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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Canadian Family Law System Decimates Families---这个作者估计应该被发配到非洲某部落或西伯利亚去...那些地方连FAMILY LAW都没有.....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3250}
(#763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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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篇文章大致地翻译了一下,方便更多的人看懂.有不妥或欠准确的地方敬请指出.法律维持了社会基本的ORDERS,一个社会是需要严密和公正的法律系统.但法律也不是十全十美,铁板一块,已制定的法律如不适合人们或当今时代的要求,是完全可以修正,甚至于去除掉的.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4473}
(#7635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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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提起这个话题的缘由是因为那个放弃了4个孩子的父亲.
-3662930(aveeno);
2012-7-5
{1419}
(#763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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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认真思考.受那个CASE启发,但不仅仅局限于那一个CASE,很多的...尤其是看到FAMILY LAW COURT的法官被男方持枪埋伏,射击的新闻....就意识到SOMETHING TERRIBLELY WRONG WITH OUR LAW SYSTEM.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1052}
(#7636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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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真思考的结果竟是这样的,真的很遗憾。按照你这样推论,如果一个男人把女人强奸了,那么就是这个女人HAD SOMETHING WRONG;一个被解雇的雇员把老板杀了,必定是SOMETHING WRONG WITH THE BOSS;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91}
(#7636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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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这儿常驻群体的思路.我们偶尔来一次,还看得出来,耳朵经常在这儿,我觉得她最近真的观点变了很多.
-3662930(aveeno);
2012-7-5
(#7636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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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要我表衷心,唱红歌,跳忠字舞?可不可以有分歧? 你们呀,大陆带来的思考惯性,态度和做派还真不小.....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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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说的,允许有分歧就是必须同意你吗?这才是红卫兵小将的作风啊。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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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一定要同意我或网上其他作者不同的意见了吗?你可以说你的那些理论和CASES,其他人可不可以说其他人的?这样受益最多就是看众和有需要的人,让公众得到更多的不同角度的信息不是更好?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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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一句说不让别人说了?一直都是你在不让我说。从昨天开始,你就左一个帽子右一个帽子扣过来。请给出链接,我哪一个地方不让你说了?我请网管封杀你了?我威胁要到法院去告你了?还是我说让你这个“极端分子滚蛋”了?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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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两个都走极端,都惹起公众厌恶,那两个就都滚蛋————这是你说的吧?说别人丑之前,最好先自己照照镜子。别把自己镜子里的形象往别人身上扣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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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怎么向你供职的单位投诉你? 我个人不认为你是个合格的社工,而且个人认为你很大程度上是 have acted in bad faith against family and children....另外还借反家暴来推销自己的个人博客,你的个人博客和经济利益是挂钩的吗?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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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推销我的博客?怎么推销的?你付了多少钱?要我退给你?你投诉我?投吧!!你还没说呢,你到底有什么权利或者权力让我滚蛋?你是这个网站的老板?朱海洋砍头案,是不是那女孩有SOMETHING WRONG?你提的问题或者指责,我可是都一个一个正面回答,为什么我的问题你一个一个不断地避而不答,开辟新话题?
跟你说吧,我没有借反家暴推销我自己的博客,反而是我们利用自己的博客在宣传反家暴。
你整个一个搞颠倒了。
你的所谓的理念全是假的,个人恼羞成怒了,就忘了昨天还信誓旦旦地说,还会继续支持反家暴。
反家暴不是我一个人的个人事业,你支持不支持,这个事业都在往前走。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312}
(#7636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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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回答这个问题吧-----(你的个人博客和经济利益是挂钩的吗?)以前有人在这就质疑过你.我个人就不太明白网上是如何卖文的,靠点击率? 可以PM我你的工作单位,我可以打电话询问我感到疑惑的地方,有疑惑可以问吧.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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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死了,我为什么要PM给你我的工作单位?你要投诉你就自己去找信息好了。我的个人博客跟经济利益是否挂钩,你说的哪个博客?我有三个博客。你一个个网站也开过去,去看看能否给你带来经济利益不就得了吗?我卖文那是我能卖得出去,你在这儿也很有名啊,你写点东西卖卖试试!!!
别说卖银子了,你去免费从头贴到尾,去看看有人点不?
