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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在感情上去争谁对谁错有啥用?就算那男的1000个WS,混到菲律宾没好日子过,又有啥用?不fix 家庭法,让其更公平,更可以实施,随着移民的增加,这种事会越来越多。难道这就保护了妇女儿童的权益了?根本上,夫妻双方要认识到,即使离婚,也以孩子为重。上了法庭,就是双输。
-mikesmith(老猫);
2012-7-3
(#7630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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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随着移民的增加,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kingsw(Steven);
2012-7-3
(#7630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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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移民中WSN多?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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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橘北枳?
-kingsw(Steven);
2012-7-3
(#7630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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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更多的人都有地方跑了
-mikesmith(老猫);
2012-7-3
(#7630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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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的人在每年众多离婚抚养费事件中还是少数的。。没有责任心的人,在任何法律下都会想办法摆脱责任。。逃与不逃和法律无关,与人品有关。。
-redsky(忧伤苹果之夏打盹);
2012-7-3
(#7630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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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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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每天都在做出选择,这件事只用“人品”来概括恐怕是把它简单化了。
-mikesmith(老猫);
2012-7-3
(#7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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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每天都做出逃避责任的选择?四个孩子是他被强奸生出来的?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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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性关系中,如果爱已经不在了,至少还有关心;如果关心也不在了,那还有责任;如果都不想为对方付责任了,怎么也还要对的起孩子...无论最终的关系怎么样,最好都不要有仇恨...
-mikesmith(老猫);
2012-7-3
(#7630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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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说啥?这话应该跟那逃跑的父亲去说。他逃到菲律宾,请问是有爱的表现还是有责任的表现?这母亲至少没扔下孩子自己去享福。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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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三千七百多刀是个很大的数字吗?四个孩子一个母亲,靠这点钱活得很紧!!!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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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恐怕和责任心无关,和公平有关。如果不公平,注定无法持久。
-e1396370(e1396370);
2012-7-5
(#7637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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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天下还是大一统的好,让WSN无处可逃,要逃也得是火星月亮什么的
-kingsw(Steven);
2012-7-3
(#7630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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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你回答一句真实的话,因为移民没有那个素质来尊重加拿大健全的法律。基本素质还不够那个档次。没跑只是胆子不够大。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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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在这里放点冷枪暗箭。拱拱别人的火气罢了。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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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用。还是那句话,不能因为一个男人WS,就说家庭法不好。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好,妇女孩子的权利无所保障,男人可以为所欲为,那干嘛费这劲移民加拿大呢?直接待中国不是更好?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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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很恶劣....当有人看到别人批评加拿大本地的一些现象时,就会有人说:你为什么不滚回中国去?! 这绝对不是加拿大的价值观,听不进不同意见,让不同意见的人滚蛋的人就是带有独裁的思想意识....和本地价值观格格不入....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3
(#763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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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恶劣。到哪里就遵守哪里的法律。如果一个人都打算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了,他移民有什么意义?那么你说说,这位具备加拿大国籍的父亲,不仅移入国回不了了,连出生国可能都回不去了,是这两个国家独裁吗?请解释。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1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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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国家,一个发出通缉令,一个有司法协定协助执行通缉令,是独裁吗?他对加拿大法律有不同意见,并且以身试法。请解释,请回答。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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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制定的,当然就可以由人来改....当女权泛滥成灾,男权就会兴起....继续努力吧...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3
(#763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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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没改之前请遵守现行法律,否则后果就是憋在某个荒蛮之国哪儿都不能去,国籍都丢失为止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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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哥们最好在那个国家能混进上流社会亿万富翁的行列,要么就健康万万年,否则等生大病出车祸需要很好的治疗的时候,就知道他失去的是啥了。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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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被极端的左左们搞下去,也会越来越穷.....现在不是到处都在CUT FUNDING....好日子不会永远存在的....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3
(#763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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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wincity(红卫兵);
2012-7-3
(#763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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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孩子。
-arfeifei(老顽童);
2012-7-3
(#7630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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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的comments简直是偏斜得厉害,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没读懂。明明是有着60万贷款的房子,你居然说价值120万,让我们差点以为一个绝世好男人被家庭法逼得走投无路更何况是他自己三次把前妻告上法庭。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34}
(#7630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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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最初的协议是是60万左右房子,男的拿17万,剩下的四十多万算做spousal support, 孩子抚养费另付,按照她现在要求的不到2千一个月,相当于一次支付她二十年左右的抚养费,这应该算是公平的。但是房子虽然值钱,不能当饭吃,她需要现金维持生活,要是当时卖了买小房就不会这么狼狈了,没有工作靠children support供60万的贷款是不现实的。。。大失误!所以后来她又要求spousal support。
你要是仔细看的话,原文说的是“他妻子说他三次把她告上法庭“,并没有说他的目的,我认为这里是有原委的。
-baalinca(把您卡);
2012-7-3
{285}
(#7630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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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想了想,他应该是告她要她付17万的buy out,法官判她必须付,所以她用她父母的房子做抵押借了17万,然后再不能维持了,所以就反告他要配偶抚养费。。。法官又准了,男的就逃了。我的猜测应该离真相不远。
-baalinca(把您卡);
2012-7-3
(#7630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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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p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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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同学有叫绝的SELECTED READING SKILL。不是常人能比的。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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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都得了结婚恐惧症...
-jesse_dd(紫飞鱼);
2012-7-3
(#7630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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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跑到第三世界国家去娶个奴隶型的老婆的信心还是有滴。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0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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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道理...人总是到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地方去...
-jesse_dd(紫飞鱼);
2012-7-3
(#7630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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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HA.....男的往第三世界跑,女的往第一世界跑,各过各的,相安无事.....难道就没有个第二世界让残留的,仍然是STRAIGHT的男女见个面,过个小日子........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3
(#7630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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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想奴役你老公,可惜人家跑了吧。这自由世界,谁也别想奴役别人。
-e1396370(e1396370);
2012-7-5
(#7637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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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位跑到菲律宾的男人,现在娶了一个有4个孩子的没有任何加拿大福利的女人,加拿大的法官会怎么判?维持原判?
-xinbada(心八达);
2012-7-3
(#7630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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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在他身上吗?没见到众里寻他都在找正职无孩的,还要年轻温柔的.
-3662930(aveeno);
2012-7-3
(#763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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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这个地步,就是两败俱伤。 法庭的判决有问题,应该界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才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一味的偏袒弱者也是不公正的。
-zzddlljj(告别严冬);
2012-7-3
(#763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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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ugo(lig);
2012-7-3
(#7631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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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啊,怎么是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呢?那女的把爹妈房子押来贷款还那男的那份,还不够?他还不满意,还告。他知道自己错了,但是为何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呢?他不是只不同意支付配偶抚养费么?那他现在为什么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支付了?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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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同学,请问如果这个爹真那么在乎孩子,难道现在走了,一分不给就对了?也是家庭法逼他的?你怎么不回答呢?难道孩子他娘没向他要配偶抚养费的时候,他就乐意支付了?他不还是一告再告么?你怎么看不到了?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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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同学一贯眼神不好,需要配新眼镜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3
(#763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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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同学,不上法庭就双赢?
-xiaoxiaoxiong(Bear);
2012-7-3
(#763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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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律师,FRO,一大帮人靠这个吃饭,就像那个什么抢孩子的CAS组织,五花八门的慈善机构,都靠这些名目吃饭,谁愿意去改?
-xybca(摇曳秋风的葱);
2012-7-3
(#763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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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没良心!
-e1396370(e1396370);
2012-7-5
(#7637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