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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请教:夫妻二人,丈夫长登留加(没有入籍,只满足5年住够2年)。妻子1人短登后回国,几年后,永久居民身份因5年内住不够2年而作废。请问丈夫还能为妻子办理加拿大家庭团聚吗?会有问题吗?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
-songshan(嵩山);
2005-1-9
(#206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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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没人敢说没有问题吧?
-redhill(红山);
2005-1-9
(#2065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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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Up一下。
-songshan(嵩山);
2005-2-14
(#212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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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解情况的朋友帮帮忙,说的详细些好吗?
-songshan(嵩山);
2005-2-14
(#2123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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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注意的是几年后你们两人应该还是夫妻,没有离婚。
-redhill(红山);
2005-2-14
(#2123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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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开这么久,签证官很有理由怀疑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否存在
-onlyi(onlyi);
2005-2-14
(#2124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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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还是没有把事情讲清楚:夫妻二人短登后回国,2年后,丈夫1人赴加长的登,3-4年后妻子赴加长登。问题:丈夫不能入籍,妻子失去身份不能留加。丈夫能为妻子办理再移民的手续吗?
-songshan(嵩山);
2005-2-20
(#2135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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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丈夫还是合法的移民就可以再为妻子办移民,但估计移民意愿会受怀疑。
-mutantx(阿吉);
2005-2-20
(#213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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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维持身份大家都有什么办法?有成功的吗?我指合法途径
-chineseman123(问问答答);
2005-2-20
(#2135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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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绝大多数的同胞都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好象移民身份并不太容易失去, 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后由法官决定, 在此之前当事人要始终如一地认为自己仍是移民 -- 也就是说不能重新申请, 也不能轻易接受VISA... 建议问律师.
-guest3(guest);
2005-2-21
(#2136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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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几为热心朋友的回复和帮助。
欢迎了解情况的朋友继续指点。
-songshan(嵩山);
2005-2-23
(#2140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