文学城海外原创,给你指条明路,去试吧!!!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144}
(#763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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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问,没有强迫你.现在你澄清你不是社工....噢米托佛.......个人认为你这样的态度来处理别人的婚姻家庭问题,潜在危害的人比受益的人要多....如果你是社工,应该有REGULATIONS来约束社工的言行,不过你不是,所以你的建议最好是加上"我个人认为....MY PERSONAL OPINION..."不要把自己就当成了法律的代言人,有误导大众的可能.......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54}
(#7636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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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我的建议当然是我的个人建议。当然,如果我这样拥护法律的人都不能代表法律,那么你这样的对法官的判决持反对意见的人在这里干什么呢?说句你反社会都不过分。再说,我给过什么人具体的什么法律建议?有木有?木有?木有就是诽谤!!!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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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仅是废话而且是胡扯......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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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毫无内容,黔驴技穷。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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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句数人身攻击.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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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那是成语。当然,如果你不是中国人,你不懂。OVER。我的时间宝贵,你自己玩吧,不奉陪了。跟智者都能长点智,跟你耗就是浪费生命而已。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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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毫无内容,黔驴技穷。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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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看法:
-3662930(aveeno);
2012-7-5
{849}
(#7636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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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几点看法.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1934}
(#7636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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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滚蛋?哈哈,刚才还在说我不民主,文革,大陆,独裁,还说我让人回中国,至少我让人回中国还是建议,你直接就爆粗口了!请问你是法官还是移民官还是这个网站的老板?海智子,我可从来没让他滚蛋。我不赞成他的观点,但是我认为他有说话的权利。至于他说不出过我或者说不过理,那是他技不如人。
你再接着来,我看看你的本质还能走多远。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132}
(#7636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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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这狡辩了...当大家都是傻瓜....还有个建议:你是个社会工作者,兼职网上作家,靠卖文为生,在网上最好公私分开一下,不然容易让大家搞不清你这样的态度到底是为了给自己创名声,增加点击率,还是在真正的履行一社工的职责,这叫INTEREST CONFLICT.......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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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恼羞成怒开始人身攻击了?谁告诉你我是社会工作者??????告诉你,我的主要职责是推广我的文字,业余才是宣传反家暴。你到现在还没搞清楚我是干啥的,有什么好说的?傻子?我哪里敢把你当傻子,法官在你眼里都是傻子呢!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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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你是不是该说我是利用反家暴牟利了?还好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打算接受捐款,也没有任何募捐行为。我们所做的,不过是网络反家暴扫盲,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连这个都能让你找到借口,如果再牵涉到金钱,还不知道你会怎么诽谤呢!!!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7636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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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瓜似乎是社会工作者?这个我不确信."(#7636583@0)我问过,但你没回答,你现在澄清事实,很好.不过你把错称你为社工当成是诽谤,这是加拿大法还是蜜瓜法,值的推敲.如果你不是专业的,麻烦你不要片面的引摘个案,来误导大众,学着给链接.........一边是用所谓的法律,一边又来用诽谤来恫吓网友....太CHINESE....有木有...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69}
(#763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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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恫吓谁啊?不是你在恫吓要投诉我吗?我是很CHINESE啊,我本来就是CHINESE,难道你是高加索或者非裔?说你诽谤不是说你错称我为社工,是你在说我用反家暴推销自己的博客。可惜,一开始我就说得很明白,是反家暴利用我的名气推广反家暴理念。你颠倒黑白,不是诽谤是什么?
恫吓你?我知道你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我有威胁要告你投诉你要求你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吗?
还是那句话,说别人丑之前,最好自己照照镜子。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168}
(#7636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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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到了你嘴里变成了"恫吓",你是不是在诽谤?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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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投诉”都不能算恫吓,我哪条又是恫吓?搞搞清楚谁先说谁“恫吓”?你以为我是厦大毕业的?你投诉我啥呀?我给你直接提供什么服务了?我拿你钱了?我卖你东西了?我早就说过,你从昨天到今天,不断地咬自己的舌头,打自己的牙,往我头上扔帽子。
我不过是把你扔过来的帽子扔回给你罢了。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118}
(#7636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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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在问你是不是社工,你不是,那就不存在投诉的事.但也幸亏你不是......所以大家明白了,你非专业人士,给的是非专业意见,而且有可能是错误的或片面的,不必太过认真对待,大家有问题多请教专业机构和人士.....THAT IS IT.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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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能让你错当我是社工,说明我水平足够。至于大家怎么想,你不用操心。用得着的人自会找上门,用不着的人摆在前面也没用。我的言论我负责,我不会推卸责任。我的话经得起敲打,不像你,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自己开的主贴会被自己的跟贴否认。你玩好,ENJOY你矛盾的人生。俺不奉陪了。
88~~~~
-handaimigua(汉代蜜瓜);
2012-7-5
{53}
(#7636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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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误称你社工又不是诽谤了,被误称带来了洋洋得意的感觉,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呀....有木有....您还是好好码字吧....不耽搁你了...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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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逻辑思维有问题,小时候爸爸没照顾好,所以有童年阴影,何必和她那么费口舌呢?
-jeffrey815(Smartiecat);
2012-7-5
(#7637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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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也找到了,供有需要的人士阅读: Voices from a Broken Family Justice System:Sharing Consultations Results Highlights September 2010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5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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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英语不是第一语言的移民来说,不仅要看密瓜一方的案例和解释,也要同时看看其他方给予的文件,案例和解释,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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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目前的应急的方案,但通过对加拿大FAMILY LAW SYSTEM的了解,也要明了自己,和其家庭成员将面对的是怎样的一个系统,建立一个大PICTURE,不然系统一但启动,SURPRISE就会接踵而来.....BE WELL INFORMED AND BE READY.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538}
(#763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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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对你的敬仰之心油然而生。
-wincity(红卫兵);
2012-7-5
(#7636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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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hotmoon(梵高的耳朵);
2012-7-5
(#7636848@0)