他们也是骄傲的人,但是,即使他们要了,你也无权指责,这是他们的权利。
              • 女方心不甘,女方亲人不愤,可以理解,但亲人们需要面对现实,冷静思考,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对女方最有利的SOLUTION。拖着男方一辈子虽然对女方最有利,但不现实,也不人道。
              • 本例父母没有去要,是原楼主想帮忙打抱不平, 好像是这样
            • 这是她的权利。但这不是一个好的SOLUTION。无论是从家庭贡献还是男方的收入,都要不到几个钱,把所有的情义都打没了,还劳神费力。不如放他一条生路,留点情义,祈祷他有朝一日发达了,女方父母老了以后,他能关照一下。
              • +1.
              • 这才是真正的把希望寄托在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呢。还是妻子都不管,几十年之后反而良心发现来管了?我倒是要劝女方不要做这种梦。
    • 单从你这个角度分析女人自爱自立的确没问题, 但是有一点你忽视了, 女人自爱自立和男人要该尽责任和义务是不冲突的 ~~~在这个具体事件上, 双方都有责任, 忽略任何一方都不公平~~~
      • 小小鸟好。其实关于这个具体事件,我反而觉得大家都没有讨论的意义。谁知道背后发生的事情。清官难断家务,何况这里谁有那么多的info?你说是不是 ^_*
        • 是, 本来不想再跟这个CASE 的, 还是没忍住 ~~~ 问题的来龙去脉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大家表明了立场和观点就OK了, 争来争去的不知道是为了说服别人还是说服自己~~~:D
          • 改俩字:
            彰显自己
            • ^_*
              • 最近很少见, 忙呢? ~
                • 是。谢谢小小鸟挂念.hug hug :)))))))))))))))))))
                  • hug hug ~~~别让我老想你哈~:)
            • :) ~
        • 对,我一直在说,这个故事里有一定很多内情。因为故事本身在不断的变。我好奇,就多问,被问烦了(估计问到痛处了。)。所以被骂犯贱,精神病了。
          • 从头到尾是一面之词
          • 那就放下吧,,,把自己的事做好,比什么都重要,,,^_*
            • 别,我没活干,显白显白自己。让时间过得快点。还是继续讨论吧。
    • 不回了,和你争论真累。你闲着没事,我还得上班呢。也请你以后不要再拐弯抹角就此事件的点我名了。不想再继续争论。窗外阳光很好,天气不错,本来应有个好心情和美好的一天的。
      • 我点你名了?你叫啥名还没记住呢。我点了你了?难道那不知是谁给的私信来自于你?
        • 没那闲工夫。
        • "平时觉得很理性和知性的两ID,这次展示了让我很诧异的的论点(就我个人看法而言,非扁意)。",如果不包括我,算我自作多情了,因为我觉得我和你的争论最多,所以把自己算做其中一个了。不是的话,请说明。
          • 也许你指的苹果,小鸟什么的,毕竟我平时不怎么说话,也不会被你归为“很理性和知性”之列。算我自作多情好了。
            • 我这次同意你。
          • 没想到,你感觉那么好。SORRY了。俺一直很敬佩的是苹果MM和AVEENO MM。还真不是你。
            • 同病相怜,很正常的。
            • 你终于可以嘲笑我一回了,好开心对吧。
            • 我也觉得自己太闲了。就此打住了,不再回任何贴。
              • 开心干什么?诧异而已。希望你不要什么都马上怒火中烧,想想为什么?
                • 康复和治疗都排在公平后面?到底是爱这女孩子?还是要甩包袱?她已经被抛弃一次了。 -catherin(幸福在眼前,感恩每一); 16:18 (#8569208@0)
    • 恩,果然不出所料,和以往每次都一样。故事里的主人公仍然相安无事,家潭率先一地鸡毛。
      • 唉,网坛么,就是没事找点事干。也许就是个